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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不说话。关自己什么事儿呢。不过是有点可惜了,这个警察竟然会对女人感兴趣,真是可惜了一张那么帅气的脸。
福尔摩斯在外面站了足足有一分钟。他不知道为什么全身都在颤抖,就好像他身体里有个小发动机在突突作响。他捂了捂胸口,心跳有点快,仅此而已。每个人都这么干过,不是吗?他感觉自己好像犯了什么罪,他想,事实确实如此。他偷偷拿了别人的东西,偷偷地!这难道不是盗窃吗?小时候,他也从商店里偷过东西,但是不管偷了什么,他都全部扔掉。小孩子们不都这么干过吗?是不是……难道不是吗?
他从口袋里掏出这次出手斩获的“赃物”,一张照片。照片有点折了,他放在掌心压平。一位女士,推着婴儿车从他身边走过,看到他手里的照片,匆匆走开了,回头看了他一眼,满是鄙视。没关系的,女士,我是警察。他笑笑自己的幼稚想法,接着研究手上的裸照。照片看上去只是有一点点放荡,仅此而已。是一个年轻女人,四肢伸平,躺在宽大的丝织物上。照片是从高处取的景,她就那么躺着,嘴微微张着,不太老练地翘起嘴唇,眼睛眯着,做出一副很享受的样子。这些倒都正常,最有意思的是模特的身份。
因为福尔摩斯确信这个女孩就是特蕾西,他在案发现场见过她的照片。他受命要去挖她的底细的女孩,是死者的女友。她摆着造型,一丝不挂,一点都没有羞赧的样子,还很享受。
鬼使神差,雷布思又回到了这所房子,他也不知道到底什么在召唤着他,吸引着他。他又把手电筒对准了墙上查理的大作,努力地想搞清楚创作者到底在想些什么。他为什么要费尽心机地去理解这个人渣呢,查理?也许就是一种挥之不去的直觉,总感觉查理跟这个案子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什么案子?”
这次,他真正大声说出了口。什么案子?根本就没有“案子”,即使有也不是刑事法庭所理解的案件。只是牵涉了一些人,有些错事,有些没有答案的问题,甚至还有违法行为。但是根本就没有立案。这最要命了。哪怕是一点儿有逻辑的线索呢,哪怕是一点儿条理明确的东西,可以让他继续查下去也好啊。哪怕是有一点案情记录,他都可以实实在在地拿在手里,然后说,看,就在这儿。但是没有!有的就是像蜡烛油一样的虚无缥缈的东西。蜡烛烧过,还会留下痕迹,不是吗?没有什么东西会消失,彻底消失;相反,它们会变换形状,变换成分,抽换意义。但是一个五角星套在两个同心圆里,算是什么东西?在他看来,倒是像小时候玩过的锡纸警长的徽章:德克萨斯州的执法人员,坐在他的塑料椅子中,连开六枪。
别人看来,这就是魔鬼的化身。
他转过身去,一边回想起小时候自己带着那个肩章是多么的自豪,一边走上楼去。就是在这个位置,他发现了断裂的领带夹。他迈过去,走进罗尼的卧室。径直走到窗边,透过木板缝隙,看到楼下开过来一辆车,慢慢停到自己的车旁。正是从警局一路跟踪他过来的那辆车。他立刻认出也是那辆福特雅仕,就是那天午夜停在他家门前,又匆匆开走的那辆车。它竟然跟到这儿来了,就停在他自己的破车旁。司机也跟到这儿来了,车子是空的。
他立刻听到地板咯吱作响,知道司机就在他的身后。
“你肯定很熟悉这个地方,”他说,“竟然没有弄出太大的声响。”
他转过身,手电筒照在那个人的脸上,他留着黑色短发。来人遮住眼睛,躲开光束。雷布思把手电照向来者的身体。
那人穿着警服。
“你是尼尔,”雷布思冷静地说,“还是该叫你尼利?”
“叫我尼尔就行,只有朋友才叫我尼利。”
“那我不是你的朋友。”雷布思点点头,表示认可,“但罗尼是你的朋友,对不对?”
“他不光是我的朋友,雷布思探长。”来者走进房间,“他是我哥哥。”
整个卧室没有可坐的地方,但两个人也都无所谓了,因为他们都坐不住,就算能坐下,也坚持不了一两秒钟。两个人的全身都充斥着能量,尼尔急于讲述他的故事,雷布思急于获取信息。雷布思走到窗子前面,选作他的地盘。他低着头,开始来回踱步,走过来,走过去,无法停下来凝神静听。尼尔站在门口,来回晃动着门把手,整扇门“嘎吱”一声开了,他又开始来回推拉门,门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手电筒正好派上用场,二人的影子照在墙上,叙述者和倾听者,拉长了很多。
“当然,我知道他都在干些什么,”尼尔说,“他是比我大一些,但我总是了解他多一些,他不怎么了解我。我是说,我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那你知道他吸毒。”
“知道。我们还在上学的时候,他就开始吸毒了。他被学校抓住过一次,差点开除了。三个月后,学校让他回去参加了考试。他竟然通过了大部分课程,比我过的还多。”
是的,雷布思想,崇敬会让人模糊了视线,分不清现实。
“考完试,他就离家出走了。好几个月,杳无音信。我父母都快急疯了。后来他们就把这一页彻底翻过去,就像从来没有他这个人一样。在家里,我提都不敢提他的名字。”
“但是他联系你了?”
“对,他给我写了封信,托朋友带给我的。他很聪明,这样就瞒过了父母。信上说,他来爱丁堡了,说他很喜欢爱丁堡,还说他找了份工作,谈了个女朋友。就这些而已,没有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