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锣鼓。
清一色的四轮马车,车身涂成了灰扑扑的颜色,看着不起眼,但懂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那车轴用的是精钢,车轮上包着厚厚的橡胶——那是朱至澍用杜仲胶土法提炼出来的黑科技。
驾车的汉子们穿着深蓝色的短打,腰间鼓鼓囊囊,眼神锐利得像鹰。
他们不是兵,是工人。
至少名册上是这么写的。
朱至澍坐在一辆加宽的马车里,手里把玩着那把折叠计算尺。
车窗帘子掀开一角,露出了汉中知府那张惊恐万状的脸。
“殿下!殿下不可啊!”
知府跪在路中间,声嘶力竭地张开双臂,“您这是违制!您这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啊!下官……下官绝不能放您出境!”
车队停都没停。
第一辆马车上的工头——代号夜枭,冷冷地看了一眼知府,手里马鞭一甩,在那知府面前三寸的地上抽出了一道深深的鞭痕。
“让开。”夜枭的声音不大,却透着一股血腥气,“我们是去给先帝送行,耽误了时辰,你担待得起吗?”
知府看着那疾驰而来的马蹄,本能地往旁边一滚,摔了个狗吃屎。
他眼睁睁看着那一辆辆怪异的马车从身边呼啸而过,卷起的尘土呛得他直咳嗽。
朱至澍透过车窗,看着那个狼狈的身影,轻轻叹了口气。
“老宋,记下来。”
他对坐在对面的宋应星说道,“这个知府虽然迂腐,但也算尽职。等咱们回来,如果他还活着,升他一级。”
宋应星苦笑,手里的炭笔在颠簸的车厢里依然写得飞快:“殿下,咱们还能回来吗?”
朱至澍没有回答。
他转头看向北方,目光仿佛穿透了千山万水,看到了那座巍峨的紫禁城。
那里,一场关于权力的饕餮盛宴即将开席。
而他,不是去赴宴的客人。
他是去掀桌子的。
“全速前进。”
朱至澍放下帘子,声音在车厢里回荡,“目标,北京。告诉兄弟们,这一趟,我们要跑赢死神。”
车轮滚滚,碾碎了深秋的枯草,也碾碎了大明两百年的祖制。
烟尘中,那支红蓝铅笔的旗帜虽然没有升起,但在每一个矿工的心里,它已经插遍了天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