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我脑海里突然划过韦克斯勒说过的一句话,当时我终于说服他相信我哥哥死于谋杀。“连一个他妈的记者都……”当时他是这么说的。现在我理解了他的愤恨,但是我意识到我最恨的就是那个犯下这一切命案的人,而我对他了解得实在太少了。用这个凶手自己的话来讲,他就是个幽灵,我在追踪一个鬼魅的幽影。
通读完剩下的五份卷宗花了我一小时。我在其中三份上做了些笔记,剔除了另外两份。其中一件案子之所以出局,是因为我注意到其案发日期正好跟约翰·布鲁克斯的遇害日期是同一天。如果两件案子有关联,那么凶手不可能在同一天于不同的城市实施犯罪。
另一件案子里,死者自杀——除却其他因素外——主要是受到一桩穷凶极恶的绑架杀人案带来的冲击和绝望,受害者是一位居住在纽约长岛的年轻姑娘。自杀的警探没有留下任何遗言,初看上去,这桩自杀案符合我构建的模式,应当进一步核查,但读到报告的最后,我发现这位警探已经破获了这起绑架杀人案,并且逮捕了一名嫌疑人,这就超出我的模式划定的界限了,而且很显然也不符合芝加哥的拉里·华盛顿所提出的并被我认可的观点,即杀害第一位受害者和杀害负责侦破此案的警察的凶手应当是同一个人。
引起我兴趣的最后三件案子——除科泰特那件外——之一是加兰·佩特里案,一位达拉斯的警探,先是前胸中了一枪,然后面部又挨了一枪。他留下的遗言是:“何其不幸,我知道,我的力量已被侵夺。”我固然不了解佩特里,但我从没听说一个警察会使用“侵夺”这个文绉绉的词。这行被认为是他亲笔写下的遗言太有文学性了,我无法想象这句话竟出自一个自杀警察的笔下,出自一个自杀警察的心里。
第二件案子里,遗言同样只有一句话。克利福德·贝尔特伦,佛罗里达州萨拉索塔县治安警署的一名警探,三年前被认定为自杀身亡——是这一系列案子中最早发生的——留下了一封遗书,上面简单地写道:“主啊,救赎我可怜的灵魂。”同样地,就我看来,这句遗言的遣词造句不像是出自警察之口,任何警察都不会这么说话。虽然这只是一种直觉,我还是将贝尔特伦的案子纳入了自己的名单。
第三件,也是最后一件案子,是巴尔的摩警察局专门负责凶杀案的警探约翰·P·麦卡弗蒂的自杀案。案卷里并未提及死者曾留下遗书,但我还是把这件案子添加到名单里,因为他的死亡与约翰·布鲁克斯之死出奇相似。和布鲁克斯一样,麦卡弗蒂也被认定先朝自己公寓的地板开了一枪,然后又向自己的喉咙开了致命的一枪。我记得劳伦斯·华盛顿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