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施到庄稼地里。
可怜的阿尔戈斯,浑身脏兮兮的,长满了虱子,听到声音,它立即认出了身旁的主人,不停地摇动尾巴,垂下了竖起的耳朵,但是没有力气挪得更近。
见此情状,奥德修斯不由心酸。
他悄悄抹去眼角的泪花,问牧猪奴道:“亲爱的朋友,真奇怪,这狗为何卧在这里?
它的体型极佳,但我不知它的速度怎样,能不能够和外型相配,也许只是一只餐桌边的普通的狗,主人把它养在家中,只是当作一个宠物,起装点门面的作用。”
忠诚的牧猪奴欧迈奥斯说道:
“它可是一只好狗,是主人奥德修斯将它养大。
当年它十分威猛,跑起来如疾风拂过,那时,你见到它,一定会赞不绝口,它鼻子特灵,善于跟踪猎物,即使在遮不透光的深山老林中,它也能够寻出目标所在,可如今,它已十分体弱,它的主人也客死异乡,女仆们对它漠不关心,从不照料它,男仆们见主人久别不归,个个生了惰懒之心,不好好地干活,处处偷懒,当一个人被人卖掉,沦落为奴隶后,至高无上的宙斯会就取走他们一半的美好的品性。”
说罢,他举步迈进了坚固的大门,鬟到那些求婚者的中间,而那只老狗阿尔戈斯则被死神抓走,经历二十年之后,它终于重新见到老主人。
牧猪奴进了大厅,就被聪颖的特勒马科斯看见,少主人向忠实的牧猪奴点点头,示意他走近,欧迈奥斯扫视了一下周围,找到了一个凳子,在平时,一般是切肉者的座位,在求婚者大吃大喝时,为他们切开鲜肉。
他搬着凳子,来到了特勒马科斯的桌前,面对面地坐下,仆人们给他端来了一盘熟肉,又从篮筐中取出一个面包,让他食用。
然后,奥德修斯也进来了,拄着拐杖,身上穿着破衣烂衫,活脱脱是一个又脏又穷的老乞丐的模样,他就坐在门口光滑的门槛上,靠着柏木制成的高大的门柱,这是由技艺高超的工匠沿着笔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