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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我当人!」他对于他的喉咙失去了控制力,说到末了,简直叫喊起来。
丹朱吃了一惊,下意识地就三脚两步离开了下临深谷的阑干边,换了一个较安全的地位。跑过去之后,又觉得自己神经过敏的可笑。定了一定神,向传庆微笑道:「你要我把你当做一个男子看待,也行。我答应你,我一定试着用另一副眼光来看你。可是你也得放出点男子气概来,不作兴这麽动不动就哭了,工愁善病的──」──传庆嘿嘿地笑了几声道:「你真会哄孩子!『好孩子别哭!多大的人了,不作兴哭的!』哈哈哈哈……」他笑道,抽身就走,自顾下山去了。
丹朱站着发了一会愣。她没有想到传庆竟会爱上了她。当然,那也在情理之中。他的四周一个亲近的人也没有,惟有她屡屡向他表示好感。她引诱了他(虽然那并不是她的本心),而又不能给予他满足。近来他显然是有一件事使他痛苦着。就是为了她麽?那麽,归根究底,一切的烦恼还是由她而起?她竭力地想帮助他,反而害了他!她不能让他这样疯疯颠颠走开了,若是闯下点什麽祸,她一辈子也不能够饶恕她自己。
他的自私,他的无礼,他的不近人情处,她都原宥了他,因为他爱她。连这样一个怪僻的人也爱着她──那满足了她的虚荣心。丹朱是一个善女人,但是她终究是一个女人。
他已经走得很远了,然而她毕竟追上了他,一路喊着:「传庆!你等一等,等一等!」传庆只做不听见。她追到了他的身边,一时又觉得千头万绪,无从说起。她一面喘着气,一面道:「你告诉我……你告诉我……」传庆从牙齿缝里迸出几句话来道:「告诉你,我要你死!有了你,就没有我。有了我,就没有你。懂不懂?」
他用一只手臂紧紧挟住她的双肩,另一只手就将她的头拚命地向下按,似乎要她的头缩回到腔子里去。她根本不该生到这世上来,他要她回去。他不知道从哪儿来的蛮力。不过他的手脚还是不够利落。她没有叫出声来,可是挣扎着,两人一同骨碌碌顺着石阶滚下去。传庆爬起身来,抬起腿就向地下的人一阵子踢。一面踢,一面嘴里流水似地咒骂着。话说得太快了,连他自己也听不清。大概似乎是:「你就看准了我是个烂好人!半夜里,单身和我在山上……换了一个人,你就不那麽放心罢?你就看准了我不会吻你,打你,杀你,是不是?是不是?聂传庆──不要紧的!『不要紧,传庆可以送我回家去!』……你就看准了我!」
第一脚踢上去,她低低地嗳了一声,从此就没有声音了。他不能不再狠狠地踢两脚,怕她还活着。可是,继续踢下去,他也怕。踢到后来,他的腿一阵阵的发软发麻。在双重恐怖的冲突下,他终于丢下了她,往山下跑。身子就像在梦魇中似的,腾云驾雾,脚不点地,只看见月光里一层层的石阶,在眼前兔起鹘落。
跑了一大段路,他突然停住了。黑山里一个人也没有──除了他和丹朱。两个人隔了七八十码远,可是他恍惚可以听见她咻咻的艰难的呼吸声。在这一刹那间,他与她心灵相通。他知道她没有死。知道又怎样?他有这胆量再回去,结果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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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静静站着,不过两三秒钟,可是他以为是两三个钟点。他又往下跑去。这一次,他一停也不停,一直奔到了山下的汽车道,有车的地方。
家里冷极了,白粉墙也冻得发了青。传庆的房间里没有火炉,空气冷得使人呼吸间鼻子发酸。然而窗子并没有开,长久没开了,屋子里闻得见灰尘与头发的油腻的气味。
传庆脸朝下躺在床上。他听见隔壁他父亲对他后母说:「这孩子渐渐的心野了。跳舞跳得这麽晚才回来。」他后母道:「看样子,该给他娶房媳妇了。」
传庆的眼泪直淌下来。嘴部掣动了一下,彷佛想笑,可又动弹不得,脸上像冻上了一层冰壳子。身上也像冻上了一层冰壳子。
丹朱没有死。隔两天开学了,他还得在学校里见到她。他跑不了。
(一九四三年六月)
沉香屑第一炉香(上)
请您寻出家传的霉绿斑斓的铜香炉,点上一炉沉香屑,听我说一支战前香港的故事。您这一炉沉香屑点完了,我的故事也该完了。
在故事的开端,葛薇龙,一个极普通的上海女孩子,站在半山里一座大住宅的走廊上,向花园里远远望过去。薇龙到香港来了两年了,但是对于香港山头华贵的住宅区还是相当的生疏。这是第一次,她到姑母家里来。姑母家里的花园不过是一个长方形的草坪,四周绕着矮矮的白石卍字栏干,栏干外就是一片荒山。这园子彷佛是乱山中凭空擎出的一只金漆托盘。园子里也有一排修剪得齐齐整整的长青树,疏疏落落两个花床,种着纤丽的英国玫瑰,都是布置谨严,一丝不乱,就像漆盘上淡淡的工笔彩绘。草坪的一角,栽了一棵小小的杜鹃花,正在开着,花朵儿粉红里略带些黄,是鲜亮的虾子红。墙里的春天,不过是虚应个景儿,谁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墙里的春延烧到墙外去,满山轰轰烈烈开着野杜鹃,那灼灼的红色,一路摧枯拉朽烧下山坡子去了。杜鹃花外面,就是那浓蓝的海,海里泊着白色的大船。这里不单是色彩的强烈对照给予观者一种眩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