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衡地分配,一方面使周转缩短,比如进行多种作物的生产,从而能在全年获得多种收成的情况,就是如此。但这些方法都要求增加预付在生产上的即投在工资、肥料、种子等等上的流动资本。有休闲地的三圃制改为没有休闲地的轮作制的情况就是这样。弗兰德的间作制也是这样。
“在间作时,人们栽种根茎植物;同一块地,先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栽种谷物、亚麻、油菜;收获以后,再种饲养牲畜用的根茎植物。这种方法可以把大牲畜一直养在圈内,可以大量积肥,因而成了轮作制的关键。砂土地带有三分之一以上可耕地采用间作制;这样就好象使可耕地面积增加了三分之一。”
除了根茎植物,在这方面还可以种植三叶草和其他饲料植物。
“农艺一旦达到转向园艺的程度,当然就要求有比较大量的投资。在英国,一公顷土地的投资按250法郎计算。在弗兰德,我们的农民也许会认为,一公顷投资500法郎都太少了。”(艾米尔·德·拉弗勒《论比利时农村经济》1863年布鲁塞尔版第59、60、63页)
最后,我们以造林为例。
“木材生产,同大多数其他生产的区别主要在于:木材生产靠自然力独自发生作用,在天然更新的情况下,不需要人力和资本力。其次,即使是人工更新,人力和资本力的支出,同自然力的作用相比,也是极小的。此外,在不长庄稼或种庄稼实在不合算的土壤和地方,森林还是可以茂盛生长的。但是,造林要成为一种正规化的经济,就比种庄稼需要更大的土地面积,因为面积小,就不能合理地采伐森林,几乎不能利用副产品,森林保护就更加困难,等等。但是,生产过程需要很长的时间,它超出私人经营的计划范围,有时甚至超出人的寿命期限。为购买造林用地而投下的资本,”
{在公社生产的情况下,不需要这种资本;问题只是在于公社从耕地和牧场能抽出多少土地用于林业生产}
“只有经过长时期以后,才会获得有益的成果,并且只是一部分一部分地周转,对有些种类的树木来说,需要150年才能完全周转一次。此外,持久的木材生产本身要求有一个活树储备,它应是年利用额的十倍到四十倍。因此,没有别的收入、不拥有大片森林地带的人,就不能经营正规化的林业”(基尔霍夫,第58页)。
漫长的生产时间(只包括比较短的劳动时间),从而漫长的资本周转期间,使造林不适合私人经营,因而也不适合资本主义经营。资本主义经营本质上就是私人经营,即使由联合的资本家代替单个资本家,也是如此。文明和产业的整个发展,对森林的破坏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