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它同婚姻一样大大地变质了。如果说这里的夫妻是为了更自由自在地待在一起的未婚男女的话,那么情夫和情妇则是并不看重爱情的人,他们只是逢场作戏,一拍即合,或习惯使然,或解燃眉之急。这中间没爱情什么事。大家看中的是怎么合适怎么来,两情相悦即可。如果愿意,凑在一起,说见即见,说分即分。偷情的时间只不过比一次拜访的时间稍稍地长这么一点而已。这种野合简直可以编成一本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妙语佳音不断、格言警句、哲学论断充盈的情话录或情书集。至于肉体方面,用不着神秘兮兮的,大家都很明智,认为必须立竿见影,趁欲火攻心时,尽快地把火泄掉。无论男的还是女的,先到先满足,不管是情人还是一个别的什么人,反正男人都一样,人人差不多都挺棒的,起码都可以帮着解决问题,否则为什么对情人比对丈夫要好呢?而且,到了一定的年龄,男人们几乎都一个样,而女人们同样也差不多一个样。所有这些玩偶都是同一个厂家制售的,所以用不着去挑挑拣拣,看到眼前的哪一个最中意,拿来用就是。
这些情况并非我亲眼所见,而别人跟我说起时腔调又极其特别,所以我对此并不完全相信。我从大家的谈话中所能推断的就是,就大多数女人而言,她们把自己的情人视为自己的仆人,如果干得不尽职尽责,就把他给打发掉,再换上一个,而如果这个情人在别处又觅得芳踪,或者是对自己的仆人地位厌烦了,他便扬长而去,另找一个女人。据说,有一些女人挺会胡来,甚至拿自己的管家来试试,因为反正管家也是男人嘛。这种胡搞乱来的行为维持不了多久,胡闹够了之后,管家就被打发掉了,另外再换一个。或者,如果他赖着就是不走的话,就把他留下,养着,女主人仍旧还是要另找一个替换其角色的人的。
我对那个跟我讲这些怪诞行为的人说:“可是,一个女人今后与那些被她打发走或与她分手的男人怎么相处呢?”对方回答我说:“这个么,根本就不是问题,因为大家从此就不再见面,老死不相往来了。如果想胡搞的劲头又上来了,那就另觅新欢,而且,说实在的,如果还能记得起当初曾有过一腿,那就很不错了。”我对他说道:“我明白您的意思了,不过,尽管我认为您并未夸大其词,可我还是有一点弄不太明白,在情意缠绵、鱼水交欢之后,再见时怎么能不动声色呢?在听到你爱过的人的名字时,怎么能心不怦怦跳呢?二人重相会时,怎么能不浑身颤栗呢?”他打断我说:“您真让人好笑,还浑身颤栗个什么劲儿呀?难道您希望我们这儿的女人什么都干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