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募者要比民屯减免两成的上交粮食,只交三成,寓军屯于民屯中,而不属于营兵。现有两郡和北方四郡共六营三万。一个典农中郎将总领,一个地方都尉管一个营,地方都尉等各级军官专门负责训练,只向主力部队补充兵员,不补充军官,随时保持固定人数,都尉等军官位置安置享福的黄巾军官,不让他们上战场。边军和军屯中一营至少要有五分之一的骑兵。
民屯是重中之重,军粮主要靠民屯提供,民屯有一百六十万,足够了。民屯是招募的流民屯田,田地是镇北军的,不能象营兵一样划到他们自己名下,屯田的粮食要有五成上交,而不是全归己有,以保持营兵的吸引力。
三级当中,民屯没有自己的田地,耕官田,上交五分粮。军屯没有自己的田地,上交三分粮,但要接受训练。营兵有田百亩且田中所产皆归己有。只有边军营兵除有私田外,还在驻屯地区屯田自给军粮。
根据历代屯田资料,曹魏的民屯是一人十五亩到四十五亩,明代军户屯田有耕牛和农具,是一户五十亩到百亩(注意二者区别,分别是一人和一户)。根据这个推算,一个健壮的成年男子在有耕牛和农具的情况下能耕田五十亩,一户没有健壮的成年男子的也应该在此水平,如果还有一个男丁或有请亲属或别人代耕的,百亩当不成问题,多了耕不过来,少了没有意义。
2.游牧骑兵募兵制。详见七策部分,这里再次说明。阎柔领护乌恒、徐荣领护鲜卑(把北部鲜卑也迁过来),张燕领护羌胡(把东羌收进来),鞠义领护匈奴。东汉境内本有不少归附的鲜卑部落,只不过一般都划入乌恒由乌恒校尉管理。现在单列,加上舞叶鲜卑和北部鲜卑以及俘虏,也是一支不输于南匈奴、羌胡、乌恒的力量。游牧骑兵改为单个招募制,而不是部落征发,那么其中的军官就由镇北军来临时任命了,而不是部落小帅充当,征发过来的游牧骑兵控制在小帅和首领手里,而征募过来的控制在镇北军手里。两种编制方案,一种是游牧民族的十进制,因为游牧民族长于骑射游斗,所以多编制松散而灵活,千夫长及以下由镇北军任命招募而来的人充当,之上为汉族军官。一种是汉军骑兵编制(五人一伍、十人一什、五十人一队,百人一屯,二百人一曲,千人一部。部由司马领之,五千人一营,校尉为正,都尉为副。),汉军骑兵长于格杀冲突,所以编制多严整而对士兵控制力强。采用这种编制的话,部司马以上军官将由汉族军官充任,而且这样的话各中郎将府还要准备两个校尉和两个都尉,中郎将府只是个架子,五个人平时不管事和兵,战时一经动员迅速补充士兵和中下级军官。我个人比较倾向前一种,后一种只是备用,一是怕黄巾为主的营兵中安置不了那么多军官。二是胡汉骑兵便于按擅长分工,度辽营居中突击,胡骑两翼游斗。这样,使匈奴中郎将鞠义将本部匈奴骑兵一万,护鲜卑中郎将徐荣将本部鲜卑骑兵一万,护乌恒中郎将阎柔将本部乌恒骑兵一万,护羌胡中郎将张燕将本部羌胡骑兵一万,加上度辽将军鲜于辅的一万度辽骑兵和镇北将军的本部黑豹义从。
风云铁骑上次确实没有考虑到,因为好久没出现了,李弘因为担心可靠性问题没有带到幽州去。我的意见是不花钱养一只靠不住的常备军,反正人员主要由鲜卑乌恒组成,临时招募,分散到护鲜卑中郎将和护乌恒中郎将手下,一个叫风骑营,一个叫云骑营,合起来就是风云铁骑。
黑豹义从胡人骑兵不少,授田没意义。要么实行军饷制,并补充部分风云铁骑的精锐,扩充为五千人。或干脆让胡人种田。再不,就改为汉人充当算了。李弘手中控制的常备胡人骑兵越少,朝中大臣就越放心,但完全放心是不可能的。
【煮酒论史篇】 正视历史
蒙元侵略者的罪行
首先,我想先指出一点,并没有任何正史证明蒙古在中国有实行初夜权制度,但蒙古在欧洲确实有这个制度。
在我们村(豫北地区的一个小农村)的田地里,有时候会挖到一些质量相当不错的砖,每逢这时候,老人们总是非常惊恐的把它扔出去,他们把这转叫做“砖打墓”,意思就是用砖打造的墓穴,我问了初中的一位历史老师——这位老师也爱研究民间野史。这位老师说,历史书上说的清清楚楚,在蒙元统治时期,蒙古人把全中国人分为四等(其实是三等,蒙古人当时并没有把自己当成中国人),我们所处的北方是三等公民——就是历史书上说的那个“汉人”,这是历史书上讲的。后面的故事历史书上就没有了,蒙古人如何统治汉人呢,除了建立必要的军事力量和镇压工具(监狱),在最基层,每个村子派一个蒙古家庭统治整个村子的汉人,汉族人姑娘要结婚,必须和这家蒙古人的男人睡三天觉,用文绉绉的语言说,就是这位姑娘的处夜权是属于蒙古人的;汉族老人到了六十岁,必须送到野地里的一个墓穴里等死,这个墓穴也就是老人们说的“砖打墓”。由此看来,蒙元时期是中国人最屈辱、最黑暗的一段时期,而不是象某些无耻的“爱国”历史专家所吹嘘的那样“强大无比,威震亚欧”!
为了防止汉族人造反,每五家汉族人才能有一把菜刀,而且这把菜刀是放在蒙古人家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