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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山谷里过着尘嚣之外的日子,就像十九世纪,实业家在镇上工作、发家,在周边的乡间宅子里居住。
一个周末,皮通的儿子带着他的“姑娘”回家来。周日下午,他带她去观景点,正巧我散步下山,碰见他们。娇小的女孩贴着这个大块头,仿佛把自己缠在他身上,这样外露的情感我在山谷里不曾见过。兴许是年纪到了,我能抽离地观察这些事情了。当年,我十八岁时,便想以这样的抽离和洞察写《狂欢夜》的初稿。男孩,女孩,父母的房子,下午茶之前的散步——如部落仪式一般,使观察者置身于一定距离之外。
但这个男孩的面容多么不安啊!尽管他的身量如此,还是能看出他母亲眼中那个孩子的影子。尚未定型的相貌,皮通夫妇两人温和的脸的结合。皮通夫妇不善言辞,却也有虚荣心。他们两人的容貌在危险的顺服中相会,生成一种新的士兵的虚荣。
皮通内心的顺服——他传给士兵儿子的顺服——令他和杰克不同。杰克在山上车道边类似荒地和半废弃农场的工作与皮通在庄园的荒芜里做事多少一样。但是杰克的自由是皮通不可及的。也许是杰克愚钝,他纯粹出卖体力,也便满足于其所有。这点并非微不足道。杰克的境遇比较幸运:他有小屋住,有地耕种,最重要的是他的孤立,他带入睡梦和醒来经历的寂静与孤独。这些境况加在一起,让他的愚钝变得无关紧要。杰克的境遇和天性让他的生活像一场持续的庆祝。在农场下班后就到花园里劳作,直到筋疲力竭,然后享用食物,开车去酒馆,慢悠悠地喝到醉,就这样年复一年地看到自己的辛劳浇灌出甜美且有利可图的果实。所以,大夏天为何就不能光着脊背呢,这不是和冬天生火炉一样吗?
杰克体验到的滋味、喧闹以及他身上的韧性是皮通父子不曾有的。皮通儿子的那种喧闹,无异于我在牛津大学上学那会儿本科生于晚餐前在地窖里的胡闹,是一种群体行为的表现,后天习得,像拘泥于礼节一样不自然。
皮通大概看不上杰克粗鲁而狭小的生活圈——不过是方圆几英里之内的农场、小屋、花园和酒馆。皮通更聪明,见识更广。他有榜样,杰克却没有。皮通对自己的期许更多,想给予妻子更多,他为妻子的美貌而自豪(虽然我从来没有听他提起或者暗示)。但是更高的智商和更广的见识让皮通雄心勃勃,也让他顺服和脆弱,让他把自己的生活放在别人手中。
①P.G.沃德豪斯(1881-1975),英国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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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每天早上九点看着皮通从白门进庄园,他给我的初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