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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不多,但仔细想想,似乎真是那么回事,但我还是摇摇头:“我二哥只是讨厌大哥,经常和他作对而已,不会去抢他的领主之位的。他不会的。他们毕竟还是亲兄弟嘛。”
林霁月不以为然地摇摇头:“知人知面不知心,亲兄弟值几个钱,你怎么敢那么肯定?现在事情明摆着,大祭司被绑架了,即位典礼不得不推迟,你二哥的嫌疑最大。”
“我也觉得我二哥嫌疑大嘛,我刚才不就说了?”我说,“我只是觉得他不是为了抢什么领主之位才去做这件事的,他就是要给大哥捣乱。”
“孩子气!”林霁月继续摇头。黄小路却并没有说话,等了好一会儿才开口:“也许不应该那么着急就怀疑到云晗的头上。做这件事必然要有一个足够合理的动机,不能轻易下结论。”
林霁月耸耸肩:“这是你的典型风格,万事谨慎为先,从不轻易论断。你一定会很长寿的。”
“你不如直接说我像乌龟……”黄小路咕哝着。
林霁月觉得黄小路像乌龟,但扶风城里的其他人并不是乌龟。他们也都有点怀疑我二哥,但找不出什么证据来。
“大祭司失踪那天晚上,我在城东的一家酒馆里和朋友喝酒,目击证人没有一百也有五十。”我十五岁的二哥如是说。
事实上,他说有一百个目击证人只怕都是说少了。那一天夜里,我的二哥和一群狐朋狗友在一起喝得烂醉如泥、丑态百出,后来差点把别人的酒店给砸了,直到惊动了城务司派人来维护治安。后来他被送回了家,半个宅院的人都能听到他的鼾声。
“但是这只不过能证明不是他亲手干的。”林霁月说,“照你的说法,云晗在杜伊霍城邦交游很广,有无数的朋友,这些朋友当中完全可以挑出几个厉害的去绑架大祭司。反正祭司什么的,多半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糟老头子,要绑架也很容易。”
“我觉得其他人也都是这么想的,”我点点头,“所以现在二哥很生气,脾气很暴躁,谁都不敢轻易去招惹他。”
“那么,大祭司失踪了,即位典礼应该怎么办呢?”黄小路突然问。
我愣了愣:“这可麻烦了。只有大祭司最熟悉领主即位的那一套复杂程序,除了他,只怕谁都玩不转。所以我想,要么叔叔会另外找一个人来主持典礼,要么……他们只可能把一切程序都简化了。”
“这不可能!”黄小路和林霁月异口同声地说。
他们是对的。我们羽族就是这样,一向最重视形式,认为那些能把人活活累死的典礼祭祀都象征着高贵和尊严。领主即位这种大事,不把瘾过足了是不可能罢休的。
所以我叔叔和城邦长老团进行了商议,很快得出了结论。他们将会邀请临近的多兰斯城邦的大祭司前来主持祭袍典礼。那也是一位身经百战的老祭司,据说经由他主持的典礼即位为多兰斯城邦领主的已经有四位了,而那一套仪式是通用的,只需要把“多兰斯”换成“杜伊霍”,就能毫不费力地移植到我们的城邦,对他而言,简直太容易了。
只是这样一来,即位仪式又得往后拖了,我的大哥云彤显得有点不太高兴。那一天我听到他和叔叔谈话,向叔叔询问:“多兰斯城邦的大祭司什么时候能到达扶风城?”
叔叔掐指算了算:“大祭司年老体弱,既不能飞过来也不能骑快马,只能乘马车慢慢过来,可能又得多耽搁半个月的时间吧。”
“半个月……”大哥咬了咬嘴唇,发出一声长叹。看着他那张忧郁的面庞,我猜想他心里一定恨死那个绑架我们大祭司的人了。
我的贴身仆人翼安却相当幸灾乐祸:“活该,就得让他好好着急一下。”
那天夜里我陪着我的两位人类朋友共进晚餐。在他们的劝诱下,我生平第一次吃下了一块烤肉,说真的,味儿相当不错,我觉得再吃一块就会上瘾了,于是就坚决不再吃了。
“你们以后倒是拍拍屁股就走人了,我要是馋肉了该怎么办?我们羽人的贵族阶层是禁止吃肉的。”我苦着脸说,“不能养成这种毛病。”
黄小路很是惊讶:“你一个七岁的小毛孩,居然就懂得自律啦?你们羽人的孩子都那么早熟吗?”
他粗略向我解释了一下“早熟”是什么意思,我听完之后,细细琢磨了一下:“好像有点,又好像不怎么算。这么说吧,这可能是贵族孩子都有的想问题的方式吧,我们从小就被教导着不能做这个不能做那个,稍微犯一点小错误就会被斥责说丢了贵族的身份和面子,所以早就习惯了。”
“看来当贵族还真是不容易啊。”林霁月—脸的同情。
“确切地说,应该是当羽人的贵族不容易吧,”黄小路说,“那么多的繁文缛节。像这次领主即位的典礼,如果换成人类,应该很简单就能完成了吧,你们还非得有一个大祭司不可。”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作为一个羽人,我似乎应该捍卫种族的荣誉,但在内心深处,我自己也讨厌那些比寒冷的冬夜还要漫长的仪式呀。
“要不然你们带我离开吧!”我不知怎么的脱口而出,话一出口连自己都吓了一大跳。他们俩也都愣住了。
“你知道,我们是不大可能把你带走的,虽然我们都非常非常喜欢你。”林霁月抚摸着我的头发,“我们的任务很重,成天都在九州各地东奔西跑,不可能有时间陪你。再说了,你可是杜伊霍城邦的大贵族,我们从羽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