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钱要紧,不论在哪一个时代钱都是最重要的,只有把钱弄到自己口袋里来才踏实安心。
想到这里,向晚记起来当初刚来省城的时候周聿驰给自己买过一件大衣,说是为了庆祝她来这里工作,加上当时天气寒冷怕自己没衣服穿就买了一件。
现在天气变暖了也穿不了了,衣服还放在衣柜里向晚一次都没有穿出去过吊牌还没有剪掉呢,她一开始是心疼大衣弄脏了舍不得穿,毕竟那么贵。
向晚想着等会回去就把大衣拿出去退掉,好解决一下自己的燃眉之急,反正钱是替周聿驰花的,再从他身上拿钱回来天经地义的事情。
下班的时候她带着大衣去退了,衣服只退到了三分之二的价格,向晚想着也挺多的了于是就没再讨价还价。
衣服是退成功了,但是回来的路上向晚不慎把脚给崴了,可能走路太高兴了没看清台阶所以就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