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从部落少主到帝国皇帝:外卖员邓鸿送餐闯红灯被大车撞飞,再睁眼低头看看胸前的熊爪项链和腰间的燧石刀,他会觉得懵,他成了平行世界印第安部落重病老酋长的儿子。看着部落用石器打猎、靠天吃次相遇。邓鸿颤抖,决定利用利用现代知识拯救部落,一步步走向壮大,带领部落对抗自然驱逐白人,实力强大回大明招揽各种人才和大量人口来全面教育印第安人走向文明,最后统一整个北美大陆,从北美反攻回大明建立横跨北美,东方大明(清朝枫叶图),大毛领土除欧洲以外澳
讲到穿越隋末唐初,开局举家搬迁:穿越隋末大业十三年,林元正成为林家小家主,乱世枭雄?瓜分天下?不,先跑路求生存,举家搬迁,不跑会死的那种。练武,只为醉卧美人膝,学医,只为保命养生,点科技树,只为摆烂当纨绔家主。这皇帝为啥回事,为啥总要我当官,位极人臣?加官进爵?我通通不要,那会阻挡我滋润的生活。林元正只想在这乱世之中独善其身,活出属于他们的精彩。
说过你在三国用三年义务文化教育打天下:非系统+似爽非爽。在暗恋对象结婚宴上醉酒重生为中山靖王我们我们刘文的儿子,经过了解才知道,原来也是人是刘备叔叔。从小猥琐发育十几年,亲爹祭天,法力无边。黄巾开始,一发不可收拾。
提到武布中华:李自成,“老朱家人心丧尽,合该俺老李得天下!”张献忠,“皇帝轮流做,明日到我家!”多尔衮,“天命于大清,入中国为天下主!”明朝崇祯帝自缢,南明弘光帝瑟瑟发抖。河南登封,魔王高欢降世,异军突起,以天下布武的决心,结束动荡的乱世。李自成说俺挡他道了,杀!张献忠割据不臣,杀!多尔衮南侵,你要敢觊觎中国,杀!杀!明朝皇帝,东南资本家,不服改造,杀!杀!杀!魔王降世,天下布武!使天下遍布武力,以武力重塑国魂
文章中乱世饥荒:我打猎带嫂嫂吃香喝辣:陈息开局穿越到现在傻子身上,全家不光都没吃的,可能家里中有一身衣服,那而是嫂嫂身上的袄。也更可惜个都还是问题,作为野外生存专家的陈息,面对猎物满山跑的茫茫大山,他嘿嘿一笑。傻狍子-梅花鹿-熊瞎子-野豹-还有那山中之王,全部是我的猎物。随着故事展开,画风逐渐开始不对了。官府送亲队:陈猎户,您家条件最适合,能都没再收几房小妾啊?附近美女们:陈猎户,求求你,收了我们的吧。当朝公主、绝色女将军、落魄大小姐,为了
关于扶明录:格斗高手穿越明末皇宫小太监,距离李自成攻破京城仅几个月大厦已倾,生灵涂炭,哀声遍野,各地军阀内斗之际,他将如何力缆狂澜举旗抗清扶明,他能否阻止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组织太监敢死队拼死护卫龙太子,外击鞑子,内抗闯贼,的确还是还是金手指,的确为自己小太监,但我要扶起大明的龙旗。
提到乱世边军一小卒:穿越大胤王朝,“龙牙”特种兵队长赵暮云成为大胤北疆烽燧台内的另一个新兵。正值北狄南下,战乱频起。庙堂之上,朽木为官,殿陛之间,禽兽食禄。狼心狗行之辈,滚滚当道。奴颜婢膝之徒,纷纷秉政。大胤王朝内忧外患,摇摇欲坠。赵暮云用特种兵的本领以及现代的知识,从另一个小兵,一步步立功封爵,走上人生巅峰...
说过狼王为皇:东部战区的海军陆战队特特种兵李云飞在海外执行任务中魂穿晋朝,成了晋朝皇太子之孙,在已然风雨飘摇的朝代里为了百姓的生活安定,富裕而努力的抗争着,用为自己行动和创造力改变了世界的发展,以现代人的头脑创造出现在展新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