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你说,往后的生意是不是滚滚而来?”
听完她的分析,林萧点头道:“看来这广告确实很重要。”
“对的,今晚我们一定要去看演出,说不定还能多认识几个歌舞剧团的团长。”林熠熠美滋滋地做着打算。
林萧忽然想起林敬亭曾经跟他说过的话,他说:我这个妹子呀,掉进钱眼里了。”
经打听,今晚的歌舞晚会是在顶楼的孔雀大厅里举行的,林熠熠第一来礼查饭店的时候,就上去过一次,当时兰欣也在场,是她拉着林敬亭去跳舞,林熠熠才陪着上去一趟,但并没有逗留多久。
这次故地重游,她可是做足准备功夫,先给自己化上美美的妆容,又从带来的旗袍样品中,挑选出合适自己的样式穿上,精致的宝蓝色旗袍衬得她肤白如雪,收腰与高开叉的设计,更是将她玲珑的身段完美地展示出来。
等她装扮完毕走出门时,等候在门外的林萧直接呆住了。
林熠熠这是第二次在公众场合穿旗袍,第一次是在季坤就任都督的庆祝会上,当时林萧并没有参加,所以没看到她这副模样,今天算是第一次看,所以才会瞬间被秒。
“小姐,你这这……会不会冷?”林萧结巴地问着。
虽然觉得这样打扮的她很美,但看到她那危险的裙摆,就会不自觉担心是不是会走光或者漏风什么的,难道是跟林敬亭相处久了,也被他传染到一些老父亲的责任感?
第72章
林熠熠确实有点冷, 没有保暖的貂皮小外套,只有一件白色毛线披肩搭在肩上。
她这次来上海的目的是谈生意, 不打算久留,所以只带了一套换洗衣物,更是没带任何华丽的礼服,没料到会遇上一台晚会, 而且是充满商机的晚会,幸好这次带的旗袍样板里, 有适合她的尺寸,这才被她拿出来应急,还别说, 打扮起来效果真不错。
听到林萧的问题, 她缩了缩肩膀,又搓了搓手臂, 道:“冷啊,不过这也是一种广告嘛。”
林萧由上到下打量她,道:“那你起码得穿件裤子。”
林熠熠笑眯眯地伸出腿给他看,“我有穿棉袜呀,只不过是染成了肉色, 这也是跟旗袍配套的产品。”
林萧轻咳一声, 连忙挪开自己的视线, 面上有一丝不自在,就算她穿着裤子,他也不好直接盯着她的腿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