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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除了那个空档外,再也没有其他时间让贤藏留下指纹,这也是让我悟出事情真相的第一阶段。虽然别处也留有沾血的三只手指指纹,像屏风上戴着指套的指纹等,但是能够清楚判别的指纹都是非常不易发现的地方。
我想这也许有某种意义,因此推论出:第一、这两处指纹都是很迟才被发现的,或许这是杀手的目的。若是过早被发现,由于血迹干涸的状况和颜色深浅与其他血迹不同,会马上带来麻烦,因此,越晚发现就对凶手越有利,也许凶手正希望如此呢。第二、在那种地方留下指纹,即使喝交杯酒时,也不会被发现,毕竟,凶手行凶时都知道戴上指套,怎会留下沾了血的明晰指纹呢?所以我认为那是故意留下,以分散侦查方向的,同时这指纹留下的时间比行凶时间还要早。”
“嗯……”
探长轻轻发出赞同的声音。金田一接着微笑地说道:
“所有舞台背景都布置妥当后,贤藏带着三只手指的手腕回到主屋。想想看,贤藏既然把皮鞋和衣服都丢进窑内,为何不连手腕也一并扔进去呢?我认为是三郎要求如此做的。三郎觉得这件事情非常有意思,并且也想利用这只手来重新演练一下,才会要贤藏把手腕藏起来。
但是,三郎自己不可能藏住这只手,因为事情发生后,家中一定会遭警方搜索,因此只好利用猫的棺材。铃子是在命案发生后才把猫埋了,因此,这口棺材却成了手腕的最佳藏放之所。”
“然后,贤藏进入书房烧掉日记?”
“是的,这是三郎事先整理出来的。在此必须说明的是,贤藏既然要烧掉日记,应该也会把袖管内的纸片一并烧掉才对,他不但没有这么做,而且连一片都不缺地保留着,说明了这是他故意留下来的。不久,婚礼开始了,在席上也有两件值得注意的事,一是把琴带到偏院,若不是村长提议,贤藏也会这样说,用来制造克子弹琴的证据。另一点是叫三郎送川村的叔公,这当然是要替三郎制造不在场证明。对了,我想问隆二先生一件事。”
不在场证明
隆二眉头微挑,带着询问的神情望着金田一。
“刚刚探长应该也问过你,既然你在二十四日傍晚已经来到这里,为何不参加婚礼?又为何要谎称第二天刚到?”
隆二黯然低下头。
“从你刚才提到三郎在这件案子里介入的情形,让我明白大哥的真正心意。或许他是要让我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才郑重告诉我,绝对不可回来参加这次的婚礼,以免引起警方的怀疑!我却无法揣摩他的心意,同时,他在信中的那种强硬语气也使我不安,因此,我提早一天离开学术会议回来了。
为了不违逆大哥,我觉得还是不参加婚礼的好,因此只待在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