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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当作凡人,对他的天赋的梦想和成神的希望置之不问。马丁以为,天神派和凡人派都错了,错就错在他们在观点和目的这两方面都太单纯了。这两派的折衷才近乎事实真相,尽管这一来叫天神派不高兴,同时又非难了凡人派那野蛮本性的说法。马丁自以为他那篇小说,《冒险》,那篇叫罗丝感到腻味的作品,已经达到了他心目中小说创作的真实性的理想了;他还把自己对这整个问题的意见发表在一篇论文《天神与凡人》里。
可是,《冒险》和所有他自以为最出色的作品,还在编辑先生们当中兜圈子,没有人要。他那些早期作品,在他眼光里,除了可以卖钱以外,是一无价值的,至于那些已经卖掉了其中两篇的恐怖小说,他也不以为是高级的作品,更不是自己的最佳作品。对他说来,它们干脆就是想入非非而异想天开的,尽管也带着真人真事的那一套迷人的魔力,说起来,它们的力量也就在这儿。他以为,这样把荒诞不经而绝不可能的事赋予真实性,是一种技巧——充其量是一种熟练的技巧罢了。伟大的文学作品是不可能在这种地方生根的。它们的艺术性是高超的,然而,他不相信艺术性跟人性脱离了关系,还有什么价值可言。这种技巧乃是在他的艺术性的面貌上安上一个人性的面具,在登上创作《冒险》、《欢乐》、《罐子》和《生之美酒》的高峰以前,他在所写的那六七篇恐怖小说里,就是这样做的。
他把那几首二韵八行诗换到的三块钱,用来勉强维持朝不保夕的生活,等待《白鼠》寄支票来。他把第一张支票向那个对他犯疑的葡萄牙食品商兑了现钱,还了他一块钱欠账,把剩下的两块钱还给面包商和水果店掌柜各一块。马丁这时还吃不起肉,在《白鼠》的支票来到以前,他生活得很拮据。他拿不定主意该怎样兑现这张支票。他一辈子没踏进过银行,更不用说有事进去了,他怀着一种天真而孩子气的想望,真想走进奥克兰的一家大银行,把这张票面四十块钱的背书支票朝柜台上一扔。另一方面,实际的常识又劝他,该拿去向那食品商兑现,这一来可以给他个好印象,往后可以多赊一点账。马丁勉强地接受了食品商的要求,把欠他的账全部还清了,拿到了找钱,满口袋丁丁当当地响。他还把欠别人的钱也全还清了,赎回了衣裳和自行车,付了一个月打字机租费,付给玛丽亚一个月过期未付的房租,还预付了一个月。这一来,他口袋里还剩下差不多三块钱,以备不时之需。
这一小笔钱本身就好像一笔大财。他把衣裳一赎回来,就去看罗丝,一路上忍不住把口袋里那一小把银币弄得丁丁当当响。他好久没钱了,像一个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