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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体窃贼》肉体窃贼_第16节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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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得乱七八糟到处流浪,还谎称完全心满意足。这座小屋有几扇窗子没有玻璃,而且他只是偶然才把那老式的固定百叶窗拉下来拴住。他好像不在乎雨水会打进来弄湿他拥有的物品,因为,它们其实也不真是他的宝贝,只不过是到处乱堆的破烂而已。不过我又想到,他还是需要我来帮他改变一下这种局面。他经常跑到我位于闹市区、既热又十分明亮的住所,次数频繁得让我吃惊。在我家,他会一连几个小时盯着我的超大彩色电视萤幕目不转睛。有时他还把他自己的光碟或录影带拿到我这儿来看。《与狼共舞》就是他反覆观赏的一部影片。《美女与野兽》,尚-考克托写的一部法国影片也让他极其赏心悦目。此外还有《死者》,是约翰-哈斯顿根据詹姆斯-乔依斯的小说改编的一部电影。但请您搞明白,这个片子同我们吸血鬼毫无关系,它讲的只是本世纪初爱尔兰的一群普通人在圣诞夜聚在一起大吃大喝的事。还有其它许多影片他都爱看。他的这些造访都是不请自来,而且全都待得不太久。他经常为我沉迷于这种“超级物质享受”而扼腕痛惜,并对我的丝绒枕头、铺着厚地毯的拼花地板,以及华丽的大理石浴缸不屑一顾。他会转身回到他那可怜的、长满爬藤的陋屋。

  今夜,他仍清高而孤傲地坐在落满尘土的桌旁,白脸颊上蹭了一块墨水迹,全神贯注地读着一本厚厚的、最近刚由一位英国小说家写的狄更斯传。他慢慢翻着书页,阅读的速度不比大多数凡人快。的确,在我们所有的幸存者当中,他是最接近人性的。而且他决定保持这种状态。有许多次我主动提出把我更强大的血液给他一部分。但每次他都拒绝。戈壁大漠上的毒日头要是照在他身上,早就把他烧成灰。他的感官十分细腻敏感,并且同吸血鬼无差异,但毕竟同一个“千年之子”的感官还不一样。他施展读心术总是不太成功,看不出别人在想什么。他迷惑凡人、使其出神入定时总是出差错。

  当然我也读不出他的心思,因为是我造就了他,而新生儿与制作者的想法总是相互隔绝。为什么?我们谁也不清楚。我猜想我俩对对方的感觉和渴望非常了解,但把它放大了反倒会使清晰的影像变模糊。理论上是这样。也许有一天人们会把我们捉到实验室里研究,我们也许会透过牢房的厚玻璃墙,一边听他们向我们问个不停,并从我们的血管里采血样,一边向他们讨活人的血吸。不过,哼!这一套对用一个意念就能把人烧成灰的莱斯特来说,还能行得通吗?

  路易没有听见我在他小屋外的深草里的动静。我溜进他的房间。一条长长的影子一闪之后,我已经坐在他对面、我最爱坐的那张红天鹅绒法式高背扶手椅。很久以前我把它运来,给我自己坐。这时他抬起头来。

  “啊,是你!”他马上说,并把书使劲合上。

  他的脸天生英俊而削瘦,虽然显得很有力量,但却纤细而精致,见到我,它变得通红。他不久前刚吸过血,我却漏掉目标。有一刻我完全被这张脸陶醉了。

  然而,见他被人血的缓慢搏动激活到这种地步,我心里还是痒痒得不是滋味。我也能嗅到这股血味,它奇妙地使我觉得我离他很近。他的美貌总是使我疯狂。我想,当我不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在心中把他理想化了,可当我又见到他时,我还是为他所倾倒。

  我刚到路易安那州时,最初就是他的美貌将我吸引到他那儿,那时路易安那州还是个蛮荒、无法无天的殖民地,他还是个桀傲不驯、酗酒成性、在酒馆里打架斗殴、赌博、胡作非为,最后导致自己命丧黄泉的傻瓜。他自以为他想要得到的,或多或少他算是得到了。

  有一阵子,我不明白他盯着我看时脸上为什么露出恐惧的表情,也不懂他为什么猛地站起来,朝我走过来并弯腰伸手摸我的脸。然后我才想起,是我这被阳光灼焦的皮肤。

  “你又干什么了?”他小声问。他跪在地上抬头看我,把一只手轻轻搭在我肩上。多可爱的亲密行为,但我并不想认可。我仍坐在椅子里不动声色。

  “没什么,”我说,“过去的事了。我跑到一个大沙漠里,我想看看究竟会出什么事……”

  “你想看看究竟会出什么事?”他站起来,后退一步,瞪着我。“你想毁灭自己,对不对?”

  “不全是,”我回答。“我在阳光下躺了一整天。第二天早上,不知怎么,我已经在沙子上挖了个坑钻进去了。”

  他凝视我良久,好像气得要发作似的。然后他才回到自己的书桌,一反平时的优雅“嘭”地一声猛然坐下,双手握住放在合上的书上,凶恶而愤怒地看着我。

  “你为什么这么干?”

  “路易,我有更要紧的事告诉你,”我说。“别想那些事了吧。”我作了个别管我的脸的手势。“出了件很特别的事。我得把整个过程告诉你。”我站起身来,因为我控制不住自己。我开始在屋里来回踱步,注意别把到处乱堆的那些“垃圾”踢翻,并深为那点微弱的烛光感到气恼,并非因为我看不清东西,而是因为它太微弱、太局部,我喜欢灯火通明。

  我对他讲述一切——我如何先在威尼斯和香港、后在迈阿密见到拉格朗-詹姆斯这个怪物,他又是如何在伦敦找到并通知我,并像我预料的那样跟着我到了巴黎。现在我们俩明天夜里就要在广场附近碰头。我还向路易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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