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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大,才四十多点而已,但是眼角的鱼尾纹已经十分的明显,皮肤比起张雨泽的母亲明显要粗糙许多,就连手掌,其中几根手指的根部也长起了黄黄硬硬的老茧。娇蛮甜心vs血族
想到这里,林轩忽然有些难以自制了,同样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大家闺秀,舅妈却已经落魄至此,如果不是自己那个连姓名都不知道的父亲做的孽,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诞生,说不定现在舅舅已经是叶家最为得力的干将,舅妈也过着奢华富贵衣食无忧的生活,何苦在这市井之间为了生计而奔波甚至舅舅还开出租被人砍伤了腿
他岂能不知道舅舅舅妈要走,其实这是他们怕自己因为他们而受到敌人的威胁舅舅舅妈实在太过开明,他原以为这次舅舅说什么也不会再同意他继续走黑道呢,但是舅舅舅妈的举动却完全出乎了他的预料,他们不仅没有反对自己,而且还要默默地帮助他
林轩的眼眶红了,他一直抱怨自己没有父母,一直憎恶厌恨自己那个素未谋面的父亲,但是这世界上最为纯真朴素的亲情在他眼前他却还不自知,这两个礼拜以来,如果不是他这次受伤了,说不定还想不起来回家看看亲人呢。
舅舅舅妈是大度无私的,是爱自己胜过爱他们本身的。
林轩笑了,咧开嘴无比真挚的笑了,笑得像是一个迷路之后找到父母的孩子,从枕头上起来一下子扑进了陈芳华的怀里,紧紧地抱着陈芳华的腰,将脑袋深深埋在舅妈的怀里,林轩第一次无法忍受的哭了出来,同时嗓子沙哑的叫道:“舅妈老妈。”
陈芳华在林轩流下眼泪的一瞬间怔住了,像个木头一样的看着怀里痛哭着的林轩的脑袋,连忙伸手抱住了林轩,轻轻抚摸着林轩受伤缠着一层层纱布的背部,生怕弄疼了林轩,同时口中连忙应声:“诶诶,乖小轩,乖儿子,怎么哭了,舅舅舅妈又不是不回来了,只当是出去旅游两个月而已。”
而在听到林轩叫妈的一瞬间,陈芳华心里像是被一块巨石冲撞了一下一样,突然之间觉得这几年对林轩得好都是值得的,觉得这一刻她跟林轩真的有了血浓于水的刻骨亲情,就算因为林轩一家人,她和安致远被赶到边州又如何
就算继续留在燕京挣再多的钱,就算家产再多,她也买不到这种充满温暖的心跳,这种亲情的感觉以及这么一个有出息的大儿子
时间这种东西,说它快的话眨眼之间便是一生一世,说他慢的话,一秒钟就像是一年一样的难过。
一下午的时间,林轩就这么趴在舅妈的怀里,虽然后面他睡着了,但是那种血浓于水的暖心感觉,就算是睡着了也还是在他心头绕着,同样也在陈芳华心头绕着,虽然不是亲母子,但是这一刻他们好像已经建立了心灵相通的母子结,从此以后,林轩再也不是无父无母的孤儿,他有一双深爱他的父母,安致远、陈芳华。
时间静静默默,一个下午的时间便在二人相依相偎的温暖里消逝,等到下午六点的时候,林轩自动醒了过来,虽然有些不舍,但是跟舅妈抱了一个下午,就算是他也有些不好意思了。
揉揉惺忪的睡眼,不等林轩开口,陈芳华就已经对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好像生怕他打破了二人间的宁静似的。
陈芳华看着自己眼前这个大儿子许久,温暖的笑容依旧挂在脸上,最后才站起身来,帮林轩盖好被子,对林轩摆摆手,提起保温杯走出了病房,为林轩关好了房门。
见舅妈走了,林轩躺在床上枕着两只胳膊,心中的暖意并未消散,而且还想回到中午,舅妈给他喂汤的时候。
今天舅舅一直没来,不知道过一会儿会不会带着吃的过来。
林轩暖暖一笑,慢慢闭上了眼睛。
虚无神在都市
半个多小时之后,外面的天色已经渐渐的暗了下来,傍晚天色刚刚擦黑的时候,跟凌晨四五点钟时一样,这两个时刻正是一天之中人们精神最为放松,最为惬意懒散的时刻。
就在这快要七点钟,外面夏天的傍晚即将彻底黑下去的时候,林轩病房的房门传出“咔”的一声轻响,接着“吚呦”的一声开门微声,林轩耳朵一动,知道是有人进来了,但是走进来的人把脚步放得非常轻,像是蹑手蹑脚的小偷一样。
不是舅舅林轩纳闷的想到,不是舅舅那就只有米粒了吧这丫头要做什么呢
只是似乎这次林轩又猜错了,进来的不是安致远也不是米粒,甚至不是林轩认识的任何一个人,这是一个穿了一身白大褂的男人,就好像是上次他在医院暗杀张青父子的时候一样,这男人走到林轩的床边,双眼微微眯起打量了林轩两眼。
随后伸手从白大褂的怀里掏出来一只装有消音头的手枪,冷冷翘了一下嘴角之后,便将手枪子弹上膛,慢慢将手枪枪口抵在了林轩额头上。
男人冷冷的笑着,看着他枪口下的林轩,像是一只潜伏已久的鳄鱼看着岸边饮水的小绵羊一样,此刻林轩的小命就抓在他的手里,只要他手指一动,林轩立马就会爆出一枕头脑浆,处于这深深的睡眠中再也睁不开眼睛。
但是他没有这样做,因为他看到了林轩枕边的一枚奖牌和一枚勋章,男人不屑的一笑,伸手就想将那勋章和奖牌拿起来看看,却不知道他这一个犹豫和多余的动作,却让他彻底失去
