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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击三国》猎击三国_第42节(2/3)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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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层滚滚,风越吹越大,树梢摇曳,枝叶狂舞,但在某一刻,天地似乎为之一静。就在这诡异的极静之下,蓦闻啵地一声音爆,一黑一白两道肉眼难辩的光影从树梢林间飞出。

乌光飞速如电,至一百五十步距离时,白光才刚飞出五十步,两道光影精准对撞。

啪!空中响起一声爆竹般炸响,白光碎裂,化为片片木屑,眨眼间被狂风卷得不知去向。

乌光只是略微偏了毫厘,霸道之势不减,一闪而没——

噗!林间一声异响,随后一切又重归于沉寂。

马悍深深吸了口气,脸上第一次露出了惊容,他对自己这一箭之威再清楚不过:十二石超强弓,满弦一击,箭矢的初速,几乎堪比手枪子弹,由于箭镞与空气急剧摩擦,甚至产生了音爆。他直觉感到对手很强,虽然是比试,虽然很赞赏对手,但一旦锋矢相对,就绝不能留情,否则说不定躺下的就是他。

既求一箭之赐,那就要有死的觉悟。

空中双箭对撞,不是巧合,也不是默契,而是林间射手所为。对方显然意识到这一箭根本躲避不了,于是兵行险着,以箭碰箭,意欲将铁箭击落。

以近乎子弹速度射出的铁箭,居然被对手一击而中,如此精准、预判精确的神乎其技,马悍自问做不到。如果这一箭是射向自己,那么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有多快闪多快。

以攻对攻,以箭破箭,失之毫厘,血溅命丧。这得要多自信,或者多亡命才干得出来?

“好箭术!”马悍长笑一声,纵身跃下大树,“没事吧?没事就出来亮个相。”他听得真切,自己的铁箭,射到了树干上,应该没有伤到那人。铁箭被震偏毫厘,飞向目标时,误差起码达一尺。所谓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了。

几乎同时,对面树上也跳下一人,年约二十五六,青布裹头,束身厚袄,面目俊朗,猿臂蜂腰,身高近八尺,只比马悍略矮一点。背插双戟,修长的手臂挟着一把乌黑油亮的大弓,一双与弓色近似的黑亮眼睛,开合之间,射出两道如针精芒,与他射出的箭一样令人胆寒。不过此刻最令人瞩目的不是他的双瞳,而是左脸颊上一道细细的血线,若是仔细观察,还能看到有少许如针木刺扎在皮肉上……

“快箭无敌,远射无双,原来这就是贪狼射手的实力。”那青年射手收弓拱手,“多谢马都尉赐教,我输了。”

马悍淡淡道:“既然输了,留下姓名,我看能值多少赎金。”

青年射手哑然失笑:“我不过是个浪迹辽东的浪子,今日吃饱,不知明日往何处就餐,只怕要让都尉失望了。”

“不!”马悍淡笑指了指对方,“你最值钱,哪怕你现在是个无名之辈,凭此箭术,将来也必定会名扬天下。”

青年射手灿然一笑,俊朗阳光:“如此,就借都尉吉言,希翼他日东莱太史慈之名,响彻天下,大丈夫当如是!”

“太、史、慈!”马悍眯眼笑了。果然,真没让自己失望,这一趟,值了。

第六十四章【收将与新弓】

(谢谢“赵无恤2014”、“奇檬子”、“蜗牛公公”打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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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狼营骑司马?!”

白狼城城守府正堂,马悍居上首,太史慈坐右侧,唐努、乌追等坐左侧。

此刻,太史慈正凝视着侍者奉上的一个黑边红底的木盘,盘中只有一块青绿色的青铜符节,其上篆刻着“白狼营骑司马”六字。

汉代,一部或一营的主官通常是校尉,有时高配都尉,司马为副职。

汉朝的校尉,可不像后来的朝代那样不值钱,甚至在三国中后期,这校尉的含金量也是大打折扣,各种杂号将军满天飞,校尉算个屁。但在汉末三国初,这校尉还是杠杠的。比如大名鼎鼎的西园八校尉,比如护乌丸校尉,护羌校尉,都是二千石高官,通常只有皇帝才能任命。在汉末最初几年,汉室影响力犹存之时,甚至许多独霸一方的诸侯都不敢给手下封校尉,而是以司马代之。这也就是三国时各诸侯手下那么多“别部司马”,却少有“别部校尉”的缘故。

一营或一部通常为一千到两千人马,这在三国初期,已经很不错了。所以司马从某种意义上说,已是校尉的同义词,足以进入准高级军官行列。

唐努与乌追,这两个追随马悍起家的忠心耿耿的班底,眼下也不过是曲军侯之职,太史慈一来,可就压在他们头上了。不过二人并无不服,一是他们完全服从马悍的命令,二是他们对太史慈的胆色与本领也是心悦诚服。虽然他们并未看到马悍与太史慈的惊险一击,但只身独斗狼群这种魄力,与射杀近百只狼的强悍臂力与箭术,却远非他们所能比。草原汉子,敬的就是英雄,不怕你后来居上,就怕你没个蛋蛋本事却骑在头上。

对马悍如此器重,太史慈既高兴又犹豫。

中平末年,太史慈不过一东莱小吏,因为受上官所托,追到京城,智取公文,持刀毁书,因此被州郡官寺所恨。不得已之下,渡海入辽东,开始了长达两年的浪迹辽东落魄生涯。太史慈因私废公,毁公文的行为,在盛世绝对是被打击的一小撮,但在乱世,这样的行为却是重然诺而轻身的侠义之举。以至于当世名士北海相孔融,都慕名遣使拜访,寻之不得后,以衣食馈其母。

而太史慈所付出的代价就是,整整两年流浪异域,留下家中老母无力奉养。为了所谓的义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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