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巴里?好了,不要笑了;而且,既然你这么爱问问题,就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嗯,好的,当然可以。您想问什么,先生?”
“你认识奥克利吗?他住在伦敦的一个什么地方,是个做眼镜的。”
“认识,肯定认识——约翰·奥克利,开眼镜店的,住在富乐大街上,他的女儿叫乔安娜,那些小伙子都喊她是富乐大街之花。”
“哎,小可怜虫!他们真的这么称呼她吗?该死的!你现在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
“您刚才不是说‘哎,小可怜虫’吗?头偏到这边一点点,好了。先生,您是不是出过海?”
“对,没错,这不才从印度回来,刚刚上的岸。”
“的确!我的磨刀皮带去哪儿了?刚才还拿在手上的;我应该是放在哪个地方了。真是奇怪,怎么找不着了!太离谱了,它能干嘛去呢?噢,我想起来了,我把它放在客厅了。坐着别动,先生。我去一会就来;坐着别动,先生,有劳了。对了,您可以看看报纸,先生,我去去就来。”
斯文尼·陶德走进后面的客厅,把门关了起来。屋里面突然传来一阵奇怪的声响,先是推搡摩挲的声音,然后是重重的一拳。随即,斯文尼·陶德就从客厅出来了,双臂交叉抱在胸前,打量着刚才顾客坐的那把椅子,现如今椅子上已经没人了,甚至连他曾经来过的蛛丝马迹都找不着,只留下了一顶帽子。斯文尼·陶德飞速将帽子捡起来塞到角落的柜子里。
“什么情况?”他说道,“什么情况?我好像听到有声音。”
门被慢慢推开,托比亚斯出现了,嘴里说着:“先生,您相信吗?我居然忘了带钱就去买饼干了,害得我又从圣保罗教堂墓地一路跑回来。”
陶德先生三脚两步就到托比亚斯跟前,拽住他的胳膊把他拖到店铺最靠里的角落里。然后,他站在托比亚斯面前,盯着托比亚斯的脸,那魔鬼般的眼神早已让小男孩吓得丢了魂魄。
“说!”陶德先生厉声喝道,“说!老实交代,不然你的死期到了!你进来之前,到底在门口偷窥多久了?”
“您说偷窥吗,先生?”
“是的,偷窥;不要重复我说的话,马上回答我,这样你不会死得那么惨。”
“我没有偷窥,先生,什么也没看到。”
斯文尼·陶德长出了一口气,然后,故意装模作样——无疑,样子应该是滑稽可笑至极——尖着嗓子说道:“好,好,很好;就算你真的偷窥了,那又怎样?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只是想知道一下,没别的;很好笑,不是吗——奇怪是奇怪,不过相当好笑,呃?你这条狗,怎么不笑了?好了,没事啦。现在告诉我你刚才是怎么想的,然后我们依旧是快活的师徒俩——非常快活。”
“我不知道您什么意思,先生。”显然,不管陶德是笑还是凶,这个小男孩都感到无所适从,万分紧张。“我不知道您什么意思,先生;我只是因为没钱买彼得森店里的饼干才跑回来拿钱而已。”
“什么意思都没有,”陶德倏尔转过身来,说道,“是什么东西在门口蹭?”
托比亚斯打开店门,发现是那只狗。那只狗见门开了,急速将店里上上下下看了个遍,然后,发出一阵嚎叫,着实把理发师吓了一跳。
“是那位绅士的狗,先生,”托比亚斯说,“是那位绅士的狗,就是在老圣邓斯坦教堂看完敲钟来我们店里刮胡子的那位。真好玩,不是吗,先生?这狗居然没和它的主人一起走。”
“既然好玩,你怎么不笑出来?把狗赶出去,托比亚斯,我们这里不欢迎狗,别让我看见狗;快把它赶出去——赶出去。”
“我会的,先生,马上;可是,我感觉它不会走。看嘛!先生——看!看它在干嘛!您见过这么凶猛的家伙吗,先生?为什么它跑到柜门下面去了?”
“拦住它——拦住它!这个畜生一定是鬼上身了!拦下它,我说!”
陶德冲上前去拦那只狗,哪知柜门已经被狗弄开;但陶德马上就明白这样做很危险,因为狗抓了他的腿,让他大叫一声,急忙向后撤退,由着那只狗去了。狗奋力将门顶开,把陶德刚才扔到里面的帽子叼走,带着胜利的喜悦,迅速奔离店铺。
“这畜生一定是鬼上身了,”陶德嘟囔着,“总算是走了。托比亚斯,你刚才说你看见那条该死的狗的主人在圣邓斯坦教堂看敲钟。”
“是的,先生,我真的在教堂那边看到他了。您回忆一下,您是不是让我去看时间了,那两个敲钟的人正准备敲响六点四十五的钟声;我走回来之前听到他说马克·因吉斯瑞已经死了,乔安娜应该拥有那串珍珠。然后,我就回店里了。您再回忆一下,先生,他也进店里来了。奇怪的是,先生,您知道的,我感觉好奇怪,他居然没把他的狗带走,因为…您知道吗,先生?”
“因为什么?”陶德大声叫道。
“因为人们走的时候一般都带着自己的狗,您知道的,先生;如果我不把狗撵走,我是不是要被做成洛薇特夫人店里的肉派?”
“嘘!有人来了;是坦普勒学院的老格兰特先生。格兰特先生,您好呀?看到您身体这么健康真是叫人开心,先生。您这把年纪了看起来还这么年轻、精神头这么足,谁看了心里都很受用!先生,请坐。麻烦您再往这边过来一点。我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