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方瑛死后其子方毅袭爵,因诱祖母诬从父方瑞不孝,被剥夺了爵位,方家因此败落,也没能把常琇治罪,他反倒又升了护国寺的僧官。
常琇这时终日交游的,也是一群和南和伯一样的袭爵武官。建极十七年正月,修武伯沈煜因为坠马被踢伤,在家休养,常琇和同事德鲁思忠备了礼物前去探望。沈煜摆酒相待,又请来了丰润伯曹振、锦衣卫带俸指挥佥事王珩,又叫来了一群乐妇,喝酒行令,直闹到天黑,其中就有刁银课儿。常琇以前就和她往来情热,此刻重温旧情,很快旧情复燃,厮混在一起,并打得火热。
次年八月,护国寺老住持然净病死,与常琇交好的然积担任主持,但然净的弟子觉亮被赶出了寺院。觉亮咽不下这口气,一直寻机告倒然积、常琇;很快就发现常琇的作风问题,于是告到朝廷。
镇抚司审理完毕,将案卷及人犯移送都察院定罪。
这时,都察院和大理寺对定罪量刑发生了不同意见。按照都察院的拟罪,常琇应按奏事诈不以实律处杖九十、徒二年半,净山按尼僧犯奸律杖九十,德鲁思忠、陈桓、沈煜、曹振、王珩及刁银课儿等乐妇都按不应得为而为之、事理重者杖七十。常琇和德鲁思忠勒令还俗,陈桓等武官不许管军管事。
大理寺的拟罪是:常琇不仅宿娼饮酒,而且与义父之妾通奸,罪行深重,应死罪减一等,发辽东;德鲁思忠革职为民;陈桓、曹振、王珩等武官与僧、娼宴饮,罚俸禄一年,不许在朝廷侍卫管事;沈煜不仅与僧娼宴饮,还容留常琇通奸,情节更重,应停职停俸。
汪舜华很快批准了大理寺的拟罪,并命令刊刻此案的案卷,告示天下,在全国各司、府、州、县张贴,禁止僧人拜认义父、携妓饮酒、往来文武官民之家,以及重申官员不得嫖娼等。
按说事情到此为止,只是现在大家都很闲,免不了就要找些事来干,主要是太后不想还政,就要给言官找点事,大家都懂。
常琇案折射出的是武官和僧人的私生活的问题。按照明代法律,充军是仅次于死刑的重刑,但对于现役军人,其实也不算个事,调动个卫所服役而已。因此,军人、军官犯罪率,比文官及百姓要高得多。犯罪案件当中,又以通奸、嫖娼、贪污受贿等风化、经济犯罪为多。常琇出家前就是军籍,历史上案发后的刑罚还是发到辽东为军;当然汪太后重视军队作风,不让充军了,改为种地,种够了才准还乡。
更重要的是勋贵的作风。建极四年,曹振在祖父丧期中纳妓女为妾,当时言官都在地方,顾不上;次年,南和伯方毅通奸案发。他还在为父服丧期间,就与其父的婢女通奸,丧满袭爵后又奸污霸占家仆之妹为妾,还诱使祖母诬陷其叔不孝,最终被剥夺了爵位。
贵为侯伯尚且如此,普通军官的通奸、嫖娼案件更是频发。即便汪舜华加大了打击的力度,还是难以禁绝。明代军队卫所的住宅区大都比较集中,军官、军人之间通婚非常普遍,所以军官与同僚、下级妻女通奸的案件也常发生。此前,锦衣卫中千户所校尉任亨,勾引已故军人妻盛氏出家在外奸宿案发,夺职为民,流放台湾;随后锦衣卫后千户所校尉叶普贤、任福贵又犯此罪,都是照样办理。
针对这些问题,汪舜华痛心疾首,在武英殿严厉申斥,要求宗室勋贵、文臣武将务必加强作风建设,一旦发现问题,严惩不贷!
——历史上方毅死后,其子方寿祥在成化十七年袭爵,总共传了八代,直到弘光元年投降清朝,这回没这么好的运气。方寿祥几次参加考封没有过关,直接除爵。
丰润伯曹振既然当年能犯不孝罪,现在又和妓女勾勾搭搭,作风自然好不到哪去,言官们使劲挖掘,罗列了三十多条罪状,从心怀怨望(抱怨太后没事找事)、交结朋党(和一堆勋贵整天吃酒打猎)、召集亡命(和社会闲散人员来往密切),到衣服逾制(颜色材质什么的有问题)、家门不睦(小老婆太多难免争风吃醋),最后得出结论:不夺爵不足以平民愤!
修武伯沈煜同理。
更倒霉的是泰宁侯陈桓。他父亲陈泾建极十五年七月三十日去世,历史上他在当年十二月袭爵,这回因为考封,连续几次名落孙山,只好闷在家老老实实读书射箭,好不容易今年考上了,封爵了,找着机会发泄庆祝一下,哪知道就出事了。
马上言官就把他家里的事挖出来:陈桓是陈珪的后人,跟随太宗靖难,几代忠良。景泰末,其父陈泾掌南京前府事;后召还,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闲住。后来到地方削沈王,那一家子都是老实人,没办出格的事,嫡生儿子一大群,没想过造反,因此很顺利。汪舜华也就觉得他办事也还不错,于是就让他到湖南督促土地改革,结果遇到了荆王世子造反。他被吓得惊慌失措;好在跟着一起去的卫颖很靠谱,稳住了局势。汪舜华于是让他回家呆着。
——泾无他才能,徒以会昌侯孙继宗婿得进用。在广西以数千军为数百蛮所困,大损国威,罪重刑轻,论者至今不平。
这是《宪宗实录》的盖棺定论,言官们的话自然更不客气,反正会昌侯孙继宗早就死了,坟上的草都几丈高了。
于是,新鲜出炉的泰宁侯陈桓位子还没有坐热,就和曹振等分别发配景泰、清宁、怀德,虽然都在南方,但关山迢迢,不知何年再见;更让人忧桑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