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丝开讲。丹芙注意到了她是多么贪婪地想听塞丝说话。现在她又注意到了新的情况。是宠儿的问题:“你的钻石在哪儿?”“你的女人她从来不给你梳头吗?”而最令人困惑的是:给我讲讲你的耳环。
她是怎么知道的?
宠儿光彩照人,可保罗·D并不喜欢。女人开始成长时,活像抽芽前的草莓类植物:先是绿色的质地渐渐地发生变化,然后藤萝的细丝长出,再往后是花骨朵。等到白色的花瓣凋零,薄荷色的莓果钻出,叶片的光辉就有了镀金的致密和蜡制的润泽。那就是宠儿的模样——周身镶金,光彩照人。保罗·D开始在醒来后与塞丝做爱,这样,过一会儿,当他走下白楼梯,看见她在宠儿的凝视下做面包时,他的头脑会是清晰的。
晚上,他回到家里,她们仨都在那儿摆饭桌时,她的光芒如此逼人,他奇怪塞丝和丹芙怎么看不见。或许她们看见了。如果女人们中间有一个春情萌动,她们当然能看得出来,就像男人一样。保罗·D仔细地观察宠儿,看她是否有所察觉,可她对他一点也不留意——连直截了当的提问都常常不作回答。她能做到看着他连嘴都不张。她和他们相处已经有五个星期,可他们对她的了解一点也不比他们发现她在树桩上睡着的那天更多。
他们在保罗·D到达一百二十四号当日曾经摔坏的桌子旁就坐。重新接好的桌腿比以前更结实。卷心菜都吃光了,熏猪肉油亮亮的踝骨在他们的盘子里堆成一堆。塞丝正在上面包布丁,嘟囔着她的祝愿,以老练的厨子惯用的方式事先向大家致歉。这时,宠儿脸上现出的某种东西——她眼盯塞丝时攫住她的某种宠物式的迷恋——使得保罗·D开口了。
“你就没有兄弟姐妹吗?”
宠儿摆弄着勺子,却没看他。“我谁都没有。”
“你到底是来这儿找什么的呢?”他问她。
“这个地方。我是在找这个我能待的地方。”
“有谁告诉过你这房子吗?”
“她告诉我的。我在桥上的时候,她告诉我的。”
“肯定是早先的人。”塞丝道。早先的那些日子里,一百二十四号是口信和捎信人的驿站。在一百二十四号,点滴的消息就像泡在泉水里的干豆子——直泡到柔软得可以消化。
“你怎么来的?谁带你来的?”
现在她镇定地看着他,但没有回答。
他能感觉到塞丝和丹芙两人都后退了,收缩腹肌,放出黏糊糊的蛛网来相互触摸。他决定无论如何也要逼她一下。
“我问你是谁带你来这儿的?”
“我走来的,”她说,“好长、好长、好长、好长的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