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珑的身体中鼓起的每一次呼吸,脸瞬间红了起来。
她喘息着,露出野蛮而得意的微笑,被自己咬破的唇角凝着一点血红,银发垂散在夺罕脸上,撩起微痒。但她高兴得太早,夺罕猝然出手将她掀开,随即用他的全副重量无情压制下去,终于掌握了局面,让她仰面躺倒在地毡上,动弹不得。
她挣扎了一次又一次,却始终不成功,无力地跌回地毡上,又涌出了愤恨的泪。
“你,到底想要什么?”她咬着牙,一字一字问。
夺罕看着她,像是从不认识她似的看着她。许久之后,那股镇压着染海的巨大力量逐渐消散,最终离开了她。夺罕放开她的双腕。
“我希望我从没离开过瀚州,希望我珍重的姑娘能安乐长命……”顿了顿,年轻汗王的面孔上露出一丝既悲哀又凶狠的微笑,“我希望能和夺洛坐在火边,安安静静喝一碗酒。”染海睁大双眼,怔怔地看着夺罕站起身来,走出了她的帐幕。
“哈!竟然被女人踢出来了?吾王,你这副漂亮脸蛋是白长的吗?”诺扎毕尔刚刚逼迫朔勒喝下一大碗烈酒,眉开眼笑地看着他手脚并用爬到一边大声呕吐。
夺罕看了他俩一眼,忍不住也笑了,从马贼手中接过酒来,仰头就饮下一碗,不过瘾,干脆提起瓦瓮痛饮,直到涓滴不留,才悻悻将空瓮顺手丢开。
“不高兴吗,吾王?从今天起,你就是十七万人的汗王,十七万人的律法了。”马贼呲着黑黄的牙笑,露出牙缝里卡着的五六处肉屑,一面高高举起海碗,“敬渤拉哈汗,鹄库草原上独一无二的乌鬃之王。”喝干了马贼敬上的酒,热气轰然冲上脑门,夺罕知道自己也有些醉了。
“我还……真不高兴。”他糊里糊涂地笑,“大家都安宁了,不打仗了,右菩敦人看我是个英雄,可是我自己的子民都避着我,他们甚至不愿看着我的眼睛,哈。”羊肉吃光了,有人就在火堆旁现宰,血淋淋的羊肚肠一把把从肚腔里扯出,丢进木桶里,恶腥扑面。
“和平嘛,是个好、好玩意儿,可惜泡在一桶又臭又腥的血里。你想要它,就得先染上一手的血。”马贼打了一个长嗝,气味比那桶浸泡在血中的羊下水还可怕,“到那时候,把自己也弄得又臭又腥,当然人人避之不及了。”夺罕苦笑了:“你说得对。”马贼没大没小地拍着他的手臂,用一种醉醺醺的恳切神色看他:“再过几百年,几千年,汗王和英雄都还是,嗝,还是这样的,又不止你一个,有什么可委屈的。”夺罕终于笑出了声,伸手提过一坛新开的酒,回头再找马贼,却发现他已经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鼾声震耳欲聋。
北归天马 9
十五岁的夺罕牵着马,登上低缓的碎石坡,看见了远处灰绿的海。
太阳还未升起,天光阴冷,黑泥滩上刚退过潮,到处是淤积的水洼。女人弓着腰,深一脚浅一脚往前走,时不时停下脚步,将手指戳进稀泥,抠出一颗蛤蜊丢进篮子。
夺罕有些踌躇,他不知道该跟这女人说些什么,于是就在原地又站了一会儿。战马垂首在风化多孔的碱石缝里寻找食物,一无所获,失望地朝天打了一串响鼻。
拾蛤蜊的女人闻声抬头,发现了石坡上的夺罕,愣住了。
夺罕想,她大概不认得我了吧。毕竟他们只在一年前的夜里匆匆见过一面,交谈数句,确切地说,是他说了几句话,她呆滞地听着。
但女人忽然丢下篮子,朝他狂奔过来。她横穿过黑泥滩,没穿鞋的泥脚踩着尖锐沙砾,往坡顶飞跑,瘦弱的身子歪歪倒倒,也不肯跑慢些,只能笨拙地张着两手保持平衡。没一会儿她就到了近前,扑过来抓住夺罕手腕,像是怕他逃走。
女人很矮,夺罕才十五岁,也足比她高出一个头。她喘着气环顾四周,没有看到别的人影,又探头往夺罕背后去找,可夺罕是独自来的,这叫她失望了。女人两眼流露出愁苦的神色,如同一个急于倾诉的哑子。夺罕被她看得不自在,赶紧从鞍袋里掏出钱袋,递到她面前。
女人慢慢放开了手。她的手让盐水浸得肿胀发白,每处骨节都歪扭地突出,指甲塞满了湿泥。她迟疑地伸出这样一只手,让夺罕把装满银铢的小袋放进她的掌心里。
她看看钱袋,又看看他,说了些什么,是临碣郡的渔村方言,夺罕听不明白,她一再一再重复,两手在虚空中比划孩童的身形。
“海市?”夺罕试探地说。
女人拼命点头:“海市,海市。”她不会说官话,只能用奇怪的腔调重复。
“你女儿很聪明,在天启有人照顾她,也有人教她读书写字,你不用担心。”夺罕说。
女人听懂了他的话,如获至宝地笑了。
对,没错,你们教她读书。读一本纯钢的书,只有一页,单面开刃,形状就像柳叶。你们教她用这本书去砍掉草靶的脑袋。如果有人想用手指去翻阅她的书,可是会流血的哦。
又是那个声音,轻细地在耳畔响起。
你给我滚。夺罕蹙紧了眉,在心中呵斥。我不想听见你的声音!你要我滚吗?它笑了,笑声在他脑海中嗡嗡回响,如同一只在空酒瓮里拼命乱撞的苍蝇。别担心,这女人听不见我,方鉴明听不见我,除了你,谁也听不见我。想要我消失,办法倒是有一个——它阴险地压低了语调——就是把你自己的脑袋拧下来。
女人误解了夺罕脸上的怒气,把钱袋急忙又递回他面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