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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儿》宠儿_第1节(3/3)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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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来一次对话、交换一下看法什么的会管用,她们想。于是她们手拉着手,说道:“来吧。来吧。你干脆出来吧。”

碗柜向前进了一步,可是别的东西都没动。

“肯定是贝比奶奶在拦它。”丹芙说。她十岁了,仍然在为贝比·萨格斯的去世而生她的气。

塞丝睁开眼睛。“我不信。”她说。

“那它怎么不出来?”

“你忘了它有多小,”妈妈说,“她死的时候还不到两岁呢。小得还不懂事。小得话都说不了几句。”

“也许她不愿意懂事。”丹芙道。

“也许吧。但只要她出来,我就会对她讲清楚。”塞丝放开女儿的手,两人一齐把碗柜推回墙边。门外,一个车夫把马抽打得飞跑起来——当地居民路过一百二十四号时都觉得有这必要。

“这么小的小孩,魔法可真够厉害的。”丹芙说。

“不比我对她的爱更厉害。”塞丝答道,于是,那情景登时重现。那些未经雕凿的墓石凉意沁人;那一块,她挑出来踮着脚靠上去,双膝像所有墓穴一样敞开。它像指甲一样粉红,遍布晶亮的颗粒。十分钟,他说。你出十分钟我就免费给你刻。

七个字母(即Beloved,意为“心爱的人”,本书译作“宠儿”。)十分钟。再出十分钟她也能得到“亲爱的”么?她没想到去问他,而这种可能至今仍困扰着她——就是说,付出二十分钟,或者半个小时,她就能让他在她的宝贝的墓碑上把整句话都刻上,刻上她在葬礼上听见牧师说的每个字(当然,也只有那么几个字值得一说):亲爱的宠儿。但是她得到和解决的,是关键的那个词。她以为那应该足够了:在墓石中间与刻字工交媾,他的小儿子在一旁观看着,脸上的愤怒那么苍老,欲望又如此新鲜。那当然应该足够了。再有一个牧师、一个废奴主义者和一座人人嫌恶她的城市,那也足以回答了。

只想着自己灵魂的安宁,她忘记了另一个灵魂:她的宝贝女儿的亡灵。谁能想到一个小小的婴儿会心怀这么多的愤懑?在石头中间,在刻字工的儿子眼皮底下与人苟合还不够。她不仅必须在那因被割断喉咙的婴儿的暴怒而瘫痪的房子里度日,而且她紧贴着缀满星斑的曙色墓石、双膝墓穴般敞开所付出的十分钟,比生命更长,更活跃,比那油一般浸透手指的婴儿的鲜血更加脉动不息。

“我们可以搬家。”有一次她向婆婆建议。

“有什么必要呢?”贝比·萨格斯问。“在这个国家里,没有一座房子不是从地板到房梁都塞满了黑人死鬼的悲伤。我们还算幸运,这个鬼不过是个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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