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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的“形象代言人”,清雅、高洁、满腹经纶、尘外孤标。早些年就开始隐逸了,一袭青衫,畅游江湖,偶尔现身,传出一段佳话名篇。在读书人的心目中,这位差不多是一副餐风饮露不食人间烟火的世外高人形象了。
谁知这何二公子竟忽然发了羊癫疯,十分想不开地披破袍,蹬烂靴,蓬首垢面去要饭。这也罢了,高人多有发神经的毛病,然而何溪偏选了正在遭灾的大同府去要饭!
旱灾雪灾加兵灾,大同府遍地饿殍,作为一个朱门之家的公子,跑去和灾民们抢那点子救济粮,怕是有些不合适吧?
何溪公子被大同府官差发现,以有伤风化,冒领救济的罪名判处游街三日!
那老翁操着一口稍显生硬的盛国官话道:“这就是名士何溪当时用的那只碗,薄胎厚釉,色青,口大底深,一碗能装半斤米饭!”
轰,在场的人都笑。心下都在稀奇,竟然有人千里迢迢把个破碗带来景阳卖钱。不过,这碗若真是何溪讨饭时用的,倒是可以买来收藏。
何宿父子都是一个脾性,虽以书画闻名,流出的作品却少得很。得不到他们的真迹,买个何溪讨饭碗回去,也足够炫耀了。
有人疑道:“你这老丈,从哪里得来这碗?”一个破碗,便是不在何溪被大同府抓到时遗失,也该作为证物被官府保存。
那老翁见众人都注意他,越发精神道:“想必有人怀疑,怕是小老儿不知从哪里捡来个破碗卖钱。老夫这里可是有证据的。”
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打纸来,一张张数道:“这一张是大同府的差役给小老儿写下的文书,喏,兹有一老丈买去案犯何溪的讨饭碗儿,其为青釉色,碗沿儿有三个豁口,碗底下画着鲤鱼条……”
忽有人插话问道:“官差竟然敢卖证物?”
那老翁不在意道:“这算什么证物?何二公子在大同府要饭是多少人眼见的,哪里需要个破碗做证物?哈哈,小老二花了五两银子请客,便买了下来。”又摇头晃脑得意道:“这几个榆木脑袋,这碗多有意义,拿来景阳,怕不卖个好价钱!如今要叫小老二捡个便宜。”
众人又笑,有看稀奇的,有暗地思忖竞买的,也有人在心底嘲笑的。这碗是有意义——叫何家颜面扫地的意义!
那老翁继续抽出一张纸:“这是小老二托人抄来的,大同府给何二公子的判词,上面还附了一首诗呢。咳咳,”那老翁清了清嗓子,板着自己那略显怪异的口音念道:“锄禾日当午,汗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