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一百米!再次齐射!”
荷兰军队开始迈着正步逼近。
四百米。
三百米。
两百米。
距离越近,荷兰士兵的心里越发毛。那个死寂的土墙后面,仿佛藏着一只张开大口的怪兽。
“长官!进入二百米了!”
“继续射击!压制他们!”
又是一轮排枪。硝烟更浓了。
就在荷兰人准备发起刺刀冲锋,一举拿下这道看似脆弱的防线时,异变突生。
一直沉默的兰芳阵地,突然活了。
张牧之在那块白石头后面,猛地吹响了铜哨。
“打!!!”
“咔嚓——砰!”
“咔嚓——砰!”
“咔嚓——砰!”
这不是整齐的排枪,这是一股连绵不绝、如同织布机一般的金属风暴。
数不清的温彻斯特步枪同时开火。
在这个距离上,不需要精确瞄准。兰芳的士兵们只需要疯狂地拉动杠杆,扣动扳机。
温彻斯特步枪的射速是每分钟15发以上,而荷兰人的博蒙特步枪每分钟只能打3到4发。
在这一瞬间,兰芳阵地倾泻出的弹雨密度,是荷兰人的五倍以上!
.44口径的铅弹虽然穿透力不如步枪弹,但在打中人体时会发生翻滚和变形。
冲在最前面的荷兰第一排士兵,甚至来不及发出惨叫,就像是被割倒的麦子一样,整整齐齐地倒下了一片。
鲜血瞬间染红了硬土路。
“隐蔽!隐蔽!”
白人队长惊恐地尖叫,他从未见过如此密集的火力。
但在这狭窄的隘口,往哪里隐蔽?
两边是泥沼和藏着冷枪的丛林,前面是弹雨,后面是拥挤的后续部队。
“不要停!他们装弹需要时间!冲上去!拼刺刀!”
一名勇敢的荷兰少校挥舞着战刀,试图组织反冲锋。
可惜,这是连珠枪。
只要组织好轮换,它是没有空窗期的。
兰芳士兵打完弹仓里的子弹,只需要十几秒钟就能塞进新的子弹,或者直接轮换队伍。
那个冲锋的少校还没跑出十米,身上就爆出了七八个血洞,整个人被打得踉跄前扑,重重地摔进泥里。
“炮兵!炮兵在哪?!”
范德博世中校在后方看到了这一幕,气得浑身发抖,“把克虏伯炮调上来!快!建立炮兵阵地!给我轰平那个土坡!”
短短的一个接触战,怎么突然变成这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