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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尊重。它像是条件反射,并不是特别郑重其事。在镇外,有时候能看到小孩子瞥见大人过来了,中断手上的活计,就像猛然看到蛇吓着了一样,跑到他们跟前下跪。大人也就在他们头上随意拍一下,然后孩子们若无其事地回去干活。这个风俗从森林王国一直传到了东部。不过,它属于丛林的风俗,进不了城。费迪南在南部矿区小镇待过,对他这样的人来说,单膝下跪的风俗显得特别土气和卑贱。
他的脸已经让我不安。现在我更是想:“这儿要出娄子。”
要是太阳不太烈,也不下雨(一下雨街上就发洪水),从小店赶到公立中学并不算远。费迪南每周到店里来看我一次。他一般是在星期五下午三点半来,有时也在星期六上午来。他每次都打扮成学生的样子,穿着白色校服,有时还不顾天热披着运动夹克,胸前的口袋上绣着校训:Semper Aliquid Novi,排列在一幅卷轴上。
我们见了面互致问候。我们是按非洲方式问候的,能够花掉些时间。问候完了,就没什么话好说了。他从来不主动和我说最近发生的新闻,总是等着我来问。我只好有一搭没一搭地问些“今天在学校做了什么啊?”“惠斯曼斯神父给不给你们带课啊?”诸如此类的问题。他的回答总是既简单又准确,让我不知道接下来问什么好。
我和他没法像和其他非洲人那样闲聊,起初是不想,很快就变成不能了。我感觉和他聊天特费劲,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是丛林里来的孩子,一放假就回到他母亲的村子。他在学校学了什么东西,我毫不知情。我没法和他谈功课上的事,因为优势全在他那一边。还有那张脸!我想这张脸后面肯定藏着很多我无从了解的东西。我感觉这张脸透露出坚定和沉着。作为他的监护人和教育者,我反而被他看透了。
要是这么下去,我们的交往可能就要结束。但是店里还有梅迪,而梅迪和什么人都处得来。他没有我和费迪南之间的那些问题。因为梅迪的缘故,费迪南开始常往小店跑动,后来还到我家里来。和我照例是应付几句,有时候用英文,有时候用法文。然后,他和梅迪开始用当地的土语聊起来。这时候他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声音高亢,笑声朗朗。梅迪也不比他差。梅迪已经学会了当地土语的很多语调,也学会了与之相配的举止。
在费迪南看来,梅迪对这小镇比我更熟悉。这两个未婚小伙子搅在一起,能在小镇上找些什么乐趣可想而知:啤酒、酒吧和女人。
这里的人把啤酒当成一种食品,小孩也不例外;人们一大早就开始喝。当地没有酒厂,汽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