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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诗里孤独漫步》在唐诗里孤独漫步_第11节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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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已经不可考了。唐代送别诗很多,其中,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元二使安西》和这首《别董大》都是其中脍炙人口的佳作。《别董大》格调与《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相似,王勃高歌“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而高适更是满怀豪情地勉励朋友:“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后人评价,这句诗比王勃的诗更有豪杰气概,也许,这是与诗人自身的性格和经历密不可分的,因为,这话与其说是对朋友的安慰,还不如说是诗人内心的写照。

高适为人侠义,好结交。早年过着“弹棋击筑白日晚,纵酒高歌杨柳春”(《别韦参军》)的放浪生活。游历长安卢龙之后,曾在宋中居住,与李白杜甫结交。《唐才子传》说:他们“酒酣登吹台,慷慨悲歌,临风怀古,人莫测也”。三人分别之后,也经常有诗歌唱和,互通友情。

三人别后,各奔东西,高适平定永王叛乱之后,因为李辅国进谗言,而被贬到四川彭州担任刺史,正好此时,杜甫也流落到了成都。贫寒的杜甫经常面临断炊的绝境,乃至于儿子都不顾父子之礼,冲着诗人大喊大叫要吃饭,(痴儿未知父子礼,叫怒索饭啼门东)杜甫无奈地给高适写信:“百年已过半,秋至转饥寒。为问彭州牧,何时救急难。”高适知道之后,从百里之外背米来接济他。杜甫诗中又写道:“故人供禄米,邻舍与园蔬。”从那时起,一直到高适离职,严武代替高适担任剑南西川节度使,并继续照顾杜甫,这段时间,可以说是杜甫一生中最安稳的一段了。

肃宗上元二年(761年)的正月初七人日那一天,高适写诗寄杜甫说:“人日题诗寄草堂,遥怜故人思故乡……今年人日空相忆,明年人日知何处。”当时杜甫未及作答。后来杜甫离开四川,整理文稿时重读高适的诗,那时高适已经去世了。杜甫睹物思人,于是写诗寄托哀思:“自蒙蜀州人日作,不意清诗久零落。”其中对故人的思念,感人肺腑。自此,高适杜甫人日唱和的故事便成为佳话。至今,每年人日这一天,成都杜甫草堂都要举行活动,纪念这两位诗人的友谊。

而另一位伟大的诗人,也是高适的好友,诗仙李白,在他们分别之后,其境遇不仅是艰难,甚至是危险了。

李白跟高适、杜甫会面时,正好是他被唐玄宗赐金还乡的时候,其实,他的仕途已经结束了。但是志向远大为人自负的李白从来就不认为自己会这样沉沦下去。天宝十五年(756年),太子李亨于甘肃灵武即位,是为唐肃宗,尊称玄宗为太上皇。李亨擅自即位激起了诸王的不满,永王李璘在江陵起兵,打算自立。当时李白正在庐山隐居,于是李璘想将这位誉满天下的名士罗致旗下,以壮声威,于是派心腹谋士韦子春三次上山,以平定安史之乱、复兴大业的名义,聘请李白参加他的幕府。李白应聘下庐山,入永王军为幕僚,夫人宗氏竭力劝阻,李白不听。

当时高适正担任江陵长史,如果说李白此时体现的是对政治的完全无知的话,高适却表现出非同寻常的政治敏感。他一眼看出永王有对抗肃宗之意,于是借口有病,偷偷离开江陵,投奔肃宗,详细介绍了江东形势,说明永王必败之状。肃宗任命高适为节度使,与来瑱、韦陟共同率兵平定永王之乱。

野心勃勃的李璘兵败被杀,而曾被李璘奉为座上宾的李白也因“附逆”而下狱,命在旦夕。知道友人身处危难之后,高适极力营救,加之名臣郭子仪更是以身家性命为李白担保,终于使诗仙免除一死,而被判流放夜郎。在李白流放的路上,高适和郭子仪还在为李白求情,终于使皇帝下诏赦免了李白。此时李白正好走到白帝城,得知消息之后,兴奋地写下了名作《早发白帝城》:

朝辞白帝彩云间,

千里江陵一日还。

两岸猿声啼不住,

轻舟已过万重山。

高适的诗名不如李白、杜甫,但是,他却在杜甫最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在李白最危险的时候尽力相救,两位伟大的诗人,有他这样的朋友,是一种幸运。这也是唐诗的幸运,因为唐诗的历史,也因为高适真诚的友情,得以走到一个更高的高峰。

用悲悯来俯瞰战场

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

——《孙子兵法·军形篇》

唐代的边塞诗人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没有到过边塞的诗人,如李昂、崔国辅。一种是曾经游历过边塞的,如崔颢。最后一种就是曾在边塞居住和任职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高适可算是真正的边塞诗人。

据说高适五十岁才开始学写诗,但是很快就名动海内,每作一首,人们争相传唱,这除了与他早年漫游天涯广交诗友有关之外,也与他三次出塞,多次“策马自沙漠,长驱登塞垣”(《蓟中作》)对边塞生活有着大量直观的感受,搜集了大量材料有关。因此,高适也是唐代最著名的边塞诗人。

《河岳英灵集》说高适的诗“多胸臆语,兼有气骨”,《带经堂诗话》也说高适诗歌“悲壮而厚”,严羽在《沧浪诗话》中更是说:“高岑之诗悲壮,读之使人感慨。”由此可见,高适边塞诗的最大特点就是风格豪迈,情调悲壮,而最能体现他这一特点的,无疑是他的《燕歌行》了。

燕歌行?并序

开元二十六年,客有从御史大夫张公出塞而还者,作《燕歌行》以示适。感征戍之事,因而和焉。

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

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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