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朽可以作证,张三那十亩地,自万历年间就是他家的。李四家原本只有西村界碑西侧的地。”
“你胡说!”李四急眼了,“你收过张三好处!”
“放肆!”陈文瑞重重敲槌,“再扰乱法庭,以藐视法庭罪论处!”
李四蔫了。
第二个证人是西村一位老木匠:“俺记得清楚,去年十月,李四找俺做新界碑,还特意说要做得跟旧的一模一样。俺当时就觉得奇怪……”
“你、你血口喷人!”李四又要跳起来,被法警按住了。
关键证据出现在第三个证人——一个游方郎中手里:“小人去年十一月路过两村交界处,看见李四和两个儿子在挪界碑。当时还纳闷,这大冷天的折腾啥呢……”
“你看见为什么不阻止?”赵明法官问。
郎中苦笑:“小人一个外乡人,哪敢管这闲事?不过多看了两眼,记得清楚。”
铁证如山。
陈文瑞与左右法官低声商议片刻,然后宣布休庭一炷香时间,合议判决。
这炷香时间,旁听席比戏园子还热闹。
“我看李四输定了!”
“活该!偷鸡摸狗!”
“不过那张三也够粗心的,界碑被挪了三个月才发现?”
“听说张三老伴病了,那阵子顾不上……”
《河套新报》的记者奋笔疾书,标题都想好了:《土地纠纷第一案,公开审理显公正》。
一炷香后,法槌再响。
全体起立。陈文瑞朗声宣读判决:
“经审理查明:一,原告张三持有官府田契,证明其对争议土地拥有合法所有权;二,被告李四提供的分家书未经官府备案,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三,三位证人证言相互印证,证明李四于去年十月私自挪动界碑,侵占张三土地三亩。”
他顿了顿,扫视全场:“依据《河套约法·物权篇》第三十二条、第七十八条,判决如下:一,争议土地归张三所有;二,李四需在十日内将界碑移回原处;三,李四赔偿张三去年秋粮损失,计小麦两石;四,李四行为已构成‘侵占他人财物罪’,判处劳役十五日,以儆效尤。”
“咚!”法槌落下,“闭庭!”
全场寂静了三秒,然后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张三老泪纵横,跪下就要磕头,被法警赶紧扶起来:“老人家,不许跪,法庭上不兴这个。”
李四瘫坐在被告席上,脸色惨白,但嘴里嘟囔着:“判得明白……俺认。”
旁听百姓鱼贯而出,个个脸上带着兴奋的红光。
“真开眼了!”
“原来打官司是这样的!”
“那陈法官真厉害,条条款款说得清楚!”
几个孩子围着先生问:“先生,咱们什么时候再来看?”
先生摸着孩子的头:“以后每月初一、十五都有公开审理,咱们常来。记住了,这就叫‘司法公正,人人可监’。”
当天下午,《河套新报》加急特刊上市,头版详细报道了审判全过程,还配了幅简陋的版面画——三个法官高坐堂上,台下百姓凝神倾听。报纸被一抢而空。
消息传到总理事务堂,李健正在批阅公文。顾炎武拿着报纸进来,笑道:“成了!效果比预想的还好。”
李健接过报纸看了看:“这只是第一步。公开审判不能流于形式,得形成制度。我建议,每月选几个典型案件公开审理,让各府县法官轮流主审,互相学习。”
“还有,”黄宗羲补充道,“可以编一本《判例集》,把典型案例整理成册,发到各学堂、各村务会,作为普法教材。”
“这个主意好!”
方以智拍手,“知法才能守法,守法才能护法。”
几人正讨论着,侍卫通报:卢象升求见。
卢象升进来时,手里也拿着份报纸。他神色复杂,既兴奋又感慨:“李总督,这场公开审判,卢某去看了。”
“哦?督师觉得如何?”
“好!好得让卢某……不知说什么好。”
卢象升坐下,长叹一声,“我在朝为官多年,见过太多冤案错案。官员审案,或凭个人好恶,或受权势左右,或干脆糊涂了事。百姓有冤无处诉,有苦说不出。你这公开审判,好比在暗室里开了扇窗啊。”
李健给他倒了杯茶:“督师过奖了。这只是开始,要走的路还长。比如法官素质参差不齐,律法条文不够完善,百姓法律意识淡薄……都是问题。”
“但至少河套在做。”
卢象升认真地看着他,“在朝堂上,我也曾提议‘清狱讼、明律法’,可每次一提,就有人说‘祖宗成法不可变’,‘庶民岂可窥官府事’?最后不了了之。”
他端起茶杯,又放下:“河套,像个巨大的试验田。种的都是新种子,长的都是新苗子。卢某现在倒真想知道,这些新苗子,到底能结出什么果子。”
两人正聊着,民政司送来一份急报。
李健看完,眉头皱了起来。
“怎么了?”顾炎武问。
“朝廷那边,”李健把急报递给众人,“李国瑞的事,平反了。”
急报上的消息很简短,但信息量巨大:
崇祯帝在勋贵集团与宦官的双重压力下,下旨恢复武清侯李国瑞的爵位,归还全部查抄家产,并追赠其为太傅。
作为妥协,首辅薛国观被罢官,回籍闲住。至此,“逼捐政策”彻底破产,朝廷财政危机的脓疮,又被华丽地盖上了。
议事堂里一片沉默。
黄宗羲第一个冷笑出声:“好一个‘天子与士大夫共天下’!逼捐时雷霆万钧,遇反弹则缩头如龟。这下好了,往后谁还敢动勋贵一根汗毛?”
方以智摇头:“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