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再吠叫,要说有什么异样的话,它们急切的劲儿似乎更足了;人们现在直跑。在齐头高的玉米地那边,有一个黑人住的小木屋。“他在那里面,”警长说着掏出手枪,“你们注意啦,伙计们。他现在也会有枪。”
搜捕安排得周全巧妙:屋子四周埋伏着人,枪已上膛,警长后面跟着助手,尽管身体肥胖臃肿,却迅速而利索地贴着木屋墙壁绕了过去,从任何窗口都看不见他。他继续贴着墙转过拐角,一脚踢开门。一手执枪在前,冲进小木屋。屋内有一个黑人小孩,赤条条的,坐在壁炉的冷灰上吃着东西,看来只有小孩在家。但隔了一会儿,有个女人在内室门口露面了,吓得嘴大张着,端在手里的平底铁锅直往下掉。她穿一双男人的鞋子,有个搜索队员认出是逃犯的物品。她告诉他们,大约在天亮时分她在路上遇见个白人,他拿鞋子同她交换,换走了她当时穿的她丈夫的一双厚底皮鞋。警长听后问道:“这事就出在棉花房旁边,对不对?”她回答说是。他回到他手下人那里,走到那两条套着皮带、神情急切的狗身边。他低下头看着狗,人们正问他问题,却又立即住嘴看着他,只见他把手枪放回衣袋,转过身狠狠地踢了每只狗一脚,说道:“把这两条不中用的东西弄回城去。”
然而警长到底是个有经验的警官。他同他手下的人一样清楚,他得回棉花房去;他相信克里斯默斯一直藏在那儿,但等他们现在折身回去时,克里斯默斯便不会在那里了。他们费了不少工夫才把狗从小木屋带走,因此到了火辣辣的十点钟,他们才小心谨慎、静悄悄地把棉花房团团围住,举起手枪进行奇袭,一切按规则办事却不抱特别的希望;结果在里面只发现一只惊恐万状的田鼠。然而警长的两条狗先前拒不接近棉花房,现在却拒绝离开大路;它们绷紧皮带,勒转项圈,又一齐掉过头朝着刚才被拖开的通往小木屋的路。两人使出全身力气才把它们拉回来,可是当皮带一松开,它们又一齐绕过棉花房,不顾逃犯在棉花房的阴影里和在茂盛带露的杂草丛中留下的明显迹印,连蹦带跳地奔回大路;两个跟在后面的人被拖了五十码远之后,好容易才把皮带绕在一棵小树上将两条狗绊住。这一次,警长倒没踢它们。
搜索带来的嘈杂和惊恐,喧嚣与骚动,终于慢慢平息,消失在他的听觉之外。不出警长所料,人和警犬经过棉花房的时候,他不在里面。他在那儿只停了够他束紧鞋带所需的时间:这双厚底黑皮鞋,带黑人气味的黑皮鞋,看上去像是用钝斧子劈开的铁矿石。他俯视着这双粗糙、拙劣、笨重、不成形状的皮鞋,从牙缝里冷笑了一声。他仿佛看见自己终于被白人赶进了黑洞洞的深渊,这企图吞没他的深渊已经等候他三十年,现在他终于真的跨进来了,明显的无法除去的上涨水位已经淹没到他的脚踝。
黎明时分,天刚放亮,这灰暗静寂的短暂时刻充满了安宁,鸟雀尝试着睁开眼睛。空气吸进体内像泉水般宜人。他舒缓地深深呼吸,每吸一口气都感到自己与周围的灰暗交融,与静寂合一,变得心平气和,像从来不曾有过愤怒或绝望的体验。“这便是我想要获得的一切,”他想,暗暗地逐渐感到惊讶,“这就是我三十年来想得到的一切。看来整整三十年我所要求的并不太多。”
上个星期三以来,他没有睡多少觉,现在又一个星期三来了而且已经过去,他自己还不知道。当他想到时间的时候,他仿佛觉得自己三十年来一直生活在整齐的由有名有数的日子所排列成的方队里,那些日子像栅栏的一根根的竖桩;然而有一天夜里他睡去,次日醒来却发现自己被排除到方队之外了。上个星期五他逃跑出来,开始还按习惯努力推算着日子。有一次,他在草垛里卧了整整一宿,醒来恰好目睹农舍苏醒的情景:天亮之前,他看见一盏黄灿灿的油灯在厨房里亮起,接着在灰蒙幽暗的天色中,他听见斧头缓慢劈柴的声音,听见动静,男人的动静,夹在附近牲口棚里牲畜醒来的声响之中。然后,他闻到炊烟的气味,食物的味道,热爆爆的食物,他开始反复地喃喃自语我一直没吃过东西自从我一直没吃过东西自从努力回忆从星期五在杰弗生镇的饭馆里用过晚餐以来已经多少天了;他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等待,直等到该是男人吃过早饭下地干活的时候;这时,弄清该是一周中的星期几似乎比食物更为重要。男人终于下地去了,他从草垛里钻出来,走进横空平照的淡黄色阳光,溜到厨房门口,却根本不是来向人讨吃的。他先前曾想过讨食。他仿佛感到尖刻的言语在他心里丛生,就在嘴舌后面。这时,一个瘦削的板着面孔的女人来到门口,瞧着他,他看见她眼里充满惊骇、恐惧和认出了他的神色,他想她认出了我。她也听说了他听见自己开口轻声问道:“请问今天是星期几?我只想知道今天是星期几。”
“星期几?”她的面容同他的一样憔悴,她的身体瘦削,一副不知疲倦、迫不得已的神情。她说:“你给我滚开!今天星期二!从这儿滚开!我要叫我当家人了!”
他轻轻说了声“谢谢”,这时门砰的一声关上了。然后他拔腿便跑,记不清怎么开跑的。他想了一会儿,他跑是因为突然记起要跑去某个地方,因此心里没感到有必要费事去记住跑的原因,而且开跑也不困难。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