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鞅站在高台上,高声道:“新法规定,全国统一度量衡,凡使用非标准器具交易者,罚铜二十斤;欺压百姓、殴打官吏者,加罚黥刑,没收全部家产!你身为宗室远亲,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说完,卫鞅下令,当场将张老三的旧斗销毁,对其处以黥刑,并没收粮店家产,分给受欺压的百姓。百姓们欢呼雀跃,纷纷称赞新法的公正。
此事之后,商家们再也不敢违抗统一度量衡的法令,纷纷更换为标准器具。市场上,买卖公平,纠纷大幅减少,商业贸易变得更加繁荣。
林深常常在咸阳的市场上走动,看到的景象与栎阳截然不同:街道两旁,店铺林立,商贩们使用着统一的升斗、秤砣,大声吆喝着叫卖;百姓们购物时,再也不用担心被克扣,脸上洋溢着放心的笑容;来自各国的商人,带着丝绸、茶叶、铁器等商品,与秦国的粮食、布匹进行交易,市场上一派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景象。
除了统一度量衡,卫鞅还对市场进行了一系列革新:
设立 “市官”,负责管理市场秩序,查验商品质量,征收市场赋税,处理商业纠纷;
规定商品的价格必须明码标价,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对伪劣商品进行严厉打击,凡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者,没收商品,并处以罚款;
开放夜间市场,允许商贩在规定时间内夜间经营,活跃市场氛围。
这些革新措施,让咸阳的市场变得更加规范、繁荣。随着商业的发展,秦国的财政收入也大幅增加,为军队建设和水利工程提供了充足的资金。
同时,统一度量衡也促进了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农民们耕种的土地,按照统一的长度单位丈量,更加公平合理;工匠们制作农具、兵器,按照统一的标准生产,质量和效率都大幅提高。
林深曾跟随卫鞅前往咸阳的官营作坊,看到工匠们正在按照统一标准,批量生产铁制农具和弩箭。作坊的负责人介绍道:“左庶长,统一标准后,我们生产的农具更加规整,锋利耐用,深受百姓喜爱;弩箭的零件也能通用,损坏后可以快速更换,大大提高了秦军的装备水平。”
卫鞅点了点头,说道:“很好。手工业的发展,关乎农业生产和军队战力,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生产,确保质量。今后,要进一步改进技术,提高产量,满足全国的需求。”
统一度量衡的改革,不仅让秦国的经济更加繁荣,更重要的是,它强化了中央集权,让新法的影响力深入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百姓们从统一度量衡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对新法的认同感和支持度也越来越高。
秦孝公看着咸阳日益繁荣的景象,对卫鞅说道:“先生推行的统一度量衡,真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如今市场繁荣,百姓富足,军队装备精良,秦国的强大,指日可待!”
卫鞅躬身道:“这都是君上支持的结果。但我们不能松懈,变法之路漫长,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接下来,臣计划进一步完善法治,加强对官吏的考核,让秦国的根基更加稳固。”
林深站在一旁,看着卫鞅和秦孝公君臣同心的景象,心中既欣慰又担忧。欣慰的是,新法的推行让秦国日益强大,百姓安居乐业;担忧的是,旧贵族的势力依然存在,他们对卫鞅的怨恨越来越深,一旦有机会,必然会再次反扑。而咸阳的繁华之下,一场新的风暴,正在悄然酝酿。
第四章 吏治整肃 官清法明
咸阳新都的繁华,离不开严明的吏治。迁都之后,卫鞅深知,官吏是新法的执行者,若官吏贪污腐败、玩忽职守,再好的法令也难以推行。因此,他将整肃吏治作为深化变法的重要内容,推出了一系列严苛却有效的措施。
首先,卫鞅制定了详细的官吏考核制度 ——“上计制”。每年年末,各县县令、县丞需亲自前往咸阳,向秦孝公和卫鞅汇报本县的治理情况,包括粮食产量、人口增长、赋税征收、军功数量、治安状况等,一一记录在竹简上,作为考核的依据。
考核结果分为三等:上等者,晋升官职,赏赐土地和财物;中等者,留任原职,无赏无罚;下等者,降职使用,若连续三年为下等,直接罢官,罚为庶民。
为了确保考核的真实性,卫鞅还派出亲信大臣,前往各地暗访,核实县令、县丞的汇报内容。若发现有虚报政绩、隐瞒实情者,一律严惩不贷。
公元前 347 年,年末上计之时,北地郡太守汇报本郡粮食产量增长三成,人口增长一成,政绩优异,请求晋升。卫鞅却收到暗访大臣的密报,称北地郡太守为了虚报政绩,强迫百姓将明年的粮食提前上缴,还隐瞒了当地发生的小规模蝗灾。
卫鞅当即下令,将北地郡太守押往咸阳,公开审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太守无从抵赖,只能认罪。卫鞅按照新法,将其罢官,处以黥刑,并没收全部家产,分给受灾百姓。同时,对考核不实的相关官吏,也一并进行了处罚。
此事震动了整个官场。官吏们深知,卫鞅的考核制度并非形式,而是动真格的,从此再也不敢虚报政绩、玩忽职守,纷纷尽心尽力治理地方。
其次,卫鞅加大了对贪污腐败的打击力度。他规定,官吏若贪污受贿,无论数额大小,一律严惩:贪污一匹布、一束丝者,处以笞刑;贪污粮食百石以上者,处以黥刑,罚为苦役;贪污公款、侵占土地者,处以腰斩之刑,诛灭三族。
为了鼓励百姓告发贪官污吏,卫鞅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