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这样的日本人最适合我的各项要求。这样一想,我就心满意足了。
话虽然这么说,能够与白种女性接触,对于我来说是一种喜悦—不,不仅喜悦,更是一种光荣。说实在的,我恨自己不擅交际、不懂外语,以为这一辈子都没有与外国人接触的机会,早就断了这个念头,只是偶尔看看外国人演出的歌剧或者电影,熟悉一下女演员的容貌,像做梦一样暗地里艳羡这些佳丽的秀色。然而,没想到学跳舞使我有机会接触西方女人—而且还是伯爵夫人。哈里逊小姐那样的老太婆另当别论,可以说,这是我生来第一次“有幸”和西洋女人握手,甚感光荣。当舒列姆斯卡娅把她的“玉手”向我伸过来的时候,我不由得心头怦怦直跳,甚至犹豫着是否应该和她握手。
娜奥密的手也很柔嫩光润,十指纤纤,自然优雅娟秀。然而,舒列姆斯卡娅的那只“玉手”给我的印象是,它不像娜奥密的那样过于娇嫩纤细,手掌宽厚肥大,手指虽也修长细腻,却没有纤弱单薄的感觉,是一只“胖而美”的手。镶在手指上的戒指大如眼珠,闪闪发光。如果日本人戴这么大的戒指,一定令人生厌,而戴在她的手上,反而显得手指细长纤丽,增添高雅华贵的情趣。与娜奥密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她的皮肤异常白皙,如大理石花纹般的淡紫色血管都能透出雪白的皮肤隐约可见,可谓艳丽之至。以前我总是赏玩娜奥密的手,经常夸奖道:“你的手真漂亮,像西洋人的手那么白。”现在看起来,我只好承认还是大不一样。虽然娜奥密的手也很白,但白得不清朗。岂止如此,一旦见过夫人的手,甚至觉得娜奥密的手紫乌发黑。此外,还有一点引起我的注意,就是夫人的手指甲。不仅十个手指头都如同罩着相同的贝壳一样,整齐的指甲闪烁着鲜亮的淡红色光泽,而且大概是西洋人的时髦吧,所有的指甲尖都修成尖尖的三角形。
前面已经说过,娜奥密和我站在一起的时候差不多要矮一寸,夫人在西洋人里面个子算是小的,但仍然比我高,也许因为穿着高跟鞋的缘故,和她一起跳舞的时候,我的脑袋刚好在她袒露的胸部位置上。夫人说一句:“Walk with me!”便把手放在我的后背开始教我走步。这时,我小心翼翼地尽量避免自己这张黑黝黝的脸碰到她的皮肤上。那滑润细腻的肌肤,对于我来说,能从远处观赏就心满意足了。连握一下她的手都诚惶诚恐,更何况这样只隔着一层柔软的薄衣被她拥在胸前,我仿佛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一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