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前文提到书中毫无虚构,我现在要略加修正。我擅自做主替书中人物所编写的话语,皆属我无法亲耳听闻的场合,希罗多德2时代以降的历史学家也用此做法,理由并无二致,都是为了重现生动与逼真的场景,避免枯燥的平铺直叙。为了让本书能吸引读者,私以为如此调整并不为过。聪明的读者应不难发现何处是虚构,能否接受完全取决于个人。
我之所以备感焦虑还有另一个原因,亦即笔下人物泰半是美国人。认识他人本属难事,我甚至认为,除非是自己的国人,否则不可能真正熟识。无论男女,不仅仅是代表自己,更反映出生的地域、是在城市抑或农村学会走路、儿时常玩的游戏、从老一辈听来的传说、习惯的饮食、就读的学校、热衷的运动、阅读的诗篇与信仰的神祇,等等。凡此种种,均造就了一个人的样貌,光凭道听途说不可能通盘了解,必得亲身经历,进而融入自我生命。而既然无法真正了解外国人,充其量只能从旁观察,这类书中人物便不易获得读者共鸣。即使像亨利·詹姆斯这般观察细腻的作家,定居英国四十年之久,也未能创造出百分之百的英国人物。就我而言,我向来只描写自己的同胞,部分短篇故事则属例外,因为这些故事可容我较笼统地塑造角色,提供给读者粗略的线索去想象细节。或许有人会纳闷,若我可以把高更变成英国人,为何不以同样手法处理本书人物?答案很简单:我办不到,若是如此,这些人就失真了。我无意假装成美国人来描写他们,他们都是英国人眼中的美国人。我也未复制他们的说话特色,因为这就好比美国作家硬要模仿英国人的口语,结果只会惨不忍睹。俚俗语更是一大陷阱。亨利·詹姆斯时常在英国故事中使用英式俚语,但就是少了英国人的味道,因此不但无法达到他追求的口语效果,更容易让英国读者感到十分突兀。
2
一九一九年,我前往远东的途中,恰巧来到芝加哥,准备待上两三周(原因无关乎本书,故无须在此赘述)。我当时刚出版一本颇为畅销的小说,才抵达芝加哥就立即接受专访。第二天清晨,电话响起,我接了起来。
“喂。”
“我是艾略特·谭伯顿。”
“艾略特?你不是在巴黎吗?”
“没啊,我和我姐来芝加哥,想请你今天跟我们一起吃午餐。”
“当然好。”
他随即告诉了我时间地点。
那时,我认识艾略特·谭伯顿已有十五年。他将近耳顺之年,身材高挑、举止优雅且五官俊朗,一头波浪般的粗黑发缀着斑白,外貌因而更显出众。他的穿着向来华丽,衣服多购自巴黎的夏尔凡3,但西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