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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已经到站,也就不需要再并肩前行了。
刚上高三的时候,我经常在图书馆碰见你。你说你要去北京,问我想考去哪里。我说还没想好,但其实在得知你要去哪儿时,我这句话就是个谎了。
碰巧的次数多了,我和你开始无声无息地执行同样的作息计划,早上七点在操场读书,晚上七点在图书馆自习。你每晚都会送我到离家最近的路口,看着我走进小区。我一直不肯换掉那只旧手机,因为里面全是你说的“晚安”。
高考那几天,一直在下雨,随着考试结束,不仅雨停了,居然还出现了彩虹。几乎所有人都像疯了似的往海边去,我和你也挤上一辆塞满了学生的双层巴士,车子在唯一一条沿海公路上狂奔,摇摇晃晃那一路,我好几次不小心撞在你身上。
而你呢,整个人像嗑了药似的,一到海边就毫不忌讳地脱了衣服钻进水里,游了一个来回再跑上来拉着我大声尖叫。我的洒脱,只够用来挽起裤脚站在浅海。你说这样太没意思,我笑着点点头,一直以来我都是这样一个无趣的人啊。还好,自从认识你,那些被我搁置许久的叛逆,也终于被需要了。
那个无所事事的夏天,我总陪你来游夜泳。晚上的海像一盒洒了的墨汁,浪花拍岸的声音特别响,方圆几百米都见不到什么人。远远看去,海里孤身一人的你,就像个弃儿,正在努力上岸。
过了好久我才明白,人生每一次斗转星移的告别,对你来说,都只是对过去又一次的叛逃罢了。
到了十九岁,我和你都在北京。我们的大学相隔二十个地铁站,最初那一年,我们俩都抵受不住这座城市的冷和贵,总是不辞辛劳地往一块儿凑,没多久就把学校附近的馆子吃遍了。
有一天你说,我们也去簋街吃小龙虾吧。那时候七块钱一只的小龙虾,个头已经相当大,我们穷凶极恶地吃了四五十只,好不容易吃饱了,你半个月的生活费也没了。
等再有钱时,我们已经足足吃了一个月学校食堂的馒头,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去吃涮羊肉。南城那家店人满为患,每次排队就得花上两个小时,可那儿一盘大白菜才要两块钱,再点一篮烧饼、两盘肉、三瓶啤酒,用不了多少钱就能把肚皮撑圆。我还记得那儿的老铜锅,总得有几处委屈地瘪着。锅底只有几片姜、几个虾米、几个枸杞,沏上沸水,手切的羊肉片、羊上脑在滚烫的清汤里稍许一涮,蘸上掺了腐乳的麻酱,只一口就不能更销魂了。
那时候,北京地铁还停留在两元时代,公交车也大多是四角钱一趟,你却打着省钱的旗号买了一辆快散架的二手自行车。到了初夏,你就载着我在东四一带乱窜,钱粮胡同、美术馆后街都走过不下百遍,有时也像个游客似的,沿着筒子河去景山前街,赶在傍晚时迎着故宫的角楼看落霞与孤鹜齐飞。
我时常有一种错觉,好像我会在你的自行车后座上就这么一直坐下去了。错觉么,总是稍纵即逝。当我问你,打算什么时候找个女朋友时,你一本正经地回答,就最近吧。是啊,想来这些被大把消磨的时光,也只不过是在告诉我,什么叫作时不再来。
你说到做到,那天过后,很长一段时间没再找过我。过了两个月,我终于按捺不住,打着借车的名义跑去学校找你,却扑了个空。你同学把车子推给我,告诉我说,你跟女朋友去香山了,晚上肯定不回来了,要我先走。
我接过自行车,从北到东骑了二十五公里,到宿舍时,身上的衣服足足能拧出水来。我若无其事跑去洗澡,在澡堂结结实实摔了一跤,挺疼的,但我忍住没哭。
大学上了两年,我身边的人几乎全在校外做兼职——发传单、卖手机、做饮料促销。我也找了份家教的活,每周两次,骑着你那辆破自行车,去给一个初中生补习英语。
有一天,我下课回来,啃着食堂的包子去停车,你牵着一个姑娘坐在路灯下面,笑盈盈地等着我。我狼狈地把包子塞进口袋,你正好站起来指着她说,这是我女朋友,再指着我说,她就是我高中同学,冯筝。
认识你五年,多该在这时候替你说几句漂亮话,但是真抱歉,那一刻我想起来的,全都是你对我的好。
姑娘爱吃辣,你就带着我和她去鼓楼大街吃串串香。一大捆竹签浸没在一指厚的红油里,我每啃一串就得揩一下鼻涕。姑娘和你坐一排,你没怎么吃,光顾着看她宠辱不惊地吃辣了。我也忍不住偷偷瞧她,她吃串串时歪着的脑袋,她拿着勺子舀红糖冰粉时不自觉翘起的小拇指,看起来软绵绵的,连我都想捏一捏。
吃过饭,你站在门口搂着姑娘说,你们准备去MAO看今晚的live,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我谎称明天一早有课,跟你们就此别过。走着走着,我突然决定去看一场话剧,那是你念叨许久的《恋爱的犀牛》。
我买了一张最便宜的票,原以为会在剧场哭得稀里哗啦,但生活远不如舞台用力,你有了女朋友,我的日子还得照常过下去。
那天半夜,我被胃痛叫醒,翻开手机竟然收到你的信息。只不过你说的是,过几天你来找我把自行车取走。我回了一句晚安,你没再吱声。
一夜之间,我像是被打回原形,回到了平庸无力的十六岁。你知道吗,这感觉糟糕极了。
就在我以为,你要彻底跟我的人生告别了的时候,突然有一天,我接到那姑娘惊慌失措的一通电话。她说你失踪一个月了,虽然报了平安,但你怎么都不肯说自己人在哪儿。
我站在北京冬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