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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本能自然而然地指引了他自己的行动。这本能用来在兵营里偷偷补充被偷的配给品是有用的,而用来处理这种大事,就满是纰漏了。
慢性子阿弁爬上阁楼,翻了翻自己大衣的口袋。自己的扳手不见了。衣服的口袋里没有,整个房间都找遍了也没有。扳手消失了。
“这么说,这是我的扳手了!”
慢性子阿弁脚下一软,倒在了地上。他虽然丧失了冷静,但天生变色龙般的自卫本能却独自发挥了作用。于是他跟平时那样,自然而然地被本能牵着走了。
他穿上衣服,披上大衣,看看四周有没有落下的东西,下了阁楼,把扳手藏在怀里,轻手轻脚出了门。
他出门是为了悄悄把扳手处理掉。于是他成功把扳手投进了河里。然而,这就使他筋疲力尽了。他实在是没办法再回到阁楼上,装出一无所知的样子睡大觉,于是他开始四处游荡,走到哪儿算哪儿。
第二天他回了家。警官早就埋伏好了,他被当场抓获。
不管他再怎么据理力争都没用。因为他力争的那些“事实”看上去假得不能再假了。
就一切情况而言,他杀人逃逸的说法比他的借口要贴切几百倍。不仅如此,他丢掉的扳手还出现在了供述现场。扳手会出现是理所当然的,但这扳手成为他杀人的证据要比成为他没杀人的证据概率高上几百倍。
在这种情况下,就算决定他是犯人,也没人会怀疑这是误判。假使现场除了慢性子阿弁那沾满鲜血的指纹以外,还出现了其他指纹的话,这一事实也就能成为积极否定他罪行的有力证据。然而现场并没有出现类似的东西。
不止如此,现场所有脚印都是慢性子阿弁的鞋留下的。也就是说,犯人穿着慢性子阿弁的鞋杀了人。少数光着脚的脚印也是慢性子阿弁的。这些是慢性子阿弁发现现场时留下的脚印。两种脚印都是慢性子阿弁的,再怎么挣扎也没用了。
不可思议的是,慢性子阿弁的衣服没有染上血,然而从现场的情况来看,衣服上应该溅了不少血。然而他的衣服、外套,还有在阁楼里脱下的浴衣上都没有曾经溅过血的痕迹。
在寒冬里全裸杀人的事例实属罕见。用冰水把溅满鲜血的身体洗干净也是非常困难的工作。但是,跟杀人比起来,在寒冬里洗洗冷水根本不算什么。如今不也有人为了寒冬参拜[11]在严冬的深夜里洗冷水澡吗。
他一审被判了死刑。
☆ ☆ ☆
当时,赤线区[12]某处新来了一个叫千代子的女人。
她以几分风韵和美貌招揽了相当多的客人,可她却笑眯眯地跟人们这么说道:
“我在这种地方工作,是为了暂时隐藏身份。我被人盯上了。”
“是你前夫吧。”
“算是吧。”
“那,这事儿不就没完没了了吗,你打算藏一辈子?”
“等到某人被判死刑吧。我不太清楚,好像是这么回事。”
“你老公在监狱里?”
“我不知道。”
两人漫无边际地聊着。
没过多久,有个小白脸跟这女人混熟了。这小哥不但长得帅气英俊,力气也很大,在这片地区很有威慑力。
不久这女人就把一切都跟这小白脸说了。因为这女人觉得可以嫁给他。这女人就是宫子。
“这么说,犯人是中井?”
“对呀。当时都关店了还有醉汉闯进来闹事,我就下去了。那人不是醉汉,是中井。他说想留在这儿住一夜,我的屋子又不能给他住,我就让他在店里睡到天亮,然后没管他就爬上二楼了。我觉得很害怕,就赶紧撤了梯子,让他没法儿上阁楼。不出所料,中井杀了楼下那对夫妻,把钱偷走了。”
“你没跟警察说吗?”
“因为中井不让我说嘛。我好歹也给中井做了很多我能做的事。如今我对他也没什么喜欢不喜欢的了。虽说我没必要护着他,不过嘛,犯人是谁不都一样吗?”
“可这是死刑啊?”
“反正都死人了,谁被判死刑都没办法让人活过来呀。”
“嘁!净说大话,你不也是共犯吗?”
“别说得这么难听嘛。”
“你说什么呀。那,慢性子阿弁的扳手怎么会握在中井手里?嗯?喂,不觉得很奇怪吗?得有人把扳手给他,才会发生这种事吧。”
“那个是这样啦。慢性子阿弁喝到记不得事了,把扳手拿出来摆弄,我就抢走了他的扳手,搁在店里的桌子下面。我把这事儿给忘了。我没想到中井会过来,拿扳手杀了人。”
“中井现在如何?”
“我哪知道,那家伙忘恩负义。是我帮他从学校毕业的呢,我把我的东西都卖了给他,还当他女朋友。不过,回头想想,我并没有迷上中井呢。”
“你把你的宝贝都给他了,肯定是迷上他了。”
“才不是。我当时只是想试试这么干而已。我呀,不在乎的。今后也是,只要我想,这种事,干多少次都行。我呀,没想过要报复中井那种人。”
“你不想救慢性子阿弁吗?”
“不想呢。话说,这世上不用那么认真的。要是什么都一板一眼,就该受不了啦。我呀,之前也隐隐约约想着,谁杀了楼下那对夫妻都无所谓。其实谁杀了谁都没关系。都是生意嘛。有杀人的生意,也有抓杀人犯的生意,如果是你抓错了人,不也只是换了个男人代替吗?要是按你这么说,啪啪[13]这生意哪还能做得下去呀。战争也是这么回事。因为大家都敷衍了事,所以社会才会这么圆满呀。喂,你要是觉得慢性子阿弁不该是犯人的话,你就不要来啪啪店玩了。”
“我错啦。”
“哈哈哈。”
两人的对话在此基本告一段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