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想不起来罢了。”
“想不起来?”白衣青年再次大笑,露出了莹白如玉的门齿,“连自己的名字都想不起来,你是不是个白痴?”
“托尼,你可真有灵感!”弗莱特总管突然冲那青年讨好地笑着鼓起掌来,“我看这名字就很好,白——痴,这名字对他简直再合适不过!”
客栈中爆出哄堂大笑,人们都饶有兴致地望着我,似乎想看看我会有什么反应,我知道“白痴”是个侮辱人的称谓,但我心中并无一丝委屈愤懑,平静得就像他们在笑另一个人,我只静静站在那里,一言不发。
“咳咳,如果……你要实在想不起自己的名字,我们就暂时叫你白痴好了。”桑巴老爷适时发话,顺应了众人卑劣的愿望,众人脸上再次露出轻松愉快的笑。我理解他们,在枯燥无聊的旅途中,若不懂得给自己找点乐子,那闷都要闷死了。
“好了,从现在起,你就是我们商队的伙计了。弗莱特,去给他找身旧袍子换上,再给他弄点吃的。”桑巴老爷说着站了起来,对我身后那少女笑着招招手,“黛丝丽,我的宝贝,你到哪儿去了?让爷爷担了半天心。”
“爷爷!”那少女迈着轻盈的步伐来到桑巴身旁,搀住他的手臂,她的声音十分悦耳,“有托尼跟着我,我就是到强盗窝里去转一圈也十分安全!”
“托尼,我的勇士!”桑巴拍拍跟过来的白衣青年的肩,眼里满是赞赏,“这一趟有你和你的十二飞鹰武士护驾,我对前途很有信心!”
“老爷,你想到我们是你的高明,保护你和你的商队是我们的责任!”托尼稍稍低了低头,神态不亢不卑,而黛丝丽望向他的眼光蒙着一层淡淡的柔情。这是我最后看到的情形,然后我就被弗莱特带到客栈后面去洗刷换衣,领到自己第一顿馍和清水,这时我才发现,像我这样临时被找来的伙计还有十几个,而我是最后一个,真是幸运!
吃饱喝足,我这才开始权衡自己的决定是否英明。从经过这儿的商队和流浪汉的只言片语中,我听说过“死亡之海”。咸水镇往北,在戈壁滩上走七八天,是昌国的昌城,往南,穿过一片半戈壁半沙漠的地段走十几天,便是达旦国的邑城,往东,只需一天,便是浩淼无垠一望无际的“死亡之海”!
“死亡之海”不是海,而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大沙漠,在沙漠那边,有一个传说中的天堂——丝绸之国,那是西方所有冒险者向往的乐土。传说那儿的人金银为器,白玉为房,他们所用的瓷器陶器更是冠绝天下,尤其珍贵的是各种各样的闪闪丝绸,薄如蝉翼,柔滑细腻赛胜婴儿的肌肤。更难以想象的是,如此珍贵的东西在丝绸之国竟十分低贱,那儿的人谁都可以把它当成普通麻布来做衣服。谁要能把那种丝绸带回西方,立刻可以换到等重的黄金!
但“死亡之海”是横亘于天堂路上的地狱,不说几个月没有食物、没有清水补充的危险旅程、不可预测的龙卷风和沙尘暴、沙漠中种种不可知的凶险,就是新近出现、在沙漠中如飓风般来去无踪的大漠悍匪“一阵风”,也让任何有侥幸心的冒险家望而却步。已经有好几个商队被抢劫一空的流言传来,这个时候去闯“死亡之海”,无疑是九死一生的冒险。但我没有选择,我若不和这帮素不相识的人去探索那遥不可测的前路,便只有饿死在这戈壁小镇,又或做个盗贼,迟早死在别人的刀兵之下。我从吃下第一口馍便没有了选择,无论别人强加给我一条什么样的路,我都只有毫不犹豫地走下去,这是承诺的代价。
“快点吃,吃完了为骆驼准备草料,今晚早些歇息,明早我们就要上路!”弗莱特的催促使我和几个和我同样命运的伙计更加狼吞虎咽,显然他们的情形和我差不多,对食物都有一种永不满足的渴求。
“白痴,你吃完负责收拾这儿,然后把我的靴子擦干净!”直到弗莱特把手中的靴子扔到我头上,我才意识到这是在叫我,默默地捡起靴子,我对“白痴”这称谓并不感到特别难堪,甚至在心里都暗骂自己确是白痴,因为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会在这儿?
第二天一早,当火红如血的太阳刚刚升离地平线的时候,我们从咸水镇迎着刺目的阳光出发了。经过长着稀疏骆驼刺的戈壁滩,在第三天正午,庞大的商队终于开始踏进“死亡之海”。直到此刻,我才开始真正理解这四个字的含意。身后,还隐约可见戈壁滩零星的骆驼刺,东一团西一簇地散落在地平线尽头,那是整个天地间最后一点绿色,而前方,是一片死寂的沙海,在烈日的曝晒下,蒸腾出地面最后一滴水分,视线尽头,起伏不定的沙海有些虚幻缥缈,恍惚在无声地荡漾着,正像是吞噬一切生命的“死亡之海”。
走到这里,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停下脚步,忍不住望向来路,就连骆驼也在依依不舍地凝目回望,眼中泛着绝望的悲色。我也回头最后看看地平线尽头那最后的一点绿色,这才发现,戈壁滩上只会拦路扎人的讨厌骆驼刺,此刻竟是如此的亲切,以后的几个月,眼中便再见不到一点生命的绿色了。
没有谁说话,大家都默默地转回头,垂首踏入软绵绵的沙海,耳边除了漫无方向呼啸而过的风声,以及踏动沙子发出的“沙沙”声,就只有驼铃枯燥单调的“叮咚”声,让人更感到孤寂和无助。而我,还听到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