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纵身跃起,同时伸展双臂,将两柄钢刀划出两个大大的半弧。有长生真气的支援,高兴双臂的力道远非常人能够比你,这一瞬间的爆发顿时将周围的人扫将出去,运气好的虎口迸裂,武器脱手,运气差的,身上便多了一个深可见骨,鲜血汩汩而流。
“杀!”
高兴这一声喊如同舌绽春雷,巨大的声音顿时让周围的敌人耳鸣眼花,一个个如同醉酒一般左摇右摆,不知所以。高兴却是趁此机会再次扑入人群,大肆杀戮起来。
在高兴一人独占三千敌军之时,意气风发的高绰也开始了他担任太尉以来的第一场战争。
听说高兴率领大部分军队南下与吴三桂决一死战,青州城空虚时,高绰便率领麾下十八万兵马直扑青州而来,誓要彻底粉碎叛匪。
高思好叛乱时,高绰恰好出任并州刺史,被高思好军杀得屁滚尿流,晋阳城破时若非他跑得快,说不定早就叫高思好祭了军旗。如此狼狈耻辱的事情如何不叫高绰愤恨,尤其是此番被派到南部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不仅担惊受怕,还要忍受战争的疲累痛苦,对于“叛贼高鑫”他自然更是愤恨。
此次高鑫南下,与吴三桂决战,对高绰来说实在是天赐良机,既可以洗刷耻辱,排解愤恨,又可以建立功业,得到高纬的赏赐宠信,可谓一举两得。是以自从二十一日发兵开始,高绰一路上紧赶慢赶,生怕高兴提前回到青州城而功亏一篑。
“快点,快点!都给本王打起精神来!说你呢,快跑!”高绰在北方生活的时间不短,马术尚可,尤其是此次军情紧急,他便没有乘坐府邸中那豪华舒适的车驾。高绰在中军中大声喝骂着,驱赶着麾下的士卒加速前进,少有人脚步落后,便会惹来高绰那犀利的马鞭。
虽然此时距离青州城还有不足百里,但高绰却依旧不满意。看着那些没精打采的士卒,高绰便气都不打一处来,一边怒骂着“贱民”,一边毫不吝啬地挥舞着马鞭,只有马鞭抽打在人身上的脆响才能稍微缓解他心中的焦躁与愤怒。
“王爷,前方敌军拦路!”
眼看着就要晌午天了,高绰一阵饥肠辘辘,但距离青州城还有不少路要走。就在高绰接过谄媚地笑着的侍从手中的水囊,准备痛饮一番时,一个精悍的裨将策马奔来,大声禀报道。
“何人如此大胆,竟敢拦住本王去路?走,与我率军杀将过去!”高绰顿时大怒,一把将水囊抛飞出去,马鞭轻扬,策马向前奔去。
时间不长,一身戎装的高绰便来到阵前,他眼神凌厉地向前看去,只见一里远处,正有四五千人静静地立着,手中都拿着刀兵,神色不善。
“尔等何人,见到本王还不快快下跪?”高绰一手勒住马缰,马鞭前指,倨傲地怒喝道。
“你就是高绰?肥头大耳,分明是头猪,哪里当得王爷?”那五千人的队伍中走出一个穿着将军服侍的人,见高绰身上衣甲松散,身形臃肿,顿时笑得前仰后合。
第三卷大风起兮云飞扬第二百九十二章不过尔尔
“哈哈哈哈!”高绰对面那将军说完,他身后的士卒顿时哄然大笑,本来还算齐整的队伍霎时变得松散起来,混没有一点气势。
“哇呀呀呸!直娘贼,尔等竟敢如此猖獗,简直是不知死活!本王一定要将你们碎尸万段,不,只有将你们千刀万剐方能泄我心头之恨!”
高绰顿时被敌人的嘲笑声气得三尸神暴跳,他浑身颤抖着,如同猛兽一般咆哮着。因为过度气愤,高绰不自主便将手中的缰绳收紧了几分,他胯下骏马顿时吃痛,一边嘶鸣,一边歪着头在原地不安地打起转来,差点没将高绰掀下背去。
要知道,除了高兴的骑兵配着高桥马鞍,双马镫外,别家的马可只有单马镫,骑乘之时必须要双腿加紧马腹,否则很容易跌下马背。尤其是对于骑兵作战来说,双腿被束缚住,自身所能爆发出的力气便少了许多,而且不甚灵活。
高兴的两千盱眙铁骑之所以打得吴明彻,黄法氍头疼不已,除了战士都是严格训练之辈,配备着远射程的强攻,杀伤力惊人的劲弩,还因为双马镫解放了双腿,足下有根,将士在马背上战斗起来自然也得心应手,不用左右顾及。
敌人无礼张狂也还罢了,偏偏自己的坐骑竟如此不争气,本就恼怒之极的高绰更是气都不打一处来,他猛然跃下马背,“呛啷”一声抽出腰间的佩剑,狠狠地斩在马头之上。
“噗!”
高绰虽然暴虐,草包,但他身上的佩剑却不是废铜烂铁,无论从剑鞘,剑鄂上那华丽的装饰,还是亮如一泓秋水,寒气鄙人的剑刃,都显示着这柄高纬亲自赏赐的长剑的不凡。
一道雪亮的光芒闪过,高绰手中的长剑便轻松切如了骏马的脖颈。一股灼热腥臊的血液顿时迸溅出来,直接喷洒了高绰一头一脸。对此,高绰却是无所畏惧,任由鲜血顺着脸颊流淌,无视骏马凄哀的嘶鸣和奋力地挣扎,他咬牙怒哼一声,手上加了几分力道,生生将那马头斩下。
活生生的马匹突然被斩断头颅,栽倒在地,汩汩的鲜血很快沾湿了身下的土地。这突然的变化不仅让高绰对面的敌人震惊,霎时变得安静起来,而高绰身后的十八万大军也都目瞪口呆,不敢发出一丝一毫的声响。
所有人看着擎剑而立,眼神凌厉而冰冷的高绰,看着他手中光滑如镜的长剑上,剑身上沾染的鲜血在剑脊上汇聚成一抹细细的红线,很快便如断线的珍珠一般坠落地面。所有人都有一种不寒而栗之感,不是因为高绰的愤怒,一匹马的死亡,只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