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这个身高五英尺五英寸的女人,长着深色的金发,通常都像今天这样梳着紧紧的法式辫子,涂着淡紫色的口红,肩膀上搭着iPod耳塞,戴着她母亲为她做的黄金或鲍克饰品,更不用说她所钟爱的高跟鞋(作为警察,丹斯的日常工作却通常并不包括追踪罪犯这样的事情)。
不过,她这会却能理解林肯·莱姆为何对她不以为然。就像许多刑侦科学家一样,莱姆不会对表意学和访谈技巧有多少信任。很可能当初他是反对打电话请丹斯来帮忙的。
至于丹斯本人,她能意识到实物证据的价值,但她对此并不感兴趣。令她感到怦然心动的,是犯罪过程及破案过程中的人为因素。
表意学遭遇刑侦学……这是棋逢对手,莱姆侦探。
虽然这位英俊潇洒、语带讥讽、性情急躁的犯罪学家一直对她不理不睬,始终注视着物证统计图,但是丹斯还是了解了案件的细节,得知这是一起离奇的案件。这位自封为“钟表匠”的凶手所制造的谋杀的确骇人听闻,但是丹斯并不感到震惊。她曾调查过同样可怕的案件。毕竟,她生活在加利福尼亚州,查尔斯·曼森(注: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变态杀人狂。)早已创下了最恐怖罪行的记录。
纽约警察局的另一位警探丹尼斯·贝克尔跟她讲了他们现在的具体需要。他们发现了一位目击者,他可能提供一些有帮助的信息,不过他不愿合作。
“他声称自己什么都没看见,”萨克斯补充道,“但我感觉他看见了一些事情。”
丹斯有些失望,因为她要见的不是嫌疑犯,而是目击者。她更喜欢与罪犯对峙时的挑战,而且对方越具有欺骗性,她越感到满足。不过,与揭穿嫌疑犯相比,跟目击者谈话所花费的时间要少得多,这样她就不会误了班机。
“我来试一下,”她对众人说。她在寇兹牌皮包里找出了一副淡粉色镜架的圆形眼镜,然后把它戴上了。
萨克斯向她介绍了那位拒不合作的目击者阿里·科布的具体情况,警方为他拼凑出的昨天晚间活动时间表,以及他今天早晨的行为举止。
丹斯认真地听着,同时呷饮着莱姆生活助理给她倒的咖啡,津津有味地吃了半块丹麦曲奇饼干。
丹斯获得了所有的背景资料,于是她开始整理自己的头绪。然后她对众人说:“好吧,我来告诉你们我想到了什么。首先,给你们上一堂表意学速成课。隆恩今天上午已经听过我的研讨课了,不过我想让其他人也了解一下我是如何进行访谈的。传统意义上的‘表意学’研究人的身体行为——就是身体语言——以便理解他们的情感状态,判断他们是否在讲谎话。大部分人,包括我在内,用这个术语来表示各种形式的交流——不仅仅是身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