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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厅》狼厅_第4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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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个不停。我爱国王。上帝知道我多么爱他。但我的同情有时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举起酒杯,望着杯沿。“设身处地地想想吧,汤姆。这样想象一下。你是一位三十五岁左右的男人。身体很棒,胃口很好,每天能敞开肚子吃,你的关节很灵活,骨头很硬朗,另外,你还是英格兰国王。可是,”他摇了摇头,“可是!如果他要的是简单一点的东西就好了。点金石。不老仙丹。那种出现在故事里的箱子,里面满是金币。”

“你拿出一些之后,它马上又自动变满?”

“是呀。眼下,那装满金币的箱子,让人长生不老的仙丹,还有别的各种东西,我都有希望弄到。可是,在他之后要找一个儿子来统治他的国家,我该从哪儿着手呢?”

在红衣主教的身后,由于随着气流轻微起伏,所罗门王弯下了腰,面孔模糊起来。面带笑容、脚步轻盈的示巴女王使他想起了一位年轻的寡妇——在安特卫普时,他住在她的家里。既然他们已经同床共枕,他当时是不是该娶她为妻?从道义上说,没错。但如果娶了安塞尔玛,他就不可能娶丽兹;而他的孩子也就会跟现在的不一样。

“如果不能为他找一个儿子,”他说,“你就得为他找一段经文。让他安下心来。”

红衣主教似乎正在桌上找经文。“嗯,《申命记》。上面明确地说,男人应该娶自己已故的兄弟的妻子。像他所做的那样。”红衣主教叹了口气。“可他不喜欢《申命记》。”

问为什么是多此一举。同样,也不要说什么如果《申命记》要你娶你的寡嫂,而《利未记》却说不行,否则你会断子绝孙,反正你得接受这种矛盾,接受这种现实: 关于该遵守哪一种说法的问题,是二十年前由一帮位高权重的高级牧师在罗马定下来的,罗马为此得到了一大笔钱,当时颁发了盖有教皇印章的特许状。

“我看他也不会拿《利未记》当回事。他现在有个女儿活得好好的。”

“不过我想,人们通常认为,《圣经》中的‘孩子’指的是‘儿子’。”

红衣主教讲起了经文,谈到了希伯来人。他的语气和缓轻柔。他好为人师,只要有人有意从师。他们已经相识多年,尽管红衣主教身份显赫,两人之间却早就不拘礼节。“我有个儿子,”他说,“当然,这个你知道。上帝饶恕我。是肉体一时的脆弱。”

红衣主教的儿子——大家都叫他托马斯•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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