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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不外乎得碰运气。有一点他是绝对肯定的:《蜉蝣》比他的任何作品不知道要强多少。它比任何在他头脑里还没写出来的作品也不知道要强多少。它是好几世纪以来最伟大的诗篇。这样看来,这批人对他的礼赞真未免太可悲了,因为把《蜉蝣》放在泥沼里拖的也就是这批人呀。他心满意足地深深叹了口气。他很高兴,末一篇稿子也卖掉了,就可以一了百了啦。
【注释】
(1)克罗克斯(1832—1919),英国化学家兼物理学家,铊元素的发现者。华莱士(1823—1913),英国博物学家,收集昆虫标本甚多,关于物种起源及自然淘汰等方面的发现,与达尔文不谋而合。他和克罗克斯对灵魂学都很感兴趣。
(2)奥列佛·洛其爵士(1851—1940),英国物理学家,毕生致力研究闪电、电子、放射性元素等。
(3)吉斯透登(1874—1936),英国批评家兼小说家,以文笔犀利见长。
(4)作者在这一段里提到的人都是当时科学界及文学界最知名的人物,但是这场论战是实无其事的,因为马丁·伊登本身就是作者虚构的人物。
(5)海华滋,在圣莱安德罗东南。
(6)法国名小说家大仲马(1802—1870)生平作品共277卷之多。他的多产,一方面是因为他本人写作勤勉、工作专心,另一方面是因为他靠几个助手替他分担一部分工作。他们根据他草拟的提纲,替他参考传奇野史之类,写成故事梗概,然后由他本人加工,因此作品都能保持他的风格。
(7)《瓶中妖魔》为史蒂文森以夏威夷作背景所写的中篇幻想小说,与另外两个中篇一起收在《海岛夜谭》中,出版于1893年。
(8)《驴皮记》为巴尔扎克《人间喜剧》中的一部小说,出版于1831年。
(9)帕那萨斯山,希腊神话中阿波罗和缪斯女神们的寓所,此处喻指文坛。
第四十四章
摩斯先生在都城饭店的账房间里跟马丁会面。究竟他是碰巧为了别的事到那儿去的呢,还是干脆为了请他去吃饭才上那儿的,马丁可始终吃不准,然而觉得第二种假设比较近情。总而言之,请他去吃饭的是摩斯先生——罗丝的父亲,他曾经禁止他上门,解除他们的婚约。
马丁可并不恼火。他连架子也不摆。他原谅摩斯先生,一边心想,不知道这么低声下气地移樽就教,究竟是什么味儿。他没有一口回绝,却含糊其辞地说了些推托话,还问候他家里的人,特别是摩斯太太和罗丝。他一点不迟疑而很自然地说出她的名字,尽管暗暗吃惊,自己心里竟一点儿也不激动,不像过去那样,总不免脉搏加快,热血涌上腮帮。
请他吃饭的人真不少,有些他答应了。有些人为了要请他吃饭,特地托人介绍,跟他认识。他尽想着这桩愈化愈大的小事,还是想不通。伯纳德·希金波森也请他去吃饭啦。他更想不通了。他想起那些饿得走投无路的日子,那时候谁也不来请他去吃饭。那时候,他才想吃饭想得慌呢,那时候,因为没有饭吃,弄得手足无力、头昏眼花,光因为挨了饿,体重都减轻了。矛盾就在这里。他想吃饭的时候,谁也不来请他吃,如今他吃得起成千上万顿饭,胃口也愈来愈差了,人家可偏偏一次次地硬来请他。什么道理呢?这里头没有公道,也不是由于他本身的价值。他始终没有变呀。他所写的那些作品当时就全完工了。摩斯先生和摩斯太太责备他是个游手好闲的人,是个懒鬼,还借了罗丝的嘴,怂恿他进一家写字间去当文书。这还不算,他们明明知道他已经完工了好些作品。罗丝把他的一篇篇稿子转交给他们过。他们看过的。正是因为这些作品,他的大名才登在每张报上,而正是因为他的大名登在每张报上,他们才来请他吃饭。
有一桩事是肯定的:摩斯一家人当初不愿意凭他本人或者他的作品来欢迎他。因此,他们如今欢迎他,也不会是因为他本人或者他的作品,而是因为他的名望,因为他是个出人头地的名人,还有——为什么不欢迎他呢?——因为他手头有十万左右的金元啊。资产阶级社会就是这样衡量人的,他是谁呀,竟想指望不这么样?可是他是有自尊心的。他瞧不起这种衡量人的办法。他希望人家凭他本人,或者凭他的作品来衡量他,说到头来,他的作品就是他的自我表现呀。丽茜就是这样衡量他的。对她说来,他的作品根本无足轻重。她看重的是他,是他本人。铅皮匠吉美跟过去的那帮伙伴,全是这样衡量他的。他跟他们厮混在一起的那些日子里,这一点不知被证实过多少次;那星期日在贝冢公园的事就是个证明。他的作品,都无所谓!他们喜欢的光是马特·伊登,帮里的一个,一个很好的家伙,他们愿为他大打出手。
再说,还有罗丝。她曾经喜欢过他本人,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然而,尽管她喜欢他,她更喜欢的还是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她所以反对他写作,他以为,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的作品卖不到钱。她对他的《情诗一束》就提过这样的意见。她也曾怂恿他去找份工作。不错,她用了个高雅的字眼,“职位”,可是意义是一样的,而钉住在他头脑里的还是那个普通的说法。他把所有的作品全念给她听过——诗歌啦、短篇小说啦、论文啦——譬如说《维基—维基》,《太阳的耻辱》,什么都念给她听过。然而她始终如一地怂恿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