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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看病时认识的。那女的他妈的叫什么来着?我经常开车载她们俩。克里斯特……鲁比?罗克西?拉克尔?好像是叫那个名字。她住在哈默史密斯的圣埃尔莫收容所。她没有家。
“总之,卢拉进了那家店,对。去她妈妈那儿的路上,她告诉过我要去那里吃午饭,对,但是她只在里面待了十分钟左右,然后她一个人出来了,叫我送她回家。所以这事他妈的有点奇怪,知道吧?那个叫拉克尔还是什么的——我应该记得她名字的——没有和她一起出来。平常,要是她俩一块出去的话,我们总是顺便把拉克尔送回去。还有那张蓝色的纸不见了。而且回家的路上,卢拉一句话也没对我说。”
“你向警察提起那张蓝色的纸了吗?”
“提了。他们根本不当回事。”科洛瓦斯·琼斯回答,“说那可能就是一张购物清单。”
“你还记得那张纸是什么样子吗?”
“就是蓝色的。很像航空信件用的纸。”
说到这里,科洛瓦斯·琼斯低头看了一下表。
“还有十分钟我就得走了。”
“这么说,那是你最后一次见到卢拉?”
“是的。”
科洛瓦斯·琼斯开始抠指甲上的倒刺。
“听到她死了,你首先想到的是什么?”
“我不知道。”科洛瓦斯·琼斯嚼着已经被他抠下来的倒刺,回答道,“我他妈的惊呆了。怎么想得到嘛,是不是?几个小时前才见过面。媒体都说是达菲尔德干的,因为他们在那家夜总会还是什么地方吵了一架。说实话,我也觉得可能是他。那个畜生。”
“你认识他吗?”
“我载过他俩几次。”科洛瓦斯·琼斯回答。他张了张鼻孔,咧了咧嘴,似乎闻到一股臭味。
“你认为他是什么样的人?”
“我觉得他是一无是处的废物。”科洛瓦斯·琼斯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展现出高超的演技,拖长调子,阴阳怪气地模仿卢拉男友说话,“‘我们等会儿还需要他吗,卢莱斯[1]?他最好在这里等着,对吧?’”科洛瓦斯·琼斯变得怒不可遏,“从来不跟我说话。毫无礼貌、吃白饭的废物!”
[1] 卢拉的昵称。
德里克小声地说:“基兰是演员。”
“只演过几个小角色,”科洛瓦斯·琼斯说,“目前为止。”
说到这里,科洛瓦斯·琼斯转移话题,简单介绍了一下他出演过的各部电视剧。在斯特莱克看来,科洛瓦斯·琼斯并不认为自己有多么重要,但显然很想让别人觉得他非常重要——确切地说,是想让别人觉得他很有名气(其实,名气是种难以捉摸、危险、变幻无常的东西)。载过那么多名人,却无法从那些名人身上分到点名气,这种看得着、摸不到的感觉肯定令他很不平衡,甚至愤愤不平——斯特莱克心想。
“基兰参加过弗雷迪·贝斯蒂吉公司的试镜。”威尔逊说,“你去参加过,对吧?”
“是的。”科洛瓦斯·琼斯无精打采地回答。看他说话的样子,试镜的结果不言而喻。
“你怎么得到试镜机会的?”斯特莱克问。
“和平常一样。”科洛瓦斯·琼斯回答,口气里透着一丝高傲,“我的经纪人安排的。”
“结果落选了?”
“他们改变主意了。”科洛瓦斯·琼斯回答,“去掉了那个角色。”
“哦。这么说,那天晚上,你去,嗯——希思罗机场?——接迪比·马克?”
“是的,第五航站楼。”看得出来,科洛瓦斯·琼斯的思绪重新回到了平凡的现实中。他瞥了眼手表,说:“那个,我得走了。”
“介意我陪你去你的车子那儿吗?”斯特莱克问。
威尔逊也表示想一块过去。斯特莱克付了三人的账单,走出餐馆后又递烟给另外两人。威尔逊谢绝,科洛瓦斯·琼斯接了。
不远处,电力胡同拐角处停着一辆银色奔驰。
“接到迪比后,你送他去哪儿了?”朝车子走去的过程中,斯特莱克问科洛瓦斯·琼斯。
“他想去夜总会,所以我就送他去了‘军营’夜总会。”
“你送他到那里的时候是几点?”
“我不知道……十一点半?十一点四十五?他很怪。不想睡觉,他说。”
“为什么选择‘军营’夜总会?”
“星期五晚上,‘军营’夜总会有全伦敦最好的嘻哈音乐。”说着,科洛瓦斯·琼斯笑了笑,好像这是人所共知的常识似的,“他肯定很喜欢,因为直到凌晨三点他才出来。”
“你是送他去‘肯蒂格恩花园’之后发现警察在那里,还是……”
“从车上的收音机里,我已经听到发生了什么事。”科洛瓦斯·琼斯回答,“迪比上车后,我告诉了他。那些跟着他的人立刻开始四处打电话,让唱片公司的人另作安排。他们在克拉里兹酒店给他订了套房。我送他去了那里。直到凌晨五点我才回到家。然后打开电视,看天空卫视的新闻。他妈的,真是太让人难以置信了。”
“我一直在想,迪比几小时内不会去那里的消息,到底是谁告诉守在十八号楼的那些狗仔队的。有人通风报信,他们才会在卢拉坠楼之前离开。”
“是吗?我不知道。”科洛瓦斯·琼斯说。
他微微加快步伐,抢先走到车子那里,打开驾驶座那侧的车门。
“马克没带很多行李吗?他的行李是放在你车里的吗?”
“不是,唱片公司前几天就把他的行李全都送来了。他下飞机时只有一个小包——还有大约十个保镖。”
“这么说,派去接他的车不止你一辆?”
“一共去了四辆车——但迪比坐的是我的车。”
“他在夜总会里面时,你是在什么地方等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