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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深处的民国1·晚清 | 作者:网络收集| 2026-01-14 19:44:58 | TXT下载 | ZIP下载
到时零用而已,以后还得特别报效。
于是,奕劻非常好意思地收下了银票。
不久之后,奕劻果然成为领班军机大臣。
一切都在杨士琦的预料之中!
好在杨士琦之前的牵线搭桥令袁世凯占据了人情的制高点,毕竟雪中送炭比锦上添花要珍贵太多!
从此以后,杨士琦每个月都要去奕劻家串串门,联络联络感情,当然主要是去送礼。杨士琦也没有白孝敬奕劻,因为每次朝中有什么事情,他的老大袁世凯都知道得比别人要早。
好了,杨士琦同志的事迹就先介绍到这里,因为与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相比,这连牛刀小试都称不上!
预备立宪
以端方为首的五大臣终于考察完毕回国了!
1906年夏秋之际,经过半年多的海外考察,出洋大臣回到中国。
这半年对这些人来说,确实是神奇的半年!面对着那些前所未见、闻所未闻的新生事物,他们叹为观止,深受感触。他们也终于明白了议会、执政党、在野党、君主立宪、责任内阁这些新鲜名词到底是怎么回事。
虽然见识看涨,不过你要让他们写出什么有深度、有水平的报告,那也是强人所难。即使是相对水平最高的端方,笔杆子也是不行的。
但令人意外的是,端方在接受慈禧老太太的召见时,很镇定地拿出了此行的成果:《请定国是以安大计折》、《请改定官制以为立宪预备折》等考察报告。
虽然慈禧被端方忽悠过去了,但我们得揭开事实的真相——这两份报告是端方请枪手写的,枪手是梁启超。端方果然不是普通人,敢摸慈禧老太太的老虎屁股!
端方他们还在考察的途中,就知道自己憋不出来什么有水平的文章。还好端方的声名不错,有很多人才愿意投奔他这个开明人物。他手下有个人称“凤凰才子”的湖南人熊希龄,毛遂自荐说:我有些人脉,愿意找枪手一试。
熊希龄想到的枪手不是别人,正是在本书中已经很久没有戏份的梁启超。梁启超从戊戌政变前开始专攻君主立宪,至今已近十年,理论水平超卓。
于是,熊希龄来到日本,找到了有过交往的朋友梁启超,开门见山地说了自己的目的:五大臣做躯壳,你替他们装上一道灵魂。当他们在火轮上看海鸥,在外国看跑马、赛狗的时候,正是你闭户著作的时候。他们逛得厌了,你的大作也就完成了。
梁启超当然愿意借尸还魂。当年政变没有成功,现在换一个方式实现自己的抱负,那也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事情。
让慈禧吃瘪,令梁启超壮怀激烈,忍不住独上高楼,回望故里,于千万里之外缅怀当年在戊戌政变中壮志未酬的兄弟们:我已经替你们收了一笔利息,至于剩下的,也会还清的!你们安息吧!
……
所以,等到端方回国的时候,考察报告也就写好了。
除了端方,另一名出洋考察干部载泽也给老太太带回了一样特别的礼物:伊藤博文告诉他的“三个有利于”——君主立宪有利于皇位永固、君主立宪有利于外患减轻、君主立宪有利于消弭内乱、慈禧看过之后觉得很有趣,她也想试试看,有没有什么好办法能在不威胁到自己权力的情况下,早日实行新制度,实现与西方接轨的新生活,保大清江山绵延万年。
1906年9月1日,慈禧同意事实上是由“大逆不道”的梁启超起草的宪政考察报告,参考日本的政改经历,颁布“预备立宪”的诏旨。
预备立宪正式开始。
锐意改革袁世凯
完整的立宪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改革,包括司法改革、教育改革;二是设立国会;三是实行地方自治。
这么复杂的动作,准备工作自然十分艰巨,非一朝一夕所能促成。所以政府要搞预备立宪,一步一步慢慢来。可第一步从哪里开始?
好在有一条现成的规律可以用:“政治改革先从行政改革入手。”经过一番争论后,慈禧拍板决定:咱们就从官制改革入手。
官制改革,即干部人事体制改革。
慈禧命镇国公载泽主持干部体制改革工作。不仅因为载泽的“三个有利于”打动了她,更因为载泽是根正苗红的皇室宗亲,是她的侄女婿。
不过,载泽喊喊口号、做做报告是合格的,但办事就不行了。
干实活求实效这种事情,那还得交给改革家袁世凯来做。
论实力,袁世凯手握北洋六镇精兵,还身兼八大要职: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参预政务大臣、督办山海关内外铁路大臣、督办政务大臣、督办天津至镇江铁路大臣、督办商务大臣、督办邮政大臣、会办练兵大臣。
论声望,凭袁世凯这些年的改革成绩、凭袁世凯为推动立宪而付出的努力,天下无出其右者!
所以有实力、有声望的袁世凯,有了大量的追随者,这些追随者都是学贯中西的难得人才。现在,这些人才如张一麐、金邦平等人都是载泽的重要工作助手。
更关键的是,拜托庆亲王奕劻同志对袁世凯工作的一贯支持,袁世凯成功地把杨士琦同志输送到了载泽手下做提调,大概相当于今天的秘书长。
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要告诉大家:袁世凯是官制改革的真正主持者。
袁世凯在一众得力手下的协助下,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拿出了一个全面改革官制的初步方案——《新官制改革案》。该方案内容繁杂,这里就不多说了。简单描述如下:
一、取消军机处,设置责任内阁,限制君权;
二、设立资政院作为国会的初级版本,在国会未成立前,以资政院代替国会作为立法机关;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