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孩子恐怕也会哭爹喊娘的。”
他笑了笑。
“我想也是,没必要这样引人侧目。”
“你也可以顺便帮自己买套新衣服。”
“我大概真的有点邋遢。离开印度的时候,我发现全身只剩这一套衣服。”
他瞧了眼我穿的西装,问我是找哪位裁缝师做的。我也如实告诉他,不过附带说那家店在伦敦,因此派不上用场。我们没再继续这个话题,他又提起了格雷和伊莎贝尔。
“我经常跟他们见面,”我说,“一家子过得很开心。我还没单独跟格雷谈过话,而且他想必不会聊到伊莎贝尔。但我晓得他对感情很专一。虽然他不说话的时候,脸色老是阴沉,眼神也带着迷惘,可是只要看见伊莎贝尔,就会露出温柔的神情,非常令人感佩。我想,小两口经历风风雨雨,伊莎贝尔从头到尾都坚定地支持着他,他对此也铭记在心。你还会发现伊莎贝尔不太一样了。”我没跟拉里说的是,伊莎贝尔如今的美貌远胜以往。他也许察觉不出来,当初那个清新高挑的女孩,已成了优雅自持、风韵柔媚的成熟女子。有些男人特别排斥由艺术粉饰而成的女人味。“她对格雷很体贴,尝试了好多方法帮他恢复自信。”
天色渐暗,我便问拉里要不要一起在街上吃晚餐。
“没关系,不用了,谢谢。”他答道,“我也得走了。”
他站起身来,客气地点点头,随即走出咖啡馆,踏上了人行道。
4
第二天,我见到格雷和伊莎贝尔,告诉他们我巧遇拉里的事,两人都感到意外。
“如果能见见他就太好了,”伊莎贝尔说,“现在就打电话给他吧。”
我这才想起忘了问他住哪儿,伊莎贝尔因此狠狠念叨了我一顿。
“即使我问了应该也白搭,恐怕他也不会告诉我,”我边笑边喊冤,“很可能我下意识也晓得这点,你难道忘了他不喜欢说自己住哪里吗?他就是这么古怪,说不定等一下就登门拜访了。”
“这还真是符合他的风格,”格雷说,“以前他的行踪就很飘忽不定,今天还找得到人,明天就不知跑哪儿去了。前一刻明明看见他在房间,想说等等过去打个招呼,谁知道转个身人就不见了。”
“他的任性实在教人受不了,”伊莎贝尔说,“这点大家都晓得,看来我们只好等他自己大驾光临了。”
那天拉里并未出现,过了两天仍不见人影。伊莎贝尔硬说之前那些话是我自己捏造出来的,我保证绝对没有,还帮拉里找了各种理由,但都显得牵强。我在内心盘算,他也许再三考虑后,决定不拜访格雷和伊莎贝尔,于是便去巴黎以外的地方游荡了。我凭着直觉认为,他无法在同一个地方久留,只要理由充分,或是心血来潮,随时可以前往下一个目标。
拉里终究还是来了。那天阴雨绵绵,格雷没去摩特枫丹打球。我们三人聚在一块儿,我和伊莎贝尔喝着茶,格雷则啜着掺有沛绿雅矿泉水的威士忌。忽然间,管家开了门,拉里信步走进来。伊莎贝尔惊呼出声,立即站起身,上前给他大大的拥抱,亲吻他的双颊。格雷红彤彤的圆脸更显红润,热情地握着拉里的手。
“天哪,拉里,见到你好高兴啊。”他说,声音有些哽咽。
伊莎贝尔咬着嘴唇,看得出正强忍着眼泪。
“来喝杯酒吧,老朋友。”格雷的语气有些颤抖。
两人见到这位浪迹天涯的旧识,竟如此高兴,着实打动了我。拉里看他们如此重视自己,想必也相当欣喜,露出开心的笑容。然而在我看来,他依旧十分冷静。他注意到桌上有茶具。
“我喝茶就好了。”他说。
“噢,拜托,你喝什么茶啊,”格雷大声说道,“我们开瓶香槟庆祝庆祝。”
“我比较想喝茶。”拉里微笑着说。
他的神色如此镇定,也影响了格雷和伊莎贝尔,也许他正有此意。两人平静了下来,但仍对他投以欣喜的目光。我在此要澄清,面对别人的由衷热情,他并非抱持冷淡的态度,反而礼貌周到且风度十足。不过,我老觉得他举手投足之间,带有某种疏离,让人纳闷起其中意涵。
“你为什么不早点来看我们呀,真讨厌啊你,”伊莎贝尔大声说,佯装不悦,“这五天来,我动不动就往窗外张望,看你来了没有,每当门铃响起,我的心就简直要跳到嘴里了,还得花力气吞回去。”
拉里咯咯笑出声。
“毛姆先生说我太不修边幅了,你们的用人恐怕会把我挡在门外,我只好飞到伦敦去买些衣服。”
“你用不着去伦敦买啊,”我笑着说,“你大可到春天百货或美丽花园买套现成的。”
“我想着真要买衣服的话,就好好挑些时下的样式,毕竟我有十年没买西装了。我跑去你说的那家裁缝店,希望三天内做一套西装,老板说得花两个礼拜,折中的结果就是四天。我一个小时前才从伦敦回来的。”
拉里身穿斜纹哔叽蓝外套,跟他瘦长的身材相当服帖,内搭白衬衫和软领子,打了条丝质蓝领带,脚踩褐色皮鞋。他的头发已修短,胡茬儿也剃得干净,仪容既清爽又利落,简直变了个人。他的身子瘦削,颧骨较为凸出,太阳穴更显凹陷,而深陷眼窝里的双眼则比我印象中还要大。尽管如此,这些依然无损他的好气色。他的脸晒得黝黑,不带一丝皱纹,看起来格外年轻。他虽然只比格雷小一岁,两人都三十出头,但格雷看起来却像老了十岁,而拉里则是年轻了十岁。格雷身材高大,动作较迟缓笨重,相较之下拉里则轻松自在。拉里像个大男孩,神采奕奕且风度翩翩,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