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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点说。”
流光在半空中转了一圈,早已经习惯的他很从容地调整了身体,拍拍自己胖乎乎的脸蛋,他道:“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之前你去滇南的时候不是遇到了登仙阁主嘛,那是赤车王的人,他本来是想让登仙阁主弄死盛承平,然后他好向孔雀明王投诚。却不成想盛承平在你的帮助下平安地活下来,还带着巫族回到了永安。这么大的事,盛承平肯定不会放弃赤车王,我在人间看到的,就是盛承平在回去的路上,带着人变换路线杀去了赤车部王城,直接活捉了赤车王,当着全赤车族人的面,将赤车王扒光了吊在树上,吊了整整一夜呢。”
夕华听完之后眼睛瞪得老大:“他胆子也太大了吧。”
要知道,赤车王虽然可恶,那也是一族首领。他向孔雀明王投诚,敢公然在滇南对盛承平下手,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也是和他的臣民一条心。就这样,盛承平还敢对赤车王做得这么过分,他就不怕被赤车部的人联合针对?
夕华问:“他没受什么伤吧。”
“没有。”流光绘声绘色地描述着那个场景,“刚开始的时候,赤车王身边的几个亲卫还想阻拦,可在交手之后,他们一看打不过盛承平就赶紧跑了。王宫里的其他侍卫一看他们头头都跑了,自己也怂了。偌大的王宫,盛承平如入无人之境似的,最后直接一丝不挂把赤车王提溜出来的。”
夕华听着听着就笑了:“这也行?”
“这怎么不行。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嘛。”流光道,“赤车王那个德行,跟他在一起的又能是什么好东西,自然都是欺软怕硬了。盛承平那个架势你又不是不知道,最是蛮横霸道,两下一凑,造成这样的结果也是预料之中。”
“他可真厉害啊。”夕华眼前仿佛出现了盛承平威风凛凛杀到赤车部的场景,越是想象,笑容越深,“这种事,也就只有他才能做得出来。”
“确实是这样,不过……”流光飞到夕华面前,两只手分别放在了他两边的嘴角上,“你笑得这么开心干什么?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了。”
夕华啧了一声:“什么咧到耳根?你把嘴角咧到耳根我看看!”
“我不过是说得夸张了一点,再说了,重点是这个吗?”流光道,“你方才那副表情,倒像是一个娇羞的小媳妇。怎么,一个不小心和盛承平厮磨了一晚,又经历过滇南的艰苦一战,两次被盛承平救命,这就让你芳心暗许了?”
夕华再次把他拍一边去:“别胡说!”
流光摇摇头,摸摸自己的脸,还行,没破相:“哦哟,你这个反应,很难让我不往那方面想啊。”
……
孔雀明王离开九重天之后没有回到军营,而是落在了赤车部王城。门口早就有赤车王的亲卫等在那里,她刚一落地,那个男人就谄媚地快步迎上来。赤车王自己是个滑不留手的老狐狸,还个子矮小。为了维护神位一族首领的威严,他手底下的人也没有特别壮实的,这个来接她的亲卫尤其瘦瘦小小,贼眉鼠眼。
“孔雀妖王,我们大王已经等你等了很久了。”男人谄媚地说道,“咱们也别在外面呆着了,这就往里面请吧!”
说着,他就要伸出手去搀扶孔雀明王。孔雀明王看都不看就甩开了手,面带嫌恶地说道:“不用,我自己会走。”
那男人不敢违抗孔雀明王的话,只得在后面低眉顺眼地跟着。
赤车部所在位置极为偏僻,在十多个部落中受到战争的次数很少。因为通过打仗拿下的城池土地不是为了划在自己的版图里好看的,这块土地总要给部族带来某一方面的好处,比如丰富的水源、矿物,适宜生存的环境等。在数千年的土地争夺中,赤车部因为要什么没什么,因此总能比较幸运地躲开纷争。甚至比较好笑的是,如果谁攻打了赤车部,兴许还得看在这里什么都没有的份上再倒贴一点,顺便再被其他部落嘲笑一番——“软柿子也不是这么捏的!”
这大概也是赤车部的人大多比较矮小的原因。
赤车部所谓的王城,也不过是稍微好一点的房子。其他普通百姓的房子是用泥盖的,而王城则用上了砖石,更能耐得住风吹雨打。
孔雀明王被带到了偏厅,手边的桌子上摆着一堆招待他她的水果和茶。她不喜欢茶水,挑来挑去就捡了个苹果啃,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久到她都有点犯困,快要睡过去的时候,赤车王终于在他亲卫的搀扶下颤颤巍巍地来到了她面前。
“你怎么了?”孔雀明王好心问道,“生病了?要是病了,我就先走了,不打扰你休息。”
赤车王听到孔雀明王关心他,瞬间泪流满面:“孔雀妖王,我受了伤不要紧,关键是没能为妖王分忧,这才是最令我痛心的啊!”
孔雀明王下意识往后缩了一下,像是急于撇清关系似的:“你把话说清楚,什么叫‘为我分忧’,我让你干什么了?我明明什么都没让你干,少往自己脸上贴金。”
“不不不,孔雀妖王的确没让我做什么,是我自己自作主张。”赤车王道,“和盛王盛承平意欲到滇南寻求巫族出山帮助,我寻思这巫族虽然不是孔雀妖王的对手,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就传信让登仙阁主对盛承平下手,谁知道……谁知道那盛承平身边也不知道从哪冒出来一个高人,将登仙阁主打得落花流水,到如今还生死不明。而盛承平已经成功带回了巫族。是我没拦住他,是我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