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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红唇,上身只穿了一件毛衣,一路跑来瑟瑟发抖,香水味儿四处汹涌。估计是跑得太急,脚下一拌蒜竟然摔了个狗啃泥。小圣将她扶起,确认身份后问她去干了什么。秦盛雪明显吓坏了,对小圣的问话充耳不闻,揉着脚腕子蹦着腿就要进家门,小圣只能先向这位要风度不要温度的美女汇报了现场情况,然后告诉她如果要进家门必须先穿鞋套。秦盛雪一听,反而不敢进去了,缩在墙角魂不守舍地打电话。
等她情绪稍微好一些,小圣问:“刚才你一直没在家?”
秦盛雪盯着孙小圣几秒,然后哇一声,梨花带雨。不知道的以为孙小圣把她吓哭了。
小圣叹出一口气,心想早知道就恩准李出阳上来了。这种烫山芋扔给他最合适不过。
灿灿接手了秦盛雪,一边安抚她一边挥手让小圣躲远点儿。孙小圣被此推彼赶得没有容身之地,正想着下一步要干什么,刚好黑咪过来汇报新情况:“法医来拉尸体了,刚才大致看了一下,死亡原因和吴良睿推断的一样,给出了一个大概死亡时间,应该是两个小时之前。要是再具体就得等回去验尸了。尸体现在拉不拉走?”
孙小圣转着脖颈子,“拉走拉走,咱们也走,把秦盛雪也带上。我脑仁都被吵炸了!”
第3节
钱晓彪可以算是个天然呆,坐在铁椅子里半天都不换一个姿势。小圣问他什么他也是反应极慢,多半还是词不达意吞吞吐吐。但他依旧坚称当时王琳琳家家门半敞,自己敲门没反应才登堂入室。孙小圣觉得这套逻辑不通:假设凶手不是钱晓彪,那么凶手在打扫现场离开前怎么会不把房门关好?一般的杀人犯就算没有时间打扫痕迹,也会给自己的逃跑创造时间和条件,那么就肯定会尽可能地隐匿犯罪现场,不让周围人发现异样。但这起案子的凶手倒反其道而行之,现场打扫了,门却没关,显然有悖于常理。当然,不排除之前吴良睿所说的那半吊子凶手作案的可能性。但如果另有其人,那么从现场的干净程度(当然不包括钱晓彪的脚印)来看,忘记关屋门显然不像是这个细致耐心的真凶会犯的错误。
小圣和钱晓彪正在胶着之际,吴良睿派人来传话,说足迹和电视柜上那枚掌纹已经比对好了,都是钱晓彪的。孙小圣俩眼一亮,这几乎就能对钱晓彪进行反击了。他指着对面的钱晓彪问:“你敢说你没在客厅逗留过?王琳琳的卧室从大门进去右转就是,那你的足迹怎么会留在客厅中部?而且你和她是不是在电视柜前面争执过,你还在那儿摔倒了?”
钱晓彪开始冒汗,闷声不语。孙小圣来了劲头,前前后后地给他分析:“当时一定是王琳琳亲自给你开的门,你进屋后跟她说了她家音乐声太吵的事,但你们肯定没谈拢,一言不合就吵了起来,然后王琳琳轰你走,你们在客厅发生扭打,然后你摔倒在地,起来就拿起什么东西击打了她的脑部。她倒地后你发现她失去了意识,就赶紧把她放到卧室椅子上然后打扫现场。最后假装是报案人报警,编出了一套她家门没关严你乘虚而入的谎言。谁信呀?”
钱晓彪虽然心理素质不好,但被孙小圣逼至绝境也只能发挥IT男的逻辑思维能力了:“……你说我挪了尸体打扫现场,既然打扫了现场,我为什么不把自己脚印擦去?”
“你以为我傻啊?你擦去脚印谁相信你能发现尸体?擦去血迹就够了!”小圣心想,这种反问简直是歧视他的智商。
“那如果是我做的,我何必又非得充当报警人的角色?我直接把现场打扫好了清除掉我所有的脚印和指纹就行了,然后锁好门回家该干吗干吗。楼道里没有监控,谁又能证明我去过隔壁?”钱晓彪似乎都被自己的理论震惊了,已经变得振振有词了。
小圣一想,这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现场被处理过是肯定的,但如果是钱晓彪处理的话,他完全没必要专门留下自己的部分痕迹去佯装报案人以此误导侦查员,这样做其实不一定能摆脱嫌疑,而且就当时的情况来讲处理起来也很有难度,万一有所遗漏反而全盘皆输。试想一下,假设他刚刚杀了人,旁边放着具尸体,他还得冒着随时有人进来的风险来处理痕迹,除非是杀手,否则哪有这么强的专业性。
孙小圣做了一个捋胡子的智者动作,但他没有胡子,最终把下巴捏成了两瓣,“那你倒说说,你在客厅留下的痕迹是怎么回事?”
钱晓彪这回想了想,回答:“这个很好解释啊。当时王琳琳的卧室门并没有完全敞开,秦盛雪的卧室门也关着。我并不知道哪个屋子里有人,所以就在客厅中间喊了她们两声,没人应声我才挑了半开着房门的王琳琳卧室进去。”
一边负责打字的李出阳歪出半个脑袋问他,“当时音乐声是从王琳琳房间里传出来的。我们办案人员走访时得到邻居提供的情况,说她总爱在回家后一边放音乐一边健身。你既然就是因为音乐吵到你而要去找她的,干吗不去直接推她的卧室门,反倒在客厅犹豫上了?”
钱晓彪还没答话,孙小圣瞥着李出阳说:“他既然以前和王琳琳吵过架,那肯定就不太想直接去找王琳琳,毕竟怕再发生不愉快嘛。”
“可是照你的判断,这不愉快已经发生了。”
“因为秦盛雪不在家,他找别人也没用啊。”
“那他是怎么知道秦盛雪不在家的?秦盛雪卧室门口并没有发现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