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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
泰勒斯睁开了眼睛,就看到自己的妻子、儿子、女儿一个不少,都站在自己身前,他依旧坐在花园的长椅上,这才恍然:‘原来我刚才做了一个梦。’
就这么一会儿,梦中的内容已经有些记不清了,那甘甜的美酒、美丽的景色、巍峨的高山等等都有些模糊了,即使仔细回想也无法再次体会那种美好的感觉,但唯独那个模糊人影对他说的话,他还记得清清楚楚。
“永恒不朽的英灵?神啊,这是您给我的许诺吗?可为什么要在这时候给我许诺?”泰勒斯捂着脑袋,轻轻在心中问道。
他想不明白,甚至无从分辨这是神的启示,还是说,这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梦。
“母亲,我饿了,我们回去吧。”最小的女儿薇薇的话传入他耳中,然后,泰勒斯听见他的妻子轻声道:“乖宝贝,再等一会儿,父亲还没醒过神呢。”
母女俩这短暂的交流让泰勒斯彻底地从这离奇梦境带来的恍惚感中恢复过来,他回到了现实,他站起身,走过去抱起自己的小宝贝,脸上流露出了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慈祥微笑:“走吧,小东西,我们回去了。”
他看到自己的妻子脸上显出惊讶之色,心中不由升起一阵愧疚,他以前实在太忙了,忙的顾不上自己的家了。
他决定,看来等他成为国王,一切稳定之后,要好好补偿自己的妻儿。
这一刻,这头战无不胜的雄狮心中的雄心开始衰减了,他被亲情之网俘获,他会慢慢地变得软弱了。
但在泰勒斯城偏僻小屋的隔音地下密室里,却有一个跛子,尽其所能地学习着猎杀雄狮的技能。
这跛子有天赋,不怕吃苦,甚至不怕死,他飞快熟悉着自己的新武器,每一天都有巨大的进步。
在人生最后一个月中,这跛子爆发出了最大的激情。
就在这种情况下,国王加冕登位的时间一天一天临近。
第五百一十六章一枪
今天的泰勒斯城很热闹,街上张灯结彩,人人脸上带着欢愉之色,女人们穿上了花裙子,头发上扎着野花,男人们也打扮齐整,就连城卫身上的皮甲上也罩上了一件色彩艳丽的战袍。
“也许是城中哪个大人物庆生吧,这些平民也不知道高兴个什么劲,大人物的事,跟你们有个屁关系!”这是跛子诺维见到这一场景时脑海中生出的第一个想法。
曾经年轻的他憧憬着自己能建功立业,能跟随泰勒斯元帅,但现在,被落魄生活磨平了所有菱角的他对泰勒斯城中的一切大人物都不屑一顾。
事实上,他对那些高高在上的家伙非常痛恨,因为他们拥有一切,活在灿烂的光辉里,而天生残废的他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获得一星半点。
这不公平!
跛子站在喧闹的街头,身上背着一个大皮袋,袋子里装着换洗的衣物、钱袋子、还有一些干粮,这些东西塞满了大半个皮袋,让这袋子显得鼓鼓囊囊地,但这只是用来伪装的表现,这使得诺维看起来和一个普通的旅行者没什么两样,只有他自己知道,在这袋子内的许多暗格内,其实塞满了大量精密零件。
这全都是猎蜥人火枪的部件,等到了佣兵指示的地头,他就会用这些零件组装出一部威力惊人的杀人利器。
当然,这皮袋还是小了一些,装其他部件没问题,但最最重要的枪管却不够空间。
不过,诺维却是一个跛子,所以他手上拿了一根木杖,这杖子的样子就和随手在林子里捡的老树根一模一样,外面看起来完全没有经过任何加工,谁也不会想到,一个跛子手里的木杖会另有玄机,里面会隐藏着最先进火枪的最重要部件。
也没人会怀疑诺维的跛脚是装出来的,因为这只脚严重畸形,一眼就能看见,所有经过诺维身边的人都不自觉地多看他一眼,其中情绪大多是好奇,还有一部分人眼中还会流露出一些廉价的同情。
曾经是流浪汉的诺维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目光,无论同情还是好奇,都无法让他心中生出一丝波澜,他拄着木杖,缓缓地朝那个佣兵告诉他的埋伏点走去。
他动作迟缓,速度极慢,每走一步,身体就不自觉扭动一下,似乎全身的重量都压在手中的木杖上一般。
一直走出了几百米,走到了街道的末尾,诺维才回头看了眼他生活了一个月的小木楼。
木楼二层的窗开着,窗边站着一个女人,是那个俏寡妇,这一个月,她让流浪汉诺维尝到了天堂的滋味,可惜,他只能在天堂里住一个月。
看了最后一眼!然后诺维转入的街角,继续往前走着。
街上有很多巡逻的卫兵,许多卫兵的模样神态看起来都很不简单,让诺维感到巨大的压力,但佣兵和他说过,让他不必惊慌,因为这些卫兵绝不会将自己的精力放在一个残废的普通人身上。
原因很简单,因为在这个世界,没人会去训练一个残废,因为有太多身姿矫健的年轻人想要建功立业,根本没必要将金钱和精力消耗在一个残废身上,这得不偿失。
佣兵说的很对,诺维很快就发现街上的卫兵虽然对他的形象有些感兴趣,但最多也就是多看他一眼而已,但却绝不会有第三眼。
这让诺维稍稍松了口气,说真的,自从接下这个见鬼的任务之后,他心中一直很紧张,要是这状况持续个半年,他没法保证他不会疯。
一路走着,一个多小时后,一直沿着佣兵说的路线在大街小巷中穿行的诺维发现他站在了一栋三层木楼前。
木楼门开着,墙壁也有破损,里面的家具摆设都非常破旧,表面更蒙着一层灰土。
很明显,这木楼已经荒废了。
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