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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吉·马奇历险记》奥吉·马奇历险记_第26节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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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学识修养的人,在美国,只要你需要,可以获得一切。在社会上的地位,犹如煤矿中的灯烛。

我的生活很忙。我成了个新人,当时自己对此荒唐地引以自傲。我去上夜间的课,晚上在图书馆里研读历史和那些写得诡妙、为消费者制造不满的书;还参加伦林太太在她那丝绸墙面的公寓顶楼客厅举行的桥牌或麻将晚会,既有点像一个听差,又有点像一个侄甥,给大家递糖果盘,在食品室里开姜味汽水,嘴里叼着烟嘴,既懂事又乐于服务,背后常有打情骂俏的暗示,头上发蜡雪亮,衣襟上插一朵吐艳的鲜花,身上散发出石南洗剂的香味,还偷偷学习举止和礼仪方面的诀窍。后来我才发现,举止和礼仪很多都是没有成规的,许多人全是看你怎么做就怎么做的。真正的试金石是伦林太太,她的领导权决不能被否定。伦林先生似乎不太在乎这一套,他只顾以冷静超然的态度玩纸牌打麻将,话也说得不多。伦林太太则径自说自己要说的话,丝毫不听不同的意见。那些不同的意见,主要是有关佣人、失业或政府方面的,在她看来都十分荒唐,她认为不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伦林知道这一点,可是他不在乎。这些人都是他的商界朋友,一个生意人总得有这样一些朋友。因此,他常去拜访他们,款待他们,可是照常没能感动人,也没能让人感动。

他只有在生意方面才表露出个性。偶尔,他也会洒脱一下,用根绳子表演他的打结本领,或者唱道:

这么说,这,这就是温尼斯,我们在哪儿才能停车?

他上唇小,下唇大而外突,看上去阴郁而有耐性。他是个冷漠圆滑的人,就像许多不得不伺候别人但留下点儿什么给自己的人——像餐厅或旅馆的侍者领班——他们参加了一场特殊的生活赛事,虽然约定必输无疑,暗地里却仍在进行苦斗。他是个拳击迷,时常带我到蒙特罗斯公墓附近的一个拳击场去看拳赛。十来点钟的时候,他便当众说:“奥吉和我有两张票,不去看浪费了实在可惜。我们要是现在去,还能赶上看压轴赛。”既然是男人们认为必须去做的事情,伦林太太也就说了:“好的,那就去吧!”

看拳赛的时候,伦林先生从不大喊大叫,也不会干出其他傻事,而是目不转睛地看得入神。凡是需要体力耐力的事,他都着迷——为期六天的自行车比赛、跳舞马拉松、竞走、坐旗杆、持续性的世界拳赛、甘地或知名囚犯的长期绝食、被深埋地下靠竖井呼吸供食的人——总之,任何耐力和体力的奇迹,仿佛人要和汽缸壁或经受蒸气、瓦斯和一切非人压力的机器设备竞赛一样。如有这类表演,不论多远,他都要开着自己那辆大马力的帕卡德牌车,去看个够。他把车开得飞快,但又装出不是急急忙忙赶路的样子。他一动不动,稳稳地坐在绿色皮车座上,膝盖高踞在变速杆的绿玉色握球旁,长着沙色汗毛的手把着方向盘,发动机运转得极度平稳,虽然速度计指在八十码上,可让你还以为自己看错了。直到你注意到,一英里长的林带变得像一英寸长似的一闪而过,鸟像苍蝇,羊像飞鸟,红、黄、蓝色的小虫飞快地纷纷落到车窗上,你才相信你没看错速度计。他喜欢我跟他一起外出。可是他要人做伴的想法使我感到莫名其妙,因为我们来去都像一阵旋风,没有热烈的交谈来抵消这种来不及看景色的单调奔驰。无线电天线微微摇晃着,仪表盘上有金色网罩的孔里喋喋不休地传出广播声。我们偶尔谈上几句,讲的也大多是这辆车的性能和耗油量之类。有时,我们就在某个有松树的地方停下来吃烤鸡,坐在暖和的沙土上,像一对前来探访尘世的冥界之人。我们身穿讲究的衣服,料子不是犬牙呢就是褐色哈里斯花呢,身上挂着店里拿来的带盒双筒望远镜,呷着啤酒,我们看起来一定像一个忧郁的有钱绅士和一个奢侈的侄儿或者是势利的年轻表亲。当时,我的心思尽在自己的衣着上,高级衣料紧裹在身上的感觉,或者想到我帽子上那个锦鸡绿的蒂罗尔[18]帽饰,还有脚上的英国皮鞋有多棒,没能像后来那样看清伦林先生。他是个喜啃硬骨头的人,他在路上飞车,他爱慕高强本领,崇拜耐力,他爱啃障碍、困难和阻力,能把它们一一嚼得稀烂,吞下肚去。

有关他自己,有时候他会三言两语地说上几句。有一回,我们在北岸一座高架桥下驰过时,他说:“造这桥我也出过力。当时我年纪不比你大,干的是帮着把水泥传送到搅拌机旁。记得是在巴拿马运河通航那一年[19]。我原以为干这活会让我的腹肌受不了的。那时候,一元两角五是相当高的工资了。”

他就是这样借我做伴的。也许是我这么喜欢上这种生活,让他觉得有趣。

有一阵子,我主要是盼望自己有一身晚礼服,能被邀请参加正式宴会。还着实动过一番脑筋,考虑怎样才能加入青年商会。并不是我有什么做生意的念头,我在店里虽属于中上之才,但没有更大的赚钱本领。在我心里作祟的是我的好社交、爱时髦、喜欢穿着打扮。架起腿来露出一双紧紧的菱形花格袜,在普林斯顿衣领上扎个相配的漂亮领结,使我向往异常,渴望不已。

我和锡明顿来的女招待威拉·斯坦纳泡了一阵。我带她到欢乐园去跳舞,晚上一起去沙滩。她是个多情妞儿,大多数时间对我都很宽容,不计较我爱摆臭架子、浮夸自大的作风。她自己一点也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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