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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方向冲了回去。
在离非洲裔美国人博物馆一个街区的地方,汤普森·博伊德在拥挤的高峰人流中停下小跑的脚步。无论从什么角度看,汤普森都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中等长度的棕色头发、中等体重、普通的面貌、中等体格(在狱中人称“凡人乔”)。人们常常会忽略他的存在。
但是,除非是赶公共汽车、出租车或火车,否则一个男人在中城区奔跑还是会引起人的注意的。所以他放慢脚步,一派悠闲的样子。很快,他的身影就在人群中消失了,没有人注意到他。
在第六大道和第五十三大道交会口等红绿灯时,他想了一下,然后做出了决定。他脱下雨衣,将它搭在手臂上,确保自己可以随时掏出武器。接着他转过身,开始向博物馆走去。
汤普森是个一切都按照着书本行事的手艺人,他现在的举动——回到刚才攻击未遂的现场——并不是一个聪明的做法,毫无疑问,警察会很快赶来,而且数量应该不少。
不过他经历过这样的场面,当到处都是警察时,人们会因为放松警惕而导致疏忽。这时你可以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他们。这个中等个子的男人不紧不慢地穿过人群,朝博物馆方向走去,现在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行人。“凡人乔”要开始工作了。
简直是一个奇迹。
在脑袋里或身体某处,当一个刺激产生时,不论是心智还是身体上的刺激——我想要拿起玻璃杯;我必须扔掉烫手的热锅——都会造成一个神经脉冲,沿着全身的神经细胞膜传导。与大多数人想象的不同,这种神经脉冲不是电流,而是当神经细胞的表面迅速从正极转变为负极时所产生的波动。神经脉冲不会有强度的变化——只有存在,或不存在——而且速度很快,每小时二百五十英里。
神经脉冲到达目的地——肌肉、腺体及器官——之后,那里产生回应,于是我们的心脏跳动、肺叶充气,我们的身体可以跳舞,双手可以种花、写情书、驾驶飞船。
一个奇迹。
除非,某个地方出了差错。比如说,你是犯罪现场鉴定小组的组长,在地铁的一处建筑工地勘察凶案现场时,一根橡木横梁从上方掉落,砸在你的脖子上,并压碎了第四节颈椎——从头盖骨底部往下数的第四块骨头。就如同林肯·莱姆几年前所经历的一样。
如果发生了这种事,那么一切就都完了。
即使重击没有当场砸断脊髓,流经的血液所造成的压力也会将它们压碎,或使它们得不到所需的养分。而毁灭性原因是,当神经细胞死亡时——基于某些不明原因——会释放出一种有毒的氨基酸,杀死更多的神经细胞。最后,即使病人活了下来,结疤的组织也会充满神经周围的空间,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说,就是像坟墓中的泥土一样。因为脑部和脊髓的神经细胞与身体其他部位的神经细胞不同,它们是无法再生的。一旦死亡,就永远麻木了。
根据医学界的谨慎说法,经历过这样一次“灾难性的意外”后,一些被称为“幸运儿”的病人会发现,控制着心肺等主要器官的神经细胞会继续发挥功能,因而他们也就活了下来。
也许他们是“不幸儿”。
因为有的人宁愿心脏早已停止跳动,让自己免受感染、褥疮、挛缩、痉挛之苦,免于自主神经异常反射的攻击以及由此造成的中风,也使他们免于恐惧,免于连阿斯匹林和吗啡都无法消除的、让人捉摸不透却又毛骨悚然的幻痛。
更不用说他们生活上的发生重大改变:理疗师、护理人员、人工呼吸机、各式各样的导管、成人纸尿布,以及对他人的依赖……当然,还有沮丧。
在这样的情形下,有的人就放弃了,一心求死。自杀永远是一个可能的选择,只不过并不容易。(设想一下在只能转动脑袋的情况下杀死自己。)
但是有的人会反击。
“够了吗?”向莱姆发问的年轻人身材修长,穿着便裤和白衬衫,打着一条酒红色的花领带。
“不,”他的老板由于运动而上气不接下气,“我要继续。”位于西中央公园大道西侧一幢房子二楼的备用卧室里,莱姆被固定在一台复杂的健身自行车上。
“我认为已经够了,”他的助理托马斯说,“你已经运动了一个多小时,心率已经相当高了。”
“这就像骑自行车登上马特洪峰【注】,”莱姆喘着气,说,“而我是兰斯·阿姆斯特朗【注】。”
【注】:马特洪峰(Matterhorn),阿尔卑斯山的山峰之一,在意大利和瑞士边境,海拔四千四百七十八米,由于地势及为陡峭险峻,被许多登山家视为高难度挑战。
【注】:兰斯·阿姆斯特朗(Lance Armstrong,1971- ),美国著名自行车手。他在一九九六年十月参加世界顶级公路赛时被诊断出患了前列腺癌。体内癌细胞扩散,医生对其康复不抱希望。但经过十二个星期的化疗和一年多的停赛休养,阿姆斯特朗于一九九八年二月康复,并在其后创造了环法大赛七连冠的奇迹,被人们称为“环法英雄”。
“马特洪峰可不在环法自行车大赛的路程内。它是一座山,你可以去登山,但你不能骑自行车上去。”
“谢谢你的ESPN内幕消息,托马斯,我可不喜欢咬文嚼字。我骑了多远了?”
“二十二英里。”
“再骑十八英里。”
“不行,五英里。”
“八英里。”莱姆讨价还价。
那位英俊的年轻助理无奈地抬起一边的眉毛。“好吧。”
莱姆原本就是想要八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