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情节。这样可以防止法官和陪审员勾结起来,收了钱后把杀人犯说成是含着微笑、情节轻微的杀了人,然后为了惩罚他轻微的情节,合法的把他轻微的判决。
与此同时,我们把对官员的监察工作,也交给大司刑。巡回法官四处在民间行走,很容易收集到官员的情报,这些可以直接上报到城主,由城主负责作出处理决定。
对于元老院的功能,我们也做出规定,只有具备公民以上的身份,才可被选举为元老,地方机构选举出的类似元老院的机构称作议政院,当选的议政院人员称为议员。议员也必须有公民以上的身份。议员由当地具有选举权的居民选举产生,每四年换届选举一次,各地主管官员由议员选举产生。法律规定的各级政务行政机关平时可依法而行,但特殊政务必须由地方议政院批准,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方才可实施。
如此,我们的三权分立原则自下而上产生了。人民,一旦享受到自由民主的快乐,再想剥夺这种自由,他们会用鲜血来捍卫这本该属于他们的权利。
如此,一个庞大的王朝框架已经搭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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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初到幽州
第十节初到幽州
我来自现代,我常常带着沉重的使命去拷问历史——为什么中国近现代数百年间停滞不前,落后挨打,为什么西方人在短短的几百年间突飞猛进的发展,富国强兵。
最近,我豁然开朗,原来,这一切都是不同的法理文化开出的不同花朵。
重新解读纷繁复杂的历史,我发现中国始终存在着与西方截然不同的法律文化,西方人认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中国人却认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也就是说,你的财产我分配,你不愿意我镇压(暴力拆迁,源出于此);西方人提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的儒家文化却认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西方人认为法的本质是公平正义,中国的政治家却习惯了“法即是刑”的理念。
反映到法律宣传上,我们的法律宣传是这样的:“你不准干什么什么,否则,法律将对你如何如何”;而西方式法律宣传是这样的:“你有权干什么什么,如果别人侵犯了你的权力,你可依法对他如何如何”。
这两种不用的法律文明结出不同的果实,当然造成了我们那个时代不同的结果。
既然明白了这一切,我就不愿再让悲剧重复,我要让所有的人(包括皇帝,官员,百姓,甚至宗教人士)纳入到法律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