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好希望社会有正义与公理,因为美包含在公理与正义当中,公理与正义的推展,也包含着美的共同完成。一个人如果有性情上的美作为基础,在任何职位上,他要做的东西都是对的。柳宗元是世家子弟,他爱美,他觉得身为世家子弟,不要依靠父辈去做官,可以好好读书考试。等到做官了,他批判时政。被下放的时候,他也会考虑到身边有一个朋友,母亲很老,不应该贬到那么偏远的地区。这就是人性。有对于美的基础认同,每一步做起来都是人性的本质。
我特别希望大家可以同时读白居易的两类作品。把“花非花,雾非雾”放在《新丰折臂翁》旁边,真的像两个诗人写的东西。白居易内心中有一种痛苦,他觉得自己怎么会去写这样的诗。路上还有人被冻死、饿死,这是一种出于良知的惭愧;同时他又懂得美。他如果不懂美,不会把琵琶写到这么好。历史上没有一个人写音乐写到这么好,他后来强迫自己不要去听那样的东西,他觉得如果卖炭翁遭遇如此悲惨,他应该到街头上去看这些人的生活。他有一点强迫自己进入一个令他痛苦的世界。
《慈乌夜啼》在我们的生活里有很大的影响力,它用各种象征,去诠释生命里的各种可能,我们今天的诗人未必能够写出这么好的生命感觉。“慈乌失其母,哑哑吐哀音。”这是写鸟失去母亲以后的悲哀。“昼夜不飞去,经年守故林。夜夜夜半啼,闻者为沾襟。声中如告诉,未尽反哺心。百鸟岂无母,尔独哀怨深。应是母慈重,使尔悲不任。昔有吴起者,母殁丧不临。嗟哉斯徒辈,其心不如禽。慈乌复慈乌,鸟中之曾参。”写得非常直白,我们看到白居易的诗越来越有一种道德意图,觉得一首诗应该清楚地传达意义,即使写鸟,也要写到鸟对于母亲的反哺没有完成的哀伤,如果是人,连这点都做不到,连禽兽都不如。读《慈乌夜啼》与读“花非花,雾非雾”,是非常不同的感觉。
白居易越来越觉得文学应该直接让人家知道,看完以后可以做什么,譬如说可以去孝顺。我不完全赞成他这样的说法。我觉得文学的功能在社会里是非常多重的。如果文学只有这个部分很危险,有可能真的变成教条。文学是人类很奇特的行为,必须真实,如果强迫大家读完这首诗以后必须孝顺母亲,这些人可能心里没有那个感觉,要做给人家看的时候,又变成假的。我觉得“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开启了另外一个美学领域,这个领域开了以后,人对于人的爱,对于生命的尊重,已经不是母亲不母亲的问题,而是对于一朵花都会尊重,都会疼惜,这是文学真正的力量。
在个人的生命当中,这两者之间怎么平衡是非常重要的部分。我敬佩白居易后来的极端,可是我并不完全赞成。如果要求文学艺术必须直接对社会有所改善,有可能带来不好的后果,尤其在穷困和没有人性的年代。这里面的一个关键,是白居易真正道德上有觉醒后才写《卖炭翁》,如果没有道德的觉醒,《卖炭翁》会变成样板戏。真正的道德自觉不应该是样板,应该是从每一个知识分子内心里面真正出来的自觉。一旦变成样板是蛮可怕的,因为会作假。讲清楚这一点,我才敢跟大家一起读白居易的《长恨歌》、《琵琶行》。
《长恨歌》本事
写《长恨歌》时候的白居易年纪不大,大概三十岁左右,刚刚考取进士,在陕西做一个小官,听到别人在讲五十年前唐明皇与杨贵妃是经过这一带到四川去的。安禄山造反之后,战争发生,有一天早上,皇宫的宫门打开,有一队人马往西去。老百姓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原来是密报来了,说潼关已经破了,京城即将不保。皇帝匆匆忙忙带着重要的大臣、贵妃,三军护卫出了城。老百姓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到了马嵬坡,军队发生了政变,要求杨家的权力受到约束,杨贵妃被赐死。这样一个事件,在当地一直在传述,五十年之后,白居易写了《长恨歌》。
从《诗经》、《楚辞》以降,中国很少长篇史诗。《长恨歌》、《琵琶行》的重要性在于让我们看到中国人善于写精简短诗的风气被白居易改变了。白居易在中国文学史上之所以不容错过,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也在于此。《长恨歌》中那种大篇章进行历史叙事的能力非常惊人。一个写“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这种精简绝句的诗人,不一定能够写出这种长篇史诗。希腊有长篇史诗,印度也有,中国很少有史诗传统,我想这与文字结构有关,与文字本身的涵盖力量有关。我觉得直到今天,《长恨歌》、《琵琶行》还是非常重要的文学范本,因为这两首诗能够押韵,有诗的节奏、结构,还能清楚地叙事。
“汉皇重色思倾国”,唐朝人讲皇帝的时候,不直接讲唐朝的皇帝,而是比喻成汉朝的皇帝。“思”在讲唐明皇,这个皇帝非常爱美丽的女子,“重色”,所以“思倾国”,每天在思念有倾国倾城美貌的女子。“御宇多年求不得”,在这个皇帝所掌管的这么大的宇宙空间当中,这么多年老是找不到他满意的。与白居易写的“上阳宫的白发人”做对比,会感觉到蛮有趣:他年轻的时候写对美的寻找,晚年的时候写了这种寻找里的残酷。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用字非常漂亮,让人感觉到用任何语言去写少女的青春,都没有“初长成”好,好像在发芽一样。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