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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天》迷天_第52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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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移动必须是视线范围之内,并且十二小时只能使用一次。我从风狼的意识里确定了这一点。

  火龙刀的威力足以将铁甲狼的钢甲体术斩断,那么不论是持续时间还是强度都无法和铁甲狼相比的我,自然无法使用钢甲体对抗,所以他使用瞬间移动,我就要立刻向另一个方向跃出,尽力躲避伤害。

  但是最关键的是,埋伏的人要有惊人的速度,可以在他挥刀斩到我之前,将他的攻击破坏掉。这样的人选本来非常难找。就是云娜在也不行,狼牙是一副只要能杀了我,根本不在乎自己死亡与否的架势。在埋伏的人攻击的时候,他根本不会闪躲。那样最多我和他同时完蛋,开玩笑,我的命还长着呢,怎么能够死在这里。

  幸好的是,我身边是风驰,是有着常人远远无法比拟速度的战士。我开始对于她的能力是速度还有些不满,因为感觉用处不是太大。但是这个时候,我感谢命运给了我一个速度出众的部下。

  以前看小说的时候,尤其是武侠小说的时候,总决得那些角色的运气太好了。打伤会被美女救,跳崖就会拣到秘笈灵药,甚至随便碰个乞丐都是洪七公。但是老爹告诉我,运气不好的都已经挂了,不会成为书中角色。就像是买彩票,我们只会看谁中了五百万,谁去关心没有中的那几百万人。

  所以命运如此眷顾我,在我最需要的时候总是给我最合适的人选,充分证明了我是新时代的弄潮儿,拥有那些传说中主角的最强能力运气,还有他们没有的智慧,我不成功那才叫苍天无眼。

  狼牙比我强,而且强了不止一个档次,可惜的是悲剧的主角永远是成不了大气的。在火龙刀快要砍中我的时候,隐藏在暗处飞驰冲到了他的身边,一脚踢在狼牙的肋部。喀喇声中狼牙的左侧肋骨全断,身体飞出,火龙刀掠过我的肩头。我已经使用了钢甲体术,还是被削去了一块巴掌大的肉块。

  就差一点,狼牙就摘下了我的脑袋。但是胜负的天平有一点差距就足够了。

  他烧合的伤口全部又裂了开来,原本就受伤的内脏再次经受这样的振荡,全部错位,鲜血积满了胸腔,狼牙艰难的喘着粗气,就算他是超人,也无法再次做出攻击了。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他***,杀他还真不容易。将我受伤的血管封闭,将肩头的痛觉神经麻痹掉,我坐在狼牙对面不远处。是他的手勾不到的位置。让风驰从下面狼牙他们袋子中拿出来两瓶酒,我打开扔给狼牙。

  “斗了这么久,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你除了狼牙之外应该还有名字吧?”

  “就叫我狼牙好了,你赢了,让你放过水狼你大概也不会答应吧?”

  我们两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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